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的结构性分化及其对策(3)
2017-07-26 01:23
导读:三、缓解民营经济内部结构矛盾的对策建议 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化,民营经济在其快速发展过程中的系统性分化有其必然性,某些潜在后果是可以预
三、缓解民营经济内部结构矛盾的对策建议 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化,民营经济在其快速发展过程中的系统性分化有其必然性,某些潜在后果是可以预见的。首先,与小企业成长失去联系的大企业的自我扩大,无法不断地吸纳中小企业特有的优势资源和新鲜血液,肯定是不可持续的;第二,民营企业如果长期囿于家族控制,无法导入社会资本和其他社会资源,同样是不可持续的;第三,民营经济更多地涌向第三产业,一方面会造成这个产业的低水平过度竞争,另一方面也会造成第二产业因过度“失血”而发展乏力;第四,民营经济在地域上的分化则会加速区域经济的失衡。这些问题需要引起我们的重视并采取必要的对策。 首先,应当承认我们已经进入了民营大企业崛起的时代,促成规模更大、更有效率的企业诞生是我们应该采取的基本态度。同时,也需要通过为广大中小型民营企业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切实解决它们的融资难和缺人才、缺技术等问题,通过促进产业成熟度的提升,逐步形成大、中、小企业有机共生的理想局面。 其次,要为民营企业引入外部资本,改造其产权结构和治理结构,摆脱家族控制模式创造条件。特别对那些已经有了股份化雏形的民营有限责任公司,在其他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将其尽快推向国内公开资本市场或鼓励其到海外上市;对那些尚未采取股份制的企业,则要鼓励并促使其实行内部人的股权分散化。 第三,要通过财政改革和税收政策引导,使那些有经济实力的民营企业从事工业,特别是先进制造业、高科技产业,使其能够获得与从事其他产业大致相当的利润;对进入第三产业的民营企业,要不断提升其产业层次,鼓励向高价值增殖的领域扩展。 第四,要关注日益显著的东、中西部民营经济之间的现金流“隧道”效应。在鼓励东部民间资本进入中西部的同时,中西部地方政府要积极发展具有自身特色的产业,扶持当地民营企业的成长壮大,鼓励东部大型民营企业落户当地,以协调民营经济力量在区域经济间的合理分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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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OECD:《中国经济调研报告(2005)》。 ②黄梦复主编:《中国民营企业发展报告NO1(2004)》,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 ③戴园晨主编:《中国经济的奇迹——民营经济的崛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④“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研究”课题组:《2004—2005中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前沿问题研究》,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