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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上的易学家一样,焦循《易图略》也重视“时”的观念,提出“时行”说。“时行”一词,渊源于《彖传》对《大有》卦基本意义的诠释。据宋代学者项安世认为,《大有》的上下卦分别为《离》与《乾》,“六五”爻位居天位得卦之中,上下五阳皆与之应,故曰“应乎天而时行”。焦循创立的“时行”,则是在旁通卦组的基础上,通过当位与失道的爻位分析,使卦爻按照元、亨、利、贞周而复始的不断转换运动。焦循认为时行的目的在于六十四卦经过爻位转换避免出现两个重复的《既济》卦。对此,焦循亦称之为“大中上下应”。所谓“大中”,一般是指每卦中的“六二”爻辞和“九五”爻辞。自汉代以来,论《易》者都认为《周易》六十四卦中的任何一卦,都有上下二个单位组成(或称内外两卦),由于“九五”和“六二”两爻分别居于上卦与下卦之中,所以又有“居中”、“得中”等称谓。凡能“大中上下应”的卦为“元亨”,象征着“吉”。当然,六十四卦并非一定遵循“大中上下应”的原则,它通过其他途径也能进行卦爻元亨利贞的循环。焦循“时行”法则的特点,在于他不再囿于传统易学致力于一卦一爻左支右诎的论述,而是将六十四卦作为一个必然联系的整体加以考察。以“时行”来揭示卦爻间的联系,是在旁通、当位与失道的基础上深化了的卦爻位周而复始的运动规律,他不仅发展了《易传》中“时”的观念,而且焦循藉此易学趋时求变的规律,进一步阐发他对当时社会现状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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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所周知,《周易》作为经典之一,备受历代学者的重视。尤其是《易传》所宣扬的“先王之道”、“四圣之言”一直被古代学者认定为绝对真理,然而它的“时”的观念却与儒家绝对真理的世界观相抵牾,从而也表现出对它的某种程度的抑制。上的许多有志于改革的思想家、家也都从《易传》“时”的观念中受到不小的启迪,并以此建立自己思想的理论基础。北宋学者李觏倡议改革,提出“彼礼乐损益盖以时之宜”,强调“因时立事”。王安石依托《易传》“四时往来,消息盈虚,与时偕行”作为他的变法理论根据。近代变法维新的首创者康有为主张“随时立宪”、“是非随时”作为打击保守派的武器。明乎此,才能理解焦循为什么说“时之为变通,不烦言而决矣”的真正含义,虽然焦循终究未能突破儒家传统观念的束缚。
“相错”和“比例”是焦循《易图略》创立的又一个重要法则。“相错”一词,源出于《说卦传》:“天地定位,山泽通气,雷风相薄,水火不相射,八卦相错。”六十四卦皆天地、山泽、雷风、水火相错。 《说卦传》关于六十四卦的组合理论,一直为汉代以后的易学研究者所服膺。明代学者来知德曾以《系辞》“参伍以变,错综其数,通其变遂成天地之文,极其数遂定天下之象”而提出“错综”说。来知德认为,伏羲之卦主于错,文王之卦主于综。认为“天地造化之理,独阴独阳不能生成,故有刚必有柔。有男必有女,所以八卦本错。八卦即相错,象即寓于其中。”他指出伏羲圆图的卦序是有规律可循的,即从《坤》向左至《诟》的卦,与从《乾》向右至《复》的卦是相错的。同时来知德还将六十四卦的三十二对相错卦分为四组,每组八对相错卦之间的变化也有一定的规律。来知德以“错综”为特征而自成一说的易学研究,曾被当时推为绝学。焦循也研究过来氏易说,认为:“来知德造为错综之名,诩为独得之见,其智出唐氏下矣。”[5](卷三)焦循所说的“唐氏”,即指明代学者唐鹤徵,著有《周易象义》,主张象数与义理并重,彖与爻合,以象明理。然而焦循的所谓“相错”,则以六十四卦中的三十二组旁通卦为依据,进行卦与卦之间的转换。焦循为了弥补旁通卦本身取象的局限,利用两卦相错,从纵、横两个方面通释全《易》,进一步论证“相错”的合理性,焦循又在相错卦的基础上确立了卦爻之间等值关系的“比例”法则。
; ; “比例”是焦循在“相错”基础上进一步确立卦爻之间的等值关系的法则。他自誉“学《易》十许年,悟得比例、引申之妙,乃知彼此相借,全为《易》辞而设,假此以就彼处之辞,亦假彼以就此处之辞。”[1](卷八《周易假借论》)作为焦循《易》学的构架,“旁通”、“当位失道”、“时行”、“八卦相错”、“比例”五图,都是焦循为揭示《周易》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之间“横求之而通,纵求之而通,参伍错综之而无不通”的种种关联所拟制的,正如焦循在《易图略》中所说的:“余求之十余年,既参伍错综以求其通而撰《通释》,又纵之横之以求其通而撰《章句》。非敢谓前人之说皆不合而余之说独合,第以求通圣人之经宜如此。”
; 英国家怀海特曾说:“建立哲学的正确方法是构成一套思想的框架,然后坚定不移地探求用那套框架来解释经验。”焦循正是用了这种方法,通过“旁通”、“当位失道”、“时行”、“八卦相错”、“比例”五图,编织了一套表现为象数形式的类比推理的易学构架,并将自己的理想尽数纳入构架之中。这样,焦循一方面确立了研究易学的方法论,另一方面也具有以“旁通”为主体的哲学意义。
二
; 焦循易学方法论的确立,从易学史的角度而言,主要是迎接来自象数与义理两方面的挑战。乾嘉之际,考据之风大盛,以卦变、爻变为特征的象数易学,再度成为学者研究的热点。如惠栋不遗余力的搜辑汉代易说,张惠言对虞翻易学的孜孜探求。对此,焦循首先提出质疑。他在《易图略·论卦变》一文中指出:“说《易》者必沾沾于卦变反对者,何也?以《彖传》有往来、上下、进退之故也。荀、虞以来,大抵皆据以为说。传文不可以强通,故不能画一耳。”又说:“《易》者圣人教人改过之书也,故每一卦必推其有过无过,又推其能改能变,非谓某卦自某卦,某卦自某卦来也。 荀、虞有之卦之说,唐宋以后,遂以为卦变各立一例,左支右拙,愈失圣人作《易》赞《易》之本意。”所谓“卦变”,即指《周易》六十四卦,无论一爻变化或数爻变化(阴爻转变为阳爻)均可能呈现出另一种卦象。它作为《周易》占筮的基本内容,使人们能够在总体上把握六十四卦中三百八十四爻的序列,“卦变”就是通过这一序列中筮取某一特定的卦辞。西汉焦赣《易林》曾以一卦变为六十四卦,共得四千零九十六卦爻,构成了以蓍筮为主体的卦变系统。此后,京房、荀爽、虞翻等都程度不同地继承和发展了占筮卦变的传统。焦循曾以“用《易林》之法”、“京房世应说”予以批评,并指出其自身具有五种不同的内在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