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约束下欠发达地区技术创新的政策选择(4)
2017-05-25 01:01
导读:技术创新在每个阶段的投入不同,政府的专项投入应该区别对待,每个阶段应有不同的支持力度。推行科技项目招投标和评估制度,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重大
技术创新在每个阶段的投入不同,政府的专项投入应该区别对待,每个阶段应有不同的支持力度。推行科技项目招投标和评估制度,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重大项目。应本着相对集中布局的原则,培养形成高科技企业群和产业基地。
3.引导企业成为R&D投入的主体。建立和完善企业创新基金,对生产、研制高技术产品的创新型企业,各级政府应给予研究开发和创新能力建设方面的财政补贴;支持和鼓励科技型企业提取—定数量的资金集中用于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和产业化的投人,如对企业用于高科技产业研究与开发的费用实行税收抵扣、加速折旧等措施,使企业成为R&D投入的主体。
4.发展风险投资,增加企业技术创新融资渠道。要积极探索和建立有利于风险投资发展的机制,建立和发展风险投资公司,大力倡导和鼓励民营资本、个体资本投向高科技产业;同时,创造条件吸引区域外、国外的风险基金进入。加强对现有的风险投资公司的引导、扶持和监督;加速形成集技术、管理、经营、策划等多种人才为一体的创业投资管理层和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优秀创业投资管理公司。
建立健全风险投资基金和投资担保基金制度,为高科技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风险投资基金应主要来源于政府补贴、银行低息或无息贷款、风险投资公司的投资、风险企业创办者自身的投资、各种资助、引进的外资等。
力争更多的高科技企业上市,通过股市筹集资金支持高科技企业发展。随着深圳创业板市场的建立,应鼓励、引导、支持、帮助高技术中小企业创造条件到新证券市场上市,以争取更多的社会资本注入高科技企业,促进高科技产业更快更好地发展;要逐步健全风险投资退出机制,为创业投资提供多种退出渠道,提高风险资本投入高科技产业的积极性。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整理)
5.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金流向,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管理部门应定期发布《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项目》,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引导金融机构给予重点发展项目信贷支持;改善融资和服务环境,广泛吸引投资以支持高技术产业发展;依据只求所在、不求所有的原则,鼓励区域外资本强势企业,以资本注入为前提条件兼并区域内的高科技企业;推动企业参与跨国公司的并购,吸引跨国公司参与建设高技术开发区,分享跨国公司国际分工与合作的成果;完善欠发达地区高技术产业发展的平台,早日建成布局合理的高技术开发区体系。
要放宽市场准入,拓展企业创新资金渠道,鼓励各种所有制成份进入高技术产业发展领域,促进创新型企业投资主体和股权结构的多元化,降低创新风险。
6.规范政府采购,创造企业技术创新发展的空间。为推动高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从本区域高科技产业保护与提供市场的角度出发,应全面实施并尽快规范政府采购,使政府采购成为高科技产业的重要支持力量。
对于创新程度高、风险系数大、较难在短期内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的高科技成果,可以借鉴西方一些发达国家采取的“政府购买”的特殊政策,使那些很有发展前景但一时不能被市场迅速接受的高科技成果,可以在特殊市场中完成其孵化过程。还可以通过地方立法,规定国际采购中本地产品的输出数量,制定在基础设施和工程建设中如果条件相同则优先购买区域内高技术产品的鼓励措施,为企业技术创新的发展拓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