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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周易》第52简有字作R。马王堆汉墓帛书本作“遂”、今本作“覿”。R作者释为“覿”。
按:此字释“覿”无误,严格分析应为从“见”、“犢”声。简本作“覿”,帛书本作“遂”,二者到底是什么关系?要回答这个问题,须从上博竹书(一)《缁衣》7中的从“页”“犢”声之字谈起。此字学者意见不一,有学者认为“页”是声符,读为“道”。也有学者认为是“道”的错别字。黄锡全先生认为此字从“页”“犢”声,并说:“颇疑其为儥之或体。儥即今之覿字。”今本《礼记·缁衣》与之相对的字作“遂”。黄先生认为二字是通假关系。(《楚简续貂》,《简帛研究》第三辑79页,广西教育出版社1998年)其说可从。我们再补充一个通假的例子。《广雅·释言》:“遂,育也。”王念孙《广雅疏证》:“《齐语》:牺牲不略则牛羊遂。《管子·中匡篇》作育。”《说文》:“賣,衒也。读若育。”
17、《周易》第54简有字作S。马王堆汉墓帛书本作“撜”、今本作“拯”。S作者释为“拯”。
按:S应分析为从“攴”、“升”声,释为“抍”。攴、手二旁古通,例不备举。《说文》:“抍,上举也。从手,升声。《易》曰‘抍马壮吉’。撜,抍或从登。”撜、抍二字为异体。抍、拯二字音同古通。
18、《周易》第44简有字作T。马王堆汉墓帛书本作“汲”、今本作“繘”。T作者仅作硬性隶定。
按:T所从的“米”、“犬”、“月(即肉)”,疑为“類”字异体。另外一部分是“惟”。类、律二字古通。《礼记·乐记》:“律小大之称。”《史记·乐书》“律”作“类”。律、聿二字古通。《尔雅·释言》:“律遹述也。”《诗·大雅·文王有声》《正义》引“律”作“聿”。聿、繘二字古通。《诗·大雅·文王有声》:“遹追来孝。”《礼记·礼器》引“遹”作“聿”。《诗·小雅·楚茨》:“神保聿归。”《宋书·乐志》引“聿”作“遹”。《集韵》“毛+隼”的或体作“氄”。“隼”字从“隹”声。T所从的“类”、“惟”都是声符,当读为“繘”。“繘”、“汲”二字当属同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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