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时代的政治权力与文学:区隔的逻辑(1)学(5)
2013-09-28 01:12
导读:五政治权力与文学合法性 综上所述,在整个话语权力体系中,作为符号象征系统的文学,由于其能指的自我指涉性意味着对意识形态可能的疏离,从而决
五 政治权力与文学合法性
综上所述,在整个话语权力体系中,作为符号象征系统的文学,由于其能指的自我指涉性意味着对意识形态可能的疏离,从而决定了它不可能被权力代理人视为最高层次的符号资本,因而它也不可能将自己建构成最有效的符号权力。中央集权权力采取的策略是一方面在文化等级秩序中将文学贬斥到最底层,另一方面,在文学内部,又构建了正统文学和异端文学的符号区隔--具体常常表现为高级文类与低级文类的区隔。这就是说,运用元资本对文学进行一种调节:首先,对于能够突显自己意识形态话语的文学授予一定的符号资本,并在事实上赋予它主流文学的地位;其次,对于在结构上构成对官方话语潜在挑战的文学,则直接或间接剥夺其可能得到的各种资本,49 并以将它贬之为低级文类的方式忽视其存在,将它合法排除出表征领域。50 最后,在低级文类中也依据载道的程度构建两类区隔,以达到排斥异端,捍卫主流话语的目的。
但是,假如我们上述的论述可以成立,我们还不能据此推断,政治权力已经对文学的合法性构成本质上的威胁。因为尽管从总的方面上来说,在前现代社会,文学被一种他治性即政治逻辑所统治,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文学的自由本性,制约了非主流文学的发展,然而,就其社会功能而言,由于在文字印刷时代,文学是一种唯一的表征工具,具有无法替代的垄断性叙事话语的性质,因此,虽然我们在上文中以大量篇幅谈到了非主流文学,但它的被支配、被压制、被蔑视的地位决定了权力代理人不可能以它为标准来决定整个文学的生存权。实际上,尽管对于任何统治性话语而言,文学绝不是最好的话语形式,但在对它进行二元对立的符号区隔的条件下,在以意识形态的逻辑对它进行了成功改造的前提下,它仍然构成了一种重要的文化资本,仍然具有可利用的价值,仍然可以转换成能够诱使被支配者自愿与支配者合谋的符号权力。作为压抑性主体的权力固然抑制了文学的自主性,固然制止了文学试图建立与官方话语不同的想象性关系的任何合法努力,但另一方面,福科所强调的权力的生产性在这里也同样生效:51 权力唯有借助于话语的生产才能实现自身的再生产,主流的文学话语一方面固然是统治性意识形态的一个结果,另一方面,它本身也参与了权力的构成,它自己也是意识形态的不可或缺的一个构成因素。政治权力需要文学的声音来灌输符合自己利益的、与宗教启示的真理、哲学思辨的真理、
历史学训示的真理甚至自然科学真理不同的另一种真理,即使用语言形象来叙事的真理。当文学的真理为主流意识形态提供一种迂曲的合法化辩护时,它也为自己的合理性存在提供了条件和可能。因此,在前现代社会,文学的合法性地位是不容置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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