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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刘邦建立汉朝,基本继承了秦的中央集权君主政体,并靠此统一天下,所谓汉承秦制已在张家山出土汉简《二年律令》中得到证明。但秦亡的教训和汉初东西文化的尖锐对立又使得刘邦不得不退而与传统妥协,他在东方实行分封制是仿效的周制(《史记·诸侯王表序》)。最初同姓王与汉朝廷各为相对独立的政治实体,双方“虽名为臣,实皆有布衣昆弟之心”(《汉书·贾谊传》),如齐王刘肥与汉惠帝,梁王刘武与汉景帝皆“亢礼如家人”。但是历史的集权趋势不可逆转,分封制逐渐有名无实,汉朝几乎又完全回到秦制上来,对此思想领域爆发了激烈争论。
争论各方可分左、中、右三派。左派是法家晁错,他主张“法之逆者,请而更之,不以伤民;主行之暴者,逆而复之,不以伤国”(《汉书·晁错传》),实行平和的秦制,但还是要尚法和提倡耕战,通过削藩加强君主集权。中派是通诸子百家而“为学不纯”的儒生,如贾谊在继承荀子“欲知上世则审周道”思想的基础上大力提倡礼治,主张“汉家法周”。强调等级秩序,维护天子权威,所谓“尊尊之义莫大于忠”,这正是周道的特色。而在偏右的公羊派儒生眼中,不仅秦的法治应该舍弃,而且周的礼治也应该被否定,他们认为秦政正是周道之弊的产物。董仲舒《天人三策》说:“周之末世,大为无道,以失天下。秦继其后,独不能改。”周、秦二弊都是同样的“文之弊”,即小人以苛法乱政。他们承袭孟子“舍后王而道上古”的主张,提出先有仁而后有礼,先以德化民至百年后才能制礼乐,强调殷道亲亲,“亲亲之恩莫重于孝”,汉家应以孝立国。
公羊德化派利用“文质变救”说,提出汉应该弃周文从殷质。司马迁《太史公自序》说:“桀纣失其道而汤武作,周失其道而《春秋》作。”刘向《说苑·君道》说:“夏道不亡,商德不作;商德不亡,周德不作;周德不亡,《春秋》不作。”汉家要改变周道,正如《春秋公羊传》隐公七年何休注曰:“《春秋》变周之文,从殷之质。”但问题是,商代重刑的传统使之在知识界声誉不高。在贤良对策时董仲舒要将邹衍“文质变救”说纳入其更化理论中时,汉武帝马上提出“殷人执五刑以督奸,伤肌肤以惩恶”的疑问,这确与儒家主张的尚德不尚刑观念不合拍。另外在继承制度上汉也不可能实行殷商的“兄终弟及”制。此后董仲舒不得不进行理论修正。他在《春秋繁露·三代改制质文》中,将原来王者政教“文”和“质”的“再而复”变为“四法”,命名为“一商一夏一质一文”而循环,即历史上的虞、夏、殷、周四代“各以其法象其宜”,虞舜“法商”,禹“法夏”,汤“制质礼”,周文王“制文礼”。既然汉朝继周文之后,应从头“法商而王”,即沿用虞舜的礼乐政教,从而走出了这一理论困境。
董仲舒的思想体系很庞杂,“有不易者,有再而复者,有三而复者,有四而复者,有五而复者,有九而复者”;又有阴阳、质文、三统、三正、三教、三世、五行、五德、三王、五帝、九皇等的大小循环,综合许多因素容纳进一个理论框架,不能不产生一些混乱和矛盾。但既然要调动所有传统资源来为当时政治的合法性构建意识形态,也只能在混乱中进行这种方枘圆凿式的匹配,这也正是中国古代思想史的吊诡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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