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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农村家庭养老保障的历史分期及前景探

2014-04-06 01:00
导读:经济论文毕业论文,关于中国农村家庭养老保障的历史分期及前景探在线阅读,教你怎么写,格式什么样,科教论文网提供各种参考范例:   摘要:本文对中庭养老保障的进行了


  摘要:本文对中庭养老保障的进行了探索性分期,分为形成期、促进期、强化期、维持期和争议期五个阶段,认为中国的家庭养老实质上是一种使然,是一种制度文化共同作用的结果,它根植于数千年的中华之中,不仅在过去、当今而且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仍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论文关键词:家庭养老;历史分期;发展前景

  家庭养老是以家庭为责任单位,在尽可能的情况之下担负起对家庭老人赡养的责任和义务,为分担起老龄化所带来的诸多责任问题而采取的一种养老方式。在传统中国社会的漫长历史长河中已经发展并形成了以家庭养老为基础的一种特殊的养老保障体系。这种特殊的家庭养老体系,在我国有着悠久的文化根源以及深厚的思想基础和社会基础,历经数千年,时至今日乃至今后相当长时间内仍发挥着重要作用。在进入21世纪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农村家庭养老将对推动我国的经济发展、精神文明与社会和谐等方面,都会产生积极的影响和发挥促进作用。本文对中国农村家庭养老保障的历史分期和发展前景作一点探讨,论文观点纯属个人己见,不代表供职单位的意见,欢迎批评指正。

  一、中国农村家庭养老历史的粗略分期

  经过初步研究,笔者把我国家庭养老划分为形成期、促进期、强化期、维持期和争议期五个阶段:

  (一)家庭养老形成期
  原始社会后期,随着和畜牧业、手的发展,男子在生产劳动中显示出强大力量,男子占据支配地位,父系氏族出现了。父权制极大地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父系大家庭的兴盛使家长具有绝对支配家庭成员(妻子、子女)的权力。这种婚姻家庭形态特征一直延续到黄、炎、尤三大部落联盟乃至尧、舜、禹时期。这一时期的家庭史、婚姻史、养老史中保留的血缘亲属关系在中华的蒙昧时代、野蛮时代、文明时代的历史进程中始终起着重要作用。由于血缘婚姻制度的内在联系,人们在长期共同的生产生活中养成了互相扶助、互相关心的具有朴素的氏族和自发形成的反哺行为。据《礼记》记载,“凡养老,有虞氏以燕礼,夏后氏以飨礼,殷人以食礼,周人修而兼用之。”燕、飨、食等礼仪都是借祭祀鬼神之日,以宴会的形式编排长幼序列,演示敬老之礼。

  在大多数成员劳动的场合,当氏族首领、老人们不能同全体成员狩猎、耕织时,人们则自然地按照历史形成的尊老习俗传统将其奉养,以维持到生命终止,在他们死后,人们要用牛、羊去祭祀这些有勇名、有重要贡献的先世大人,并按照一定血缘关系将其埋葬。这是最原始的家庭敬老养老习俗的记载。

  到了周代,礼制逐渐健全、完善。周文王大力提倡敬老尊贤,社会敬老之风盛行。最突出的是每年腊月举行的养老大典——乡饮酒之礼,乡饮酒之礼是周代在各级学校举行的全国性的敬老活动,表示国家对养老活动的重视和倡导。

  开创的学派,开始对原始的“孝”的意识和传统礼制进行拓展和提升,以人道主义和理性精神指向对“孝”作了基本规定,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孝”文化。而且,孔子将“事父母能竭其力”、“有事服其劳”。作为“孝”道起码要求。主张将物质上奉养父母和精神上尊敬父母相结合,从而界定了家庭养老的内涵,即物质和精神两方面,也标志着先秦时期我国家庭养老保障的初步形成。

  (二)家庭养老促进期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在我国原始社会中,长期形成的氏族家庭养老习俗随着漫长的社会历史发展不断地强化在人们的社会意识之中。汉高祖刘邦取得天下之后,强调以孝治天下,实行了一系列的养老、敬老的优抚政策,这些政策一直持续到魏、晋、南北朝时期。这一时期,养老制度比较健全。主要表现在政府向社会颁布养老的法令、明确养老范围、以德行为标准遴选三老五更和制定并落实具体的保障措施等。

  我国家庭养老传统的产生还有一个重要的深刻的社会历史原因,那就是在历史上长期存在的建立在一定血缘关系基础之上的宗法制度繁衍。我国自夏朝进入阶级社会后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仍保持着浓厚的原始氏族社会的色彩。著名历史学家范文澜先生在他的《中国通史简编》中就曾指出:“商朝生产力并不很高,不能促使生产关系起激烈的变化,对于旧的公社制度,破坏是有限度的,奴隶制度并不能冲破原始社会的外壳。”我国原始社会氏族婚姻家庭里长期形成的传统习俗包括尊老养老、敬贤养贤的传统美德毫无保留地融进了夏以后的文明社会里。父系大家庭在其发展中逐渐成为独立的、强固的经济力量和越来越大的社会力量。当这种家庭繁衍到一定规模的时候,由于内部难于,特别是消费供给矛盾加剧时,大家庭便从最老的一辈逐渐分为几个新的家庭,而这些新家庭本身又会各自发展为大的家庭,进而形成彼此间仍然具有血缘关系的家族。由这样几个新的家庭构成的集团,组成统一的经济和社会整体,便成为宗族。宗族通常居住在一个小村落,后来发展成为几个宗族居住一个大村落。这些宗族制度,主要形成于中国的秦汉时期。在这种社会组织中,人人受着层层义务的约束。任何个人都无法逾越,个体脱离宗族将陷入绝境。这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仅是上、经济上的统治与服从的关系,又同时是一种和血缘亲族关系相联系的关系。每个成员都不能违犯宗族规范,只能根据自己所处的血缘亲疏来规范自己在家庭中的行为,诸如对老者的赡养行为等。与这种宗法制度相适应的宗法观念中的精华部分,则经过一代代封建思想家(儒家学者)提倡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等礼教和行为规范。这种长期的历史积淀,强化了全社会尊老养老的家庭美德。

  简而言之,秦汉时期形成的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家族宗法制度,进一步促进了家庭养老保障制度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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