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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清平先生近年来连续发表文章,分析孔孟儒学(3)

2013-05-31 01:08
导读:这个思想是牟宗三首先明确提出来的。牟宗三在借用康德道德自律学说研究儒学思想的过程中,发现康德所说的道德自律思想,其实在儒家学说当中,特别

这个思想是牟宗三首先明确提出来的。牟宗三在借用康德道德自律学说研究儒学思想的过程中,发现康德所说的道德自律思想,其实在儒家学说当中,特别是在孟子思想中,早就存在了。牟宗三常引的重要,就是孟子的这段话。在牟宗三看来,孟子性善论的仁义内在与康德的理性立法是相通的。康德从义务分析入手,由此悟入道德法则,定言命令,意志自律自由,建立了以法则决定行为的道德,而“孟子是从‘仁义内在’之分析入手,由此悟入仁义礼智之本心以建立性善,由此心觉性能发仁义礼智之行。仁义礼智之行即是‘顺乎性体所发之仁义礼智之天理而行’之行。天理(亦曰义理)即是道德法则,此是决定行动之原则,亦即决定行动之方向者。”[13](P184) 仁义内在即表示超越的道德心是先天固有的,依此而行,就是康德所讲的按照理性立法而行动。“仁义之行就是善,这是实践法则所规定的。这种意义的善就是纯德意义的善,丝毫无有私利底夹杂; 亦曰无条件的善, 不是为达到什么其他目的之工具。”[13](P185)这样产生出来的善,既不是为私利,又不是为他人,所以是典型的道德自律。尽管牟宗三借鉴康德研究儒学的作法在学界有不同意见,但将孟子这一思想提升到道德自律层面,则是人们普遍认可的。[10]

孟子这样的思想是很多的,如孟子讲过:“哭死而哀,非为生者也。经德不回,非以干禄也。言语必信,非以正行也。“(《孟子·尽心下》第33章)在孟子看来,为善必须是纯粹的,哭死者而悲哀,不是做给活着的人看的;由道德而行,不致违礼,不是为了求取官职;言语一定有信,不是为了让人知道我的行为端正。在孟子这就叫做“由仁义行,非行仁义也”(《孟子·离娄下》第19章)。“由仁义行”与“行仁义”虽然只有字序的变化,但却是两个根本不同的道德原则,“由仁义行”,是说道德必须为了仁义而仁义,而“行仁义”则只是把仁义作为谋取其他利益的工具。

长期以来,人们对于儒家义利思想有很大的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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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为只准讲义,不准讲利,上面所引的孟子的那段话即是经常引用的一个证据。近些年来,这方面的研究有了长足的进步,学界早已扬弃了儒家只准讲义,不准讲利的陈旧观念,认识到孟子讲利并非只有一个含义,而是有三种意义,即治国方略之利,目的之利,人禽之分之利。治国方略之利是说一种治国的策略可以带来哪些实际的好处,道德目的之利是说道德是否为功利而道德,人禽之分之利是说人能不能要物质利益,在义与利发生矛盾的情况下,应该以何为重。[11][12]孟子所说“非所以内交于孺子父母也,非所以要誉于乡党朋友也,非恶其声而然”只是道德目的之利,从追求道德纯粹性的意义看,这种利当然是不能要的。但是,排除这种利并不是不能要刘先生所说的“人欲之私”,因而和“无父”是两个根本不同的问题。在学界对孟子之利有了较细分疏的情况下,刘先生仍然将这孟子这段话作为孟子要求去除“人欲之私”的证据,不仅没有看到孟子这一论述包含的深刻道德意义,而且将其与墨子划为同类,讥之为“无父”,令人有啼笑皆非之感。

四、以天下养并不是以整个天下来孝敬自己的父母

为了证明儒家深度悖论有滋生腐败的作用,刘先生还以《孟子》中的“以天下养”为证,明确指出:“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段论述几乎是不加掩饰的腐败宣言,因为它公开主张:任何一位官员,要想成为儒家认同的具有尊亲美德的‘孝子之至’,都应该设法以整个天下或是所辖地区‘养’自己的亲人。”[1](P46)

被刘先生称为“腐败宣言”的这段话见于《万章上》第4章,原文为“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尊亲之至,莫大乎以天下养。为天子父,尊之至也;以天下养,养之至也。《诗》曰,‘永言孝思,孝思维则。’此之谓也。《书》曰,‘祗载见瞽瞍,夔夔齐栗,瞽瞍亦允若。’是为父不得而子也?”我曾在《<孟子>的误读》一文中对此提出了不同的看法,指出《孟子》中这段话其实并不是那个意思。“孟子在这里是说,尽管舜做了天子,但还是其父母的儿子,还是要奉养父母。奉养父母有不同的等级,最高的等级就是‘以天下养’。‘以天下养’是说,做了天子的父亲,就取得了至尊的地位,这样的养就是最高的养了。这个意思用今天的话表达好像就是说,‘孩子有出息才是孝,出息越大,尽孝越大,如果大到做了天子,就是尽了最大的孝了。’”[8](P165)

刘先生对我的批评提出了反驳,认为他不明白他的解读与我的解读“到底有些什么区别”[4](P4)。这个区别其实很简单。我认为此章核心是谈孝的层次,和腐败问题不沾边,而刘先生则认为此章是孟子公开主张腐败的宣言。《孟子》中“以天下养”一章是一个整体,在这一章中,孟子主要谈了舜为天子之后,如何处理与其父的关系。孟子认为,舜尽管做了天子,但仍然要敬养其父,而舜也正因为做天子太操劳难以尽孝心而烦恼。然后,孟子又谈到如何才是尽孝。他认为,最高的孝就是“以天下养”,这里的“以天下养”结合“为天子父,尊之至也”结合来读,只是说做了天子有了出息,可以使父母荣耀的意思。从整章来看,孟子并没有涉及到“设法以整个天下或是所辖地区‘养’自己的亲人”的问题。儒家十分重孝,认为孝有不同的层次。让父母有温饱是一个层次,让父母有尊严是另一个层次,让父母很荣耀、有光彩又是一个层次。讲:“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论语·为政》第7章)意思是并非能够养活父母就算是孝了,否则和犬马无异,关键还要有孝敬之心。孟子也讲:“曾子养曾晳,必有酒肉,将彻必请所与,问有余,必曰有。曾晳死,曾元养曾子,必有酒肉,将彻不请所与,问有余,曰亡矣,将以复进也。此所谓养口体者也,若曾子则可谓养志也。事亲若曾子者,可也。”(《孟子·离娄上》第19章)曾子养曾晳是养其志,曾元养曾子只是养其口体。这就是孝的层次的不同。在孟子看来最大的孝,是孩子有出息,父母能够享受其“尊”。所以,尽管“以天下养”从字面上可以解释“以天下养父母”,但这句话不能只从字面上看,更不能认为孟子是在主张为了尽孝可以不顾群体利益,把整个天下都用来孝敬自家父母,以此作为儒家公开主张腐败的宣言。刘先生不顾《孟子》此章的整体含义,仅凭“以天下养”几个字便认定孟子此章是主张“设法以整个天下或是所辖地区‘养’自己的亲人”,是“不加掩饰的腐败宣言”,实在是太表面化了。如果真如刘先生所说,此章是孟子在公开宣扬腐败,两千多年来居然没有人能够看出这个重大破绽,古人受封建意识蒙蔽之深,刘先生得现代意识润泽之多,古人之愚笨,刘先生之高明,相差也太过悬殊了。[2]

上一篇:按 :本文是笔者于1995年为《中国》一书所写的《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