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外商投资的新特征及其分析(3)
2017-06-21 01:02
导读:四、跨国公司将大规模全方位投资中国的服务业 服务业已经成为国际直接投资的主流之一,发达国家服务业转向发展中国家的速度也明显加快。随着中国
四、跨国公司将大规模全方位投资中国的服务业 服务业已经成为国际直接投资的主流之一,发达国家服务业转向发展中国家的速度也明显加快。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中国服务业对外资开放的程度将大大提高,外商在我国服务业中的投资将会持续和较大幅度地增长。2000年,北京市服务业批准外商投资企业就达737家,合同外资32.82亿美元,占合同外资总额的七成多,服务业吸引外资是第一、二产业合同外资总额的三倍多。2002年1~9月,我国服务业吸收外资合同额161亿美元,同比增长36%;实际外资金额95亿美元,同比增长49%,约占我国同期实际利用外资的1/4.部分地区外商投资服务业的势头更加强劲,2002年1~10月,上海服务业吸收外资合同金额增长了97%。表明人世后境外投资者,特别是跨国公司对我国服务业的投资日益活跃,服务业吸收外商投资的巨大潜力初步显现。 2002年以来,金融、商业领域吸引跨国公司投资取得了积极进展,其中,商业分销领域,新批外商投资商业企业17家,其中连锁企业16家,原有外商投资商业企业新设分店7家。银行业领域,至2002年9月底,国内已设立外资银行分行147家,其中45家获准开展人民币业务,外资银行已涉及住房金融业,包括设立合资住房储蓄银行、引进住房抵押贷款引荐业务等。零售服务业中,目前内地营业面积在8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超市中,外商投资企业的比重已达到近1/4.电信服务业中,大陆首家中外合资电信运营公司上海信天通信有限公司在上海成立,2002年上半年已经推出高等级虚拟专用网、宽带互联网接入、主机托管等业务。证券服务业中,法国巴黎银行与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设立中外合资证券公司的框架协议及合作协议。公用服务业中,深圳成立了粤港合资的广东粤港供水有限公司,上海成立了中法合资的自来水公司上海星火中法供水有限公司。 按照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做出的承诺,中国将会在“十五”时期加大服务贸易领域的对外开放,如金融保险、批发零售商业、对外贸易、电信、运输和技术服务等领域。随着这些领域市场准入限制的取消,这些行业的外商投资增长速度将会明显快于包括部门在内的其它行业。据初步估计,同时期外商在中国服务业投资的年平均增长速度可能达到10%~15%的水平,新增第三产业外商投资占全部外商投资的比重将提高到40%左右。 跨国公司进入中国服务业,将促进中国服务市场与国际服务市场的一体化,不仅有利于推动我国第三产业内部结构的优化,而且有利于打破这些行业的垄断地位,加强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从而带动这些产业生产率的提高和国际竞争力增强。WTO的互惠原则有利于我国金融、、商贸等服务业在海外拓展业务,开设分支机构,减少市场准入的限制,这有利于我国经营良好的服务业在国际市场上争取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促进人才成长与技术进步。服务业,尤其是消费服务业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跨国公司投资我国服务业,有利于利用劳动力资源优势,减轻中国长期存在的
就业压力。 积极有序地推进服务贸易领域为重点的对外开放,既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我国的要求,也是中国未来时期产业结构调整和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基本目标之一。我们要加大在通讯、环保、金融、贸易及咨询、、信息、资产评估等市场中介服务业的引资力度;有序发展外商投资商业批发企业、大型连锁商店、配送中心,特别是可适度引入外资参与国内大型商业企业的重组与改造;适时推进外资参与国内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造,允许股份制商业银行引入国外战略投资者,优化股权结构;积极引导外商投资开展增值电信业务,通过增资、扩资等方式筹集外资发展国内移动通讯业务,允许其他外商在一定范围内以投资方式适当开展移动通信业务;固定电信业务以外资参股为主要引资形式,引入国外战略投资者,改革和优化中国电信的股权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