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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制度改革探索(3)

2016-08-16 01:04
导读:这个国家机构内的土地利益集团与房地产商的利益是一致的,房地产商必须依靠这种土地管理体系才能获得土地利益。这样就构成土地利益集团——土地利

  这个国家机构内的土地利益集团与房地产商的利益是一致的,房地产商必须依靠这种土地管理体系才能获得土地利益。这样就构成土地利益集团——土地利益阶层——部分政府机构加房地产商。   土地价值的诱惑  土地在市场经济环境中产生非常巨大经济利益,大部分被房地产商获得是最不合理的,农民的耕地和农业用地应有的市场价值大部分被房地产商获得,部分被政府无偿(几乎是无偿)拿走,是计划经济体系的土地法在市场经济环境中产生的结果。  政府作为土地经营者客观上站在与房地产开发商的利益上,追求土地的市场价值,在土地资源的有限性和市场需求的双重压力下,不断提高向房地产商销售的土地价格,不断增加自己的收入,不断推高房地产价格,政府是房地产暴利的后台和助推者。  “土地经营者”征用城市私人房产只给予私人房产者很少经济补贴,高价转卖给房地产商,实际是剥夺私人房产的财产权,造成对他们的实际经济损害,私房所有者只能屈从国家土地法,忍受经济损失。  “土地经营者”以国家的名义剥夺城市公房租住人群体应得利益,以国家的名义用较低的土地价格强迫搬迁,只给公房租住者很少拆迁补贴,却以较高的价格卖给房地产商,房地产商建好房后,以更高的价格再卖给城市公房租住者或者其它人获得巨额利润。  正是“土地经营者”以国家名义以大大低于土地的市场价值从农民、从城市私房所有人、从城市公房租住者手中换取土地,再以较高的价格出售给房地产商获得巨大利润。  “土地经营者”客观上成为房地产商的上帝,维护了房地产行业的暴利,而忽视农民、私房所有者、城市公房租住者的土地利益。  以土地利益为核心的这个经济链条形成两个利益集团,一个是依靠权力获得土地利益的集团——地方政府、国有企业、政府事业单位、免地租和低地租获得土地的国内外企业等,以房地产商为代表的土地使用受益的商业盈利机构是土地利益集团的另一部分,它们组成土地利益获得集团——土地利益阶层。  另一个集团是受到损害的集团,是与土地利益获得集团对立的集团——农民、私房所有者、城市公房租住者、民营企业等,他们是现行土地法的受害者。  农民、城市私房所有者、城市公房租住者、民营企业,这是一个巨大的利益群体,是被剥夺土地利益的社会集团——社会阶层——被土地法制造出来的社会经济阶层!  三.土地的政治问题  公平  农民无法从被政府征收的土地中获得应有的土地利益,农民的土地到当地政府手中变成高楼大厦,农民的土地到房地产商手中变成暴利——农民的土地被计划经济体系拿走,被市场经济变成巨大财富给予土地利益阶层。  城市私房所有者和城市公房租住者只能从房地产商手中高价购买房子,他们无法从政府那里买到经济适用住房,因为地方政府也要从土地价值中获得一些利润啊!  许多地方政府为了当地的发展,以低地价甚至零地价招商引资,除了国内企业,还有大量外资企业都获得巨大的土地利益。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大增,而农民仅仅获得可怜的土地补偿费。  不公平从这里产生,而且还在不断扩大这种不公平——土地法是产生不公平的法律基础。到目前为止,土地的买卖已经产生上万亿甚至更多的经济利益,土地法把这么巨大的经济利益给予的土地利益集团,给予农民和农村的很少很少——土地是产生不公平的物质基础!  只有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土地法才能产生这种不公平,在计划经济时代问题不是这样的。  对立  土地制度成为利益对立阶层产生的因素,土地法导致产生的经济利益对立阶层不是一小部分人群,而是一个非常巨大的利益群体——农民、城市私房所有者、城市公房租住者、民营中小企业等。  农民与政府的对立——土地法使政府剥夺农民土地合法化,客观上形成农民与政府的对立。  城市公房租住者(市民)与政府和房地产商的对立——房地产商低价拆迁城市公房高价出售商品房,在市场上获得高额土地价值。政府保证房地产商低价获得土地,同时限制城市公房租住者根据土地的市场价值争取较高的拆迁费,政府成为事实上的房地产行业暴利的帮凶。  私房所有者(市民)与政府和房地产商的对立——私房所有者受到的不公正待遇与城市公房租住者基本相同,但是受到的经济损失更大,对政府和房地产商的意见更大。  民营企业与政府和国企的对立——民营企业需要出很高的价钱购买生产所需要的土地,而且是被政府规定的有一定期限的土地所有权,增加民营企业的生产成本。国营企业不需要支付任何土地费用,可以无偿使用土地,节省大量生产成本。  农民 城市公房租住者 私房所有者 民营企业——这是一个多么巨大的社会群体!  与这个巨大的社会群体对立的是一个人数很少的土地利益集团——房地产商们,地方政府加入这个对立的集团,站在与农民、私房所有者、公房租住者、民营企业对立的一边,站在房地产商一边,他们与房地产商形成一个社会的“土地利益集团”——“土地利益阶层”!  围绕土地问题,经济对立不断加大,政治对立也在加大!  但是原罪不在房地产商,不在地方政府。  政治  共产党要代表广大农民的利益,要代表广大市民的利益,不应该让土地的市场价值被房地产行业单方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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