渐进转轨、国家与银行制度变迁:两个视角(2)
2016-11-23 01:00
导读:辛亥革命以后,中国现代银行业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到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以四大家族为首的官僚资本通过拉拢、渗透和挤压等方式压制民族资本银行,
辛亥革命以后,中国现代银行业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到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以四大家族为首的官僚资本通过拉拢、渗透和挤压等方式压制民族资本银行,从而基本上处于独占市场的地位。例如,1928年以后,国民政府通过将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的总管理处从北京迁到上海,并将其商业银行性质改为专业银行,同时增加官股、改组人事等手段,完全控制了当时国内的两大银行。蒋介石承认,“三行(指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和中央银行)之增加官股,即统治经济之实施”。从此,国民政府便建立起了政府主导式的银行制度。
当然,这期间也存在一些与政府关系不是很密切的民营银行,但这些银行最后由于国民政府的挤压而最终走向衰落。比如,当时作为民族资本银行代表的浙江兴业银行,辛亥革命以后,曾一度有过良好的发展。但是,由于其对蒋介石政权的摊派垫款较为抵触,与该政权较为疏远,使得这家在1927年前存款位居私人银行前列的大银行最终走向衰落。
考察几千年中国银行制度的变迁,我们已经初步发现,中国银行业的发展一直依附于国家(政府)。银行业的依附发展观,这也许可视为中国银行制度变迁史的一大主线,同时也应成为我们考察转轨经济下中国银行业制度变迁的一大主线。
二、中国国有银行制度演进:一个内生视角
按照西方主流经济理论观点,比较一致的看法是,金融中介产生于对交易成本和信息不对称的克服,是内生于经济发展的产物。这种主流理论本身虽然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争议,但到如今其主体并未发生动摇。不过,这一主流理论是以成熟市场经济体制为前提的,对于发展中经济和转轨经济中的金融中介问题似乎缺乏解释力。有鉴于此,张杰认为转轨经济下中国国有金融中介是由国家通过强制手段建立起来的外生性金融安排,即国有金融中介的成长外生于经济发展。就讨论这一问题所持的视角看,张杰的结论是合理的,并且得到了众多学者的认同和支持。但实际情况是,任何事物的产生与发展都有其内在逻辑。如果我们换一个角度,对于国有银行制度演进的逻辑便会得出大致相反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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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前,中国计划经济体制形成的逻辑起点在于重工业优先增长目标的确定,关于这一点,林毅夫等已经做出了非常精彩的阐述。重工业优先增长目标的确定是诸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取决于当时国际、国内的
政治、经济环境,同时也反映了政治领导人的经济理想。但不幸的是,这一赶超型发展战略与当时经济发展水平下资源禀赋状况产生了直接的矛盾。单就本文更关注的金融资源来看,当时金融资源禀赋特点和动员能力是无法满足作为资本密集型产业的重工业优先增长目标的。在建国初期,中国经济发展处于非常低级的阶段,1952年人均国民收入只有104元,这种低收入水平抑制了资本的积累。易言之,稀缺的资本无法满足重工业优先发展的需要。更糟糕的是,在资本稀缺的情况下,国家动员资金的能力也非常薄弱。例如,1952年国家银行的期末资产总额只有118.8亿元,存款余额93.3亿元,分别仅占到当年国民收入的20.2%和15.8%。在这种情况下,实行金融的完全垄断便是国家的合理选择。国家垄断的单一金融产权形式,一方面可以提高动员资金的能力,另一方面可以把有限的资金配置到符合国家发展战略目标的企业和部门。因而,改革开放以前,国有金融体制表现为无所不包的单一银行制,中国人民银行成为全国资金、结算和信贷中心,总揽了全部金融业务,城镇居民所持有现金和国有企业单位所掌握的信贷都存入其中,国有部门之间的支付也通过它来清算。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有充足的理由认为,改革开放以前中国国有金融中介并非是张杰提出的一个被剔除的制度安排,恰恰相反,它是国家赶超型发展战略的选择与当时金融资源禀赋状况矛盾的内生产物,发挥着国家所赋予的特有的制度功能。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进入了以市场化为导向的经济转轨时期。截至目前为止,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在总体上是成功的,这一点举世公认。对于取得成功的原因,理论界普遍的共识是在于采取了渐进转轨的改革方式,为了降低改革过程中的“摩擦成本”,从而尽量使改革呈现一种“帕累托改进”,采取了保持存量,推动增量改革,以增量改革促存量改革。而保持存量主要就是保持国有企业的主体地位。在这一逻辑背景下,国家将通过财政拨款向国有企业注资的计划方式改为通过国有银行向国有企业贷款的市场方式,这即是被众多学者所称为的“拨改贷”改革。平心而论,如果考察一下当时的金融资源禀赋状况,便有理由为国家的这个决策感到担忧。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发生了
戏剧性的变化。在1978年改革初期,政府、企业、个人部门在国民收入最终分配结构中的比重分别为33.9%、11.1%和55%,到1999年转变为18.6%、12.2%和69.2%。“集财于国”到“藏富于民”的分配格局的转变,导致了国民储蓄结构的严重扭曲与失衡。1979年国民储蓄结构为:个人部门23.55%、企业部门33.65%、政府部门42.8%,到1996年依次转变为83%、14%、3%。因此,如何有效地汲取分散在私人手中的巨额资金以支持体制内经济增长,便成为关乎到渐进改革战略能否成功的生死攸关的大事,这一点也正是本文的担忧所在。幸运的是,国民储蓄结构的迅速转变改变了国家的偏好,促使国家做出调整其国有产权结构的努力,其中一个主要方面就是增加国有金融产权的比重。国有金融制度安排的扩展直观地反映在组织体系的重建上。1978年,中国人民银行正式脱离财政部,并升格为部级单位。1979年恢复了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银行,同时中国人民建设银行(1996年后改称为中国建设银行)从财政部分离出来。1984年,中国人民银行成为中央银行。与此同时,中国工商银行也宣告成立。此后,国有金融的成长则集中表现为这四大国有银行的“攻城掠地”,纷纷设立分支机构,不但占领城市,而且占领农村和边远地区。正如笔者所指出的,公有金融产权边界的扩张使得国家控制金融资源的能力得到加强,从而能够利用这些金融资源替代迅速下降的财政能力以支持体制内经济增长。随后的事实也证明了这一做法的合理性,改革初期国民经济一直保持高速增长主要就是得益于国家通过国有银行体系对体制内经济的大量资金投入。因此,我们同样有充足的理由得出结论,改革开放后,中国国有银行制度演进内生于渐进改革战略的选择和金融资源禀赋状况。换言之,由于渐进改革战略的选择与金融资源禀赋状况的矛盾内生地导致了转轨经济下国有金融中介的演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