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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李白卒年,历来诸说纷纭,致其享年亦无定说。李士训《记异》中明白记载了李白“大历初”仍在人世的资料,却始终未被研究者重视。李文结合唐代诸家碑传、序文,考察李白系年诗文,证明李白应生于神龙初年(约705)卒于大历初年(约766),享年62岁。
【关键词】 李白/生卒年/李世训《记异》
孟子曰:“尚论古之人,颂其诗,读其书,不知其人,可乎!”吾人于“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之伟大诗人李白亦当如此。然而恰恰在李白生卒年和出生地等关键事实上,偏偏出了问题。自北宋以及清代,李白生卒年一直流行生于长安元年(701)、卒于宝应元年(762)、享年62岁说①,生于圣历二年(699)、卒于宝应元年、享年64岁说②。这些说法因与李白集中存在宝应元年以后诗文的事实不符,故20世纪80年代以来,学人对李白生卒年又进行了新的探索。不少研究否定了“宝应元年说”,认为李白应卒于宝应以后:李从军《李白卒年辨》提出李白应生于长安元年、卒于广德二年(764)、终年64岁[1];阎琦《李白卒年刍议》则认为生于长安元年、卒于广德元年、享年63岁[2]。但这些说法仅解决了李白不卒于宝应元年的问题,对其生年却一仍其旧,这不仅与李华所撰《李君(白)墓志铭并序》(下称李华《铭》)说李白“年六十有二”不符,而且也无补于有关李白出生地问题的讨论。鉴于此,林贞爱《李白身世及生卒年代新考》又提出生于神龙二年(706)、卒于大历二年(767)、享年62岁说[3],却又缺乏坚实的证据。
上列诸说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占有史料不充分、擅疑古书、误解古人的毛病。如“卒于宝应元年说”的共同不足,都是曲解李阳冰《草堂集序》(下称李阳冰《序》)原意,将“疾亟(病危)授简”的“疾亟”理解成“死亡”(或临死),将李白病中嘱托李阳冰编《草堂集》的时间说成是李白死亡之年。从文字本义上考察,“疾亟”只是病危的意思,本身并无“死亡”之义,据此而说李白“卒于宝应元年”是不可靠的。由于“宝应元年说”将李白生卒年提前了,就与李阳冰《序》所说李白父亲“神龙之始,逃归于蜀,复指李树,而生伯阳(指李白—引者)”的记载相矛盾,于是又擅自把“神龙”改为“神功”,甘冒“擅改古书”之大不韪!
“宝应以后”诸说,虽不再误解李阳冰《序》“疾亟”之意,并对李白宝应后诗文进行了重新论定,但是在李白生年上仍沿袭了长安元年说(《林文》除外),于是将李白的享年增加了数岁。殊不知这个“生年”正是在他们已经否定了的“宝应元年卒说”的基础上逆推出来的。基础既然已经被自己否定,怎么还能相信据此而推得的“生年”呢?况且诸说在论证时,凡遇与自己立说相矛盾的,就毫不犹豫地指为“伪作”,如指李华《铭》为“伪作”[1],或者指《铭》为“残文”[2],或肯定《铭》不伪,也否定了“宝应元年说”,但又怀疑李白《自荐表》为“假托”,却又提不出任何可靠的证据[3]。凡此种种,都不能令人信服。此外,李、 阎二文虽持“宝应以后说”,却又受清人王琦“生于长安元年说”[4] 误导,不顾李华《铭》“年六十有二”的明文,擅增李白享年。他们虽然志在求真,但却存在擅疑古书、妄改古志的做法,实不可取!
