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循环经济的中外经济政策比较(2)
2016-06-20 01:00
导读:政府优先购买 通过干预各级政府的购买行为,促进有再生成分的产品在政府采购中占据优先地位。美国几乎所有的州均有对使用再生材料的产品实行政 府
政府优先购买 通过干预各级政府的购买行为,促进有再生成分的产品在政府采购中占据优先地位。美国几乎所有的州均有对使用再生材料的产品实行政 府优先购买的相关政策或法规。联邦审计人员有权对各联邦代理机构的再生产品购买进行检查,对未能按规定购买的行为将处以罚金。
征税政策 征收新鲜材料税。将促使人们少用原生材料、多进行再循环。美国越来越多的州已经通过了关于建立产品再循环的法律。对取得超标成就的厂商奖以得分,并允许这些厂商将其得分卖给成绩较差的厂商。这样一来,回收利用废物最高者将愿意进一步地努力工作。
征收填埋和焚烧税。这种税在美国新泽西州和宾西法尼亚洲得到征收,也得到法国和英国的呼应。这种税赋主要针对将垃圾直接运往倾倒场的公司或企业,而不是针对一般居民。如果对这些公司征收一笔填埋税甚至焚烧税,将有力地促进他们对垃圾进行减量化和再生利用。
规定制造商回收利用负责制:日本颁布的《家电资源回收法》规定,制造商和进口商制造、进口的家用电器有回收义务,并需按照再商品化率标准对其实施再商品化。
政府预算 为了实现垃圾处理的革命,法国各级政府、企业和公民都付出了艰苦努力。法国政府成立环境与能源控制署,每年拿出两三亿欧元的预算资金,组织和协调政府、企业及公民从
行政管理、科技投入等方面采取措施。
收费政策 废旧物资商品化收费。日本法规中规定,废弃者应该支付与废旧家电收集、再商品化等有关的费用。目前,日本规定的4种废旧家电的再商品化费用,每台电冰箱平均4600日元,每台室内空调器3500日元。每台洗衣机2400日元。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发布) 收取污水治理费。德国居民水费中含有污水治理费;市、镇政府必须向州政府交纳污水治理费,污水治理没达到要求的企业要承担巨额罚款。市民用水每立方米费用为7.5马克,其中的2.5马克归饮水公司,5马克给废水公司。废水公司又将所得款项的1/3拨给污水处理厂,2/3拨给污水输送管道系统。
征收预付金政策 早在1992年,韩国便开始实施“废弃物预付金制度”,即生产单位依据其产品出库数量,按比例向政府预付一定数量的资金,根据其最终废弃资源的情况,再返回部分预付资金。
我国目前有益的尝试
我国的环境经济政策主要包括:
征收排污费的政策。我国《环保法》明确规定:“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排放污染物,要按照污染物的数量和浓度,根据规定收取排污费”。1982年2月国务院公布了《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对超过规定标准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单位要征收排污费;对其他排污单位,要征收采暖锅炉烟尘排污费。
征收资源税的政策。合理开发环境资源,使可更新资源能永续利用,节约和合理利用不可更新的资源,使工业布局合理,土地利用效益最佳等,都是环境资源管理的重要内容。
奖励综合利用的政策。我国《环境保护工作汇报要点》指出:奖励综合利用,是一项重要的经济政策。《国家经委关于开展资源综合利用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也指出:“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是一项重大的技术经济政策,对合理利用资源,增加社会财富,提高经济效益,保护自然环境,都有重要的意义。”
环境保护经济优惠政策。其实质就是对那些热心从事环境保护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在经济上不能吃亏,是对有利于环境保护的必要劳动的社会认可和社会奖励。具体优惠政策有:税收、价格、财政优惠政策,及罚款、赔偿与直接管制。
本文来自中国科教评价网
环保资金渠道的政策。1984年6月,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国家计委、国家经委、财政部等7个部门联合发出了《关于环境保护资金渠道的规定的通知》。另外国家还设立环境保护基金,以重点解决全国迫切需要治理的环境问题。
我国实施经济政策过程中的问题
据预测,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快速稳定增长的黄金时期至少可延续到2010年。但是,中国这一时期的发展将既无条件也不允许占有像工业化国家当时享有的世界范围的资源和环境容量。由此产生了影响中国经济与环境政策选择的第一个矛盾,即快速稳定的经济增长要求与相当有限的资源和环境支持能力的矛盾。这就要求中国从政府层面推进环保必须采取循环经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