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企业慈善捐赠的理论渊源与现状研究(2)
2017-08-04 03:49
导读:2 利益相关者理论 20世纪80年代,学者们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朝着更加务实的方向发展,研究方法也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从过去主要借用 伦理学 与 哲
2 利益相关者理论
20世纪80年代,学者们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朝着更加务实的方向发展,研究方法也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从过去主要借用
伦理学与
哲学观点、偏重理论的范式研究方法转向到了更加灵活、更加具有可操作性的实用研究上。在这种背景下,“利益相关者理论”(Stakeholder Theory)应运而生。传统的“企业社会责任”理论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是企业对整个社会所必须履行的经济、法律、伦理及慈善责任,而“利益相关者”理论的主要提出者弗里曼却在1984年出版的《战略管理——利益相关者方法》一书中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主要是企业对股东等特定的利益相关者等必须履行的责任”。他所指的利益相关者是“能够影响一个组织目标的实现,或者受到一个组织实现其目标过程影响的所有个体和群体”。Clarkson(1995)根据“利益相关者者”在企业经营活动中承担风险的方式将其分为两类:主动的利益相关者和被动的利益相关者。前者指那些由于向企业投入了大量人力资本而不得不承担某种形式企业风险的个人或群体,包括股东、投资者、供应商等;后者指“那些由于企业的行为而使之被动地处于风险之中的个人或群体”,比如社区等。企业除了必须承担“主动利益相关者”的社会责任之外,还必须承担“被动利益相关者”的社会责任。
Clarkson认为,“主动利益相关者”由于利益范围明确、利益关系清晰,企业对他们的社会责任往往容易被及时发现并得到满足,而“被动利益相关者”由于受影响的范围不确定,而且所受到的利益影响往往以隐性的形式存在,因此,他们的利益损失常常被企业忽略。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积极地参与社会性的慈善捐赠活动就可以直接或间接地对“被动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损失进行补偿。通过这种方式,企业有效地协调了与各种社会群体的关系,从而降低了企业可能面临的社会风险,维护了企业的长远利益。因此,他的理论受到了很多企业家的欢迎。 3 企业公民理论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企业公民”理论(corporate Citizenship Theory)是从“企业社会责任”理论以及“社会契约”理论中演化而来的,并于20世纪90年代迅速流行。从传统意义上讲,“公民”指的是“处在某一特定
政治社区中的成员”,而“企业公民”指的是“处在特定政治区域内、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实体”。企业作为社会“公民”的一员,理所当然应该在享受各种权利的同时,履行自己对社会的责任和义务。但是与“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和“利益相关者理论”所不同的是,“企业公民理论”并没有从“伦理”和“责任”这两个外部因素来约束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行为,而是选择了以“内部激励”的方式把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看成是企业作为“社会公民”理应承担的职责与义务。
2003年
世界经济论坛从广义上对“企业公民”概念进行了界定,认为一个好的“企业公民”至少应该有以下4个数量少得可怜,企业慈善捐赠的金额更是微不足道。总的来说,笔者认为,制约我国企业慈善事业发展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很多企业主动参与慈善事业的意识不强,对企业慈善捐赠的意义和作用认识不清
根据2007年《中国慈善捐赠发展蓝皮书》显示,“目前我国国有企业慈善捐赠的整体参与度不高,表现平平;在慈善捐赠领域,总是少数的几个国有垄断企业,少见新面孔;而且企业参与慈善的主要原因仍然是政府倡导”。虽然每次国家发生重大的灾害事件后,总会有成千上万家企业参与慈善捐赠,但是捐赠表现较为积极、捐赠规模较大的每次总是少数一些企业,全国性的企业慈善行为鲜有出现。造成目前中国企业慈善事业比较落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很多中国企业本身的经济实力仍然较弱,对于他们来说,发展壮大企业经济仍然是他们的主要目标。因此,他们并没有把参与慈善捐赠看成是企业必须履行的社会责任。其次,与国外企业慈善成熟的外部环境相比,我国的慈善捐赠环境尚需提高;企业慈善捐赠机制尚不健全;企业慈善捐赠的渠道过于单一;政府承诺的慈善免税政策在很多地方落实不到位。再次,对于很多企业来说,“企业社会责任”理论以及“企业公民”理论尚属于一种全新的理论,企业想要完全接受这些理论还需要一段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