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部三大城市群发展的比较研究毕业论文(3)
2017-08-15 01:29
导读:(二)城市化水平和城市规模结构的比较 1.城市化水平的比较 在中国,城市化的动力主要来自于农村的推力和城市的拉力以及两者交互作用所形成的共同作用
(二)城市化水平和城市规模结构的比较
1.城市化水平的比较
在中国,城市化的动力主要来自于农村的推力和城市的拉力以及两者交互作用所形成的共同作用力。中部地区在历史上就是农业文明发达的地区,现今仍是国家重要的粮食供应基地。由于人口众多,人均耕地面积少,机械化程度低,受“安土重迁”的传统观念影响,大量的剩余劳动力滞留在农村,农村对城市化推力不足;再加上中部地区城市经济发展水平较东部地区低,二、三产业发展滞后,能够提供的工作机会有限,从而使农村游离出来的劳动力流向沿海地区,对本地城市化水平的提高作用较小,在上述因素的综合作用下导致了中部地区城市化水平总体偏低。
具体到中部三大城市群来说,2004年长株潭城市群的城市化水平为46%,是三大城市群中最高的。其次是武汉城市群,城市化水平为37.2%。中原城市群的城市化水平仅为36.7%,而同年全国城市化水平为41.8%,三大城市群中只有长株潭城市群的城市化水平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进一步对中部三大城市群的21个省辖市的城市化水平按照处于城市化前期、城市化中期但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和城市化中期且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进行分类(表4),从中可以看出21个城市中有7个城市的城市化水平低于30%,处于城市化前期阶段;有14个城市已经进入城市化中期阶段,但其中有9个城市的城市化水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仅有郑州、武汉等5个城市的城市化水平高于全国的平均水平。
2.城市规模结构的比较
中部三大城市群是中部城市最为密集的地区,其城市密度为每万平方公里3.2座。2004年中部三大城市群共有大中小城市46座(含县级市),按城市规模等级结构进行分析,可以发现中部城市群的城市规模等级体系均不完整。其中武汉城市群小城市数量偏少,城市体系发展的后备力量不足;中原城市群则呈现出 “两头大,中间小”,即大型城市和小城市数量多,而起联系作用的中等城市的数量则明显偏少;长株潭城市群不仅没有中等城市,并且小城市的数量也较少,呈现出头重脚轻的格局。
(转载自http://www.NSEAC.com中国科教评价网) 在城市群的发展过程中,中心城市的聚集和辐射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甚至决定着整个城市群的总体实力和水平。城市群之间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中心城市之间的竞争,但是目前中部三大城市群的中心城市竞争能力明显偏弱。2004年武汉的GDP总量为1 956亿元,长沙为1 133.9亿元,郑州为1377.9亿元,而同年上海的GDP总量为7 450.27亿元,比三个城市的总和还多,分别是武汉、长沙和郑州的3.8倍、6.6倍和5.4倍。另外从人均GDP上来说,上海2004年的人均GDP分别是武汉、长沙和郑州2.2倍、3.0倍和4.2倍。由此可以看出不论是在总量上还是人均量上,中部三大城市群的中心城市与沿海城市群的中心城市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距。 (三)产业结构与中心城市产业效率的比较
按照三次产业结构来划分,中部三大城市群的产业结构相对落后,仍处于“二三一”阶段,而沿海的京津唐城市群的产业结构早已经进入到“三二一”阶段。将中部三大城市群2000年和2004年的三次产业结构进行对比可以发现,中部三大城市群的产业结构演进与全国趋势一致,都遵循三次产业结构演进规律,即第一产业比重持续降低,其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向二三产业转移。但是演进的速度有所不同,中部三大城市群产业结构的演进速度较快,如在2000—2004年三大城市群第一产业所占比重下降了2.98 %,而全国的第一产业比重仅下降了0.73%。
由于中部三大城市群正处于由工业化初期向工业化中期过渡的阶段,该阶段地区经济的增长主要依托于工业部门的扩张及其对其他相关部门的带动,反映到产业结构的变化上主要表现为第二产业所占比重的不断上升(表6)。另外,需要指出的是,由于中原城市群的二三产业规模较大(其二三产业产值在三大城市群中占到了52.6%和41.4%),所以其产业变化状况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整个三大城市群的二三产业比重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