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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家庭养老、土地保障与养老相结合是解决养老问题的理性选择
养老保障模式在不同的社会和不同的发展阶段不尽相同,它是由不同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不同的社会结构和不同的家庭结构所决定的。多年的摸索与实践告诉我们,尽管家庭养老面临着种种困难与挑战,但相对于其他养老方式而言,仍具有其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未来相当长时间内仍然是必须采用的养老方式。一方面家庭养老能够为老年人提供精神上、情感上的慰藉,另一方面老人在被赡养的同时还对家庭其他成员提供帮助和支持,有助于调整代际关系。同样,在农村现有条件下,尽管土地的养老保障功能十分有限,但还找不到能够取代土地为农民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物质条件.土地仍然是多数农民的“衣食父母”,家庭养老之所以能得以延续,除了作为最重要的规范的孝道的作用外,就是老年人拥有一定的土地使用权,以此作为交换子女养老的手段。与些同时.由于农村不便,分散,开展商业寿险需支付的费用普遍高于社会养老.对收入水平不高的农村居民来说,获取同样的保险待遇就要付出更大的。从长远来看,要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养老问题,必须建立与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笔者认为,在目前我国的社会经济条件下,多管齐下,提高土地的保障能力,使传统的家庭养老保障功能得以发挥,并在此基础上立足各地实际,分类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将家庭养老、土地保障与社会养老三者结合起来,是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解决农民养老问题的一种理性选择。
3.1提高土地保障能力,充分发挥家庭养老保障功能
在社会养老保险一时难以普及的现有社会经济条件下,以提高土地保障能力作为解决农民养老问题的基本出发点,仍具有十分普遍的现实意义针对目前农村实际,主要应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一是提高经营效益和比较利益水平,激活土地的保障能力一方面,应积极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的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产品的价格竞争力和加工增值程度;另一方面,应从适应加入WTO以后农业政策调整和提高农业竞争力需要的角度出发,改善政府对农业的调控方式,加强对农业基础设施、农业科技、农产品等方面的支持。二是变革与更新土地的保障模式,积极摸索多种形式的土地资本化。目前在我国大多数农村,土地保障主要是直接的、传统意义上的保障,即将土地细分为若干个小块分别交给农户耕种,农民用所生产的产品来满足其基本生活所需,这就难以避免产生土地利用公平与效率的矛盾。各地实践表明,既能解决这一矛盾,又能提高土地保障能力的最好办法,是将土地变为一种可以资本化的资源。在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土地股份合作制,将土地所有权(货币化的)或使用权以股份的形式界定给农民,农民可按股分红。同时,各地应尽快建立与不断完善土地流转制度,使土地通过反租倒包、转包转让、租赁、拍卖、土地产权入股或企业、大户托管等形式,合理有偿的流转起来,使农民获得相应的收入。
3.2立足实际,逐渐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中国大学排名
(1)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险意识。一种制度的确立必须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否则就难以长久,因为制度本身就是对社会现实和需求的反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意味着广大农民必须从传统的家庭保障意识向现实保障意识的根本转变,而这种转变必然会受到传统思想、、以及价值取向的阻滞。因此,广泛而深入地宣传是引导和促成这种意识转变的不可缺少的手段。为此,各级政府和劳动保障部门应利用各种媒介,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做好扎实细致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对开展养老保险工作的认识,使其真正了解到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好处,并在些基础上积极支付和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2因地制宜,逐步扩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范围。我国农村幅员辽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很不平衡,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东部沿海和大中城市郊区,经济发展较快,农民经济收入较高,集体经济比较雄厚,应尽快扩大养老保障覆盖面,率先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中西部不发达地区应逐步推进,优先搞好乡镇企业职工、村干部及有固定收入人员和特殊对象的养老保险。对目前不具备投保条件的贫困地区,主要应搞好社会救济和社会福利工作,待时机成熟时再逐步开展社会养老保险。
(3)建立合理的筹资机制,多渠道筹集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目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原则是“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政府予以扶持”。个人缴纳比例过大很难体现社会养老保险的“社会”属性,也不利于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因此,应当在坚持这一原则的前提下。根据各地集体经济实力,适当提高集体补助的比重,加大政府的扶持力度。同时,还应探索多种可行的方法,如征收社会保障税,发行社会养老保险彩票或社会保障长期债券等,拓宽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渠道。
(4)健全监管制度,确保社会养老保险的保值增值。一方面应加强监督,完善基金管理的约束机制,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分别成立专门行使政府管理职能的管理机构和保险业务的具体经营机构,确保基金能够在严格的监督检查下进行安全、高效的运营。另一方面,要突出效益原则,确保基金的保值增值。首先,应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对所缴养老保险费和已积累的基金,除留少部分用于支付外,其余绝有大部分要购买、存入或缴预算外专户。其次,要允许养老保险基金进行适当的组合,适当放宽养老保险金的投资领域,在保证资金安全性的前提下,可将部分养老保险基金交由专业投资公司进行投资,提高积累资金的增值率,促进资本市场的发展。
(5)加快立法进程,尽快制定与实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以的形式规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对象、模式、基金缴纳与支付以及基金的等,使农村社会养老事业在法制的轨道上全面踺康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