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环境资源管理的利益机制研究(2)
2016-12-30 01:15
导读:(3)工业固体废物依旧是主要污染源。 在工业固体废物方面,工业固体废物的堆存占用了大量土地,并对空气、地表水和地下 水产 生二次污染,削减工
(3)工业固体废物依旧是主要污染源。
在工业固体废物方面,工业固体废物的堆存占用了大量土地,并对空气、地表水和地下
水产生二次污染,削减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是我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内容之一。
2环境资源管理中的利益不相容
环境资源问题,不仅是一个经济或技术问题,还是个涉及不同利益集体之间以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之间的重大问题。因此,保护环境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就必须着眼于人的利益。
利益不相容是我国环境资源管理的突出矛盾。利益问题是现代经济学的核心问题。评估一个制度安排好坏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看它是否利益相容,也就是说能否实现不同利益主体的利益诉求。利益问题在每一个社会经济单位中都会出现。一个人做的每一件事都涉及到利益与代价(收益与成本),只要利益和代价不相等,就会有不同的反应。既然个人、社会和经济组织的利益不可能完全一致,怎样将自利、互利和社会利益有机地结合起来呢?那就是利益相容。
所谓利益相容,就是使社会经济活动中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互利统一起来,使得每人在追求其个人利益时,同时也达到了其制度安排设计者所想要达到的目标。由于每个人从所要做的事中获得利益与付出代价,通过对利益和代价的比较,将会对游戏规则作出合理的反应。这样,检验一个经济机制或规则是否运行良好的一个基本标准是看它能否提供内在利益激励人们努力工作,决策者作出有利于他主管的经济组织的好决策,激励企业尽可能有效率地生产。尽管经过20多年的经济改革,中国仍然还有许多经济政策和规则是利益不相容的。
(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编辑发布) 利益不相容是我国当前的资源环境管理制度存在的突出矛盾。所谓利益不相容就是现行资源环境管理的制度安排没能够使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企业、自利的个人和社会之间的不同利益诉求实现互利统一,没能够使得他们在追逐其自身利益时,同时也达到了资源环境管理制度安排设计者所想要达到的环境保护目标。
近年来,各级环保部门加大了环境保护力度,例如圆明园防渗工程、南京紫金山扩建工程等被国家环保总局点名的大型项目。但是,一些地方还在观望,甚至仍然在举着“地方保护主义”旗子。为什么呢?因为,在看似简单的环保问题背后,纠缠着无穷尽的利益冲突,有国家与地方政府的利益、企业的利益、公民的利益之间的碰撞。比如一个污染企业,要不要关闭或下大力气去治理,就将牵扯这几方的利益。首先是企业的利益,关闭与治理都是要付出巨大的成本;地方政府也在选择关闭与处罚中,权衡着税收的增减;公民在企业关闭、治理与任其污染中,面临着清洁的空气、干净的水流与安静的环境的得失。所以,在环境资源管理过程中,有时在企业、中央政府、地方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种主体之间存在利益不相容的问题。利益不相容的结果就是作为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者与环境污染者的厂商,攫取资源的同时,破坏和污染环境。
环境资源管理制度性缺陷是构成利益不相容的主要因素。环境资源管理制度的利益激励目标设置不恰当是造成利益不相容的重要原因。目前我国环境保护制度的利益激励目标设置就是环境保护是国家是政府的事,而消费者和企业则是制度的被动遵守者,缺乏自觉遵守制度的利益激励,并且一旦制度出现了漏洞或监管不力,就会纷纷钻政策的空子,以谋取私利。 环境保护执法责权利划分不明也是造成利益不相容的重要原因。目前,在现行的环境资源管理制度框架内,环保总局掌握法规的制定权和解释权,地方来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但是行动解释权在地方,因为地方各级环保部门领导干部实行双重管理体制,以地方党委管理为主,地方环保部门的人、财、物资源都来自地方政府。环保总局制定规则,行动的资源和组织都是在地方。所以,每次环境安全大清查,基本上都是以自查为主,环保总局抽查、查到的概率极小。当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地方就会把环境放在一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