与此相联系的是,由于误定李白生年,有的学人遂以为李白父亲“神龙初”潜回四川时,李白已经五岁,故李白出生不在蜀中。于是李白生于何处也成了问题,遂有生于“西域说”[5][6]、“中亚碎叶说”[7]。更有甚者, 连李白的族属是否为汉人也有问题,于是有李白为“胡人说”③。此等皆由曲解李白的生卒史料所致。这种靠窜改史料、怀疑传世文献建立起来的种种“新说”,自然是靠不住的,其方法也是不可取的[8]。
一、李白纪年史料分析
关于李白生活下限的资料,目前所知至少有六种:
一是收入《宗玄集·别录》中传为“唐元和戊戌(十三年)吴筠”所作的《南统大君内丹九章经原序》:“元和中,(吴筠)游淮西,遇王师讨蔡贼吴元济,避辞,东之于岳,遇李谪仙,以斯术授予曰云云。”[9] 似乎李白至元和时期(806—820)仍在世。但是据权德舆有关吴筠的传文和集序,吴筠已于大历十三年(778)去世,何得至元和十三年作序?且此说与李白诗文无一印证,显见该《序》非吴筠所作。
二是伪托柳宗元所作的《龙城录》:“退之(韩愈)尝言李太白得仙去。元和初,有人自北海来,见太白与一道士在高山上笑语久之。”[10] 《龙城录》为宋人伪托之作,其说“元和初”仍见李白,与伪吴筠《序》同一伎俩。
三是明彭大翼《山堂肆考》卷一九:“白龟年,乐天子也。一日于嵩山东岩下遇李白,曰:‘吾与汝父皆仙矣。’出素书一轴授之,曰:‘读此可辨九天禽语。’”[11] 此语实出《广列仙传》,文字微异。龟年是白居易(772—864)之子,生活于晚唐,后李白“将百年”。龟年学仙得道,这里宣扬的也是学道成仙之事,诞妄不足信。
四是宋赵令畤《侯鲭录》卷二:“东坡先生在岭南,言元祐中有见李白酒肆中,诵其近诗云云。”[12] 赵令畤与苏轼皆北宋人,说元祐中(1086—1094 )还见过李白,其荒诞一望而知。
五是李阳冰《草堂诗集序》:“阳冰试弦歌于当涂,心非所好,公遐不弃我,乘扁舟而相顾。临当挂冠,公又疾亟。草稿万卷,手集未修,枕上授简,俾予为序。”末简署曰:“時宝应元年十一月乙酉也。”[13] 如前所述,“疾亟”仅表示病重,并不能据此而定其死卒。
六是李士训《记异》:“大历初,予带经鉏瓜于灞水之上,得石函,中有绢素《古文孝经》一部,二十二章,壹仟捌佰桼拾贰言。初传与李太白,白授当涂令李阳冰,阳冰尽通其法,上皇太子焉。”[14] 这则记录首见于五代郭忠恕《汗简》卷七《目录略叙》所引,宋朱长文《墨池编》、清倪涛《六艺之一录》等书亦有转录。它表明李白至迟至大历初仍在人世。在以上六则中,这是有关李白生活下限最为真实的记录,但却长期被研究者忽略。考察李白生平行事,本当以唐人所撰碑传为主,但是由于这些碑传被后人怀疑篡改,因此,这些本来是第一手的可信资料,反倒有待于其他资料来印证了,李士训《记异》给我们提供了这一可能。
据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卷一六,李白集自北宋以来就载有唐人所撰“两序”、“四碑”:李阳冰《草堂集序》、魏颢《李翰林集序》(下称魏颢《序》),李华《故翰林学士李君墓志并序》、刘全白《唐故翰林学士李君碣记》(下称刘全白《碣》)、范传正《唐左拾遗翰林学士李公新墓碑并序》(下称范传正《碑》)、裴敬《翰林学士李公墓碑》(下称裴敬《碑》)。这些作者不仅都是唐人④,而且都与李白同时或有旧,所言自然有据。在他们的文字中,对李白生平事迹已经有了很完整的介绍,而且也与李士训《记异》彼此吻合。只要我们稍加清理,就不难发现李白生卒的真实时间。
李阳冰《序》说:“李白字太白,……中叶非罪,谪居条支,易姓与名。然自穷蝉至舜,五世为庶,累世不大曜,亦可叹焉。神龙之始,逃归于蜀,复指李树,而生伯阳。惊姜之夕,长庚入梦,故生而名白,以太白字之。”范传正《碑》也说:“隋末多难,一房被窜于碎叶,流离散落,隐易姓名。故自国朝以来,漏于属籍。神龙初,潜还广汉,因侨为郡人。……公之生也,先府君指天枝以复姓,先夫人梦长庚而告祥,名之与字,咸所取象。”[15] 都明白地告诉我们, 李白系其父“神龙之始,逃归于蜀”后所生。正因为如此,魏颢《序》也才肯定地说:“白本陇西,乃放形因家于绵,身既生蜀,则江山英秀。”[16] 已经明白地将其出生地定在蜀中了。
至于李白生活下限,魏颢《序》说:“经乱离,白章句荡尽。上元末,颢于绛偶然得之。沉吟累年,一字不下。今日怀旧,援笔成序。……白未绝笔,吾其再刊。”上元末在宝应前一年,这个年号只一年。魏颢说他“沉吟累年”才作序,至少应在两年以上,也就是说其作序时已经进入宝应二年以后甚或广德年间了。此时魏颢还说“白未绝笔”,则李白当时尚在人世。李白之不卒于宝应元年由此可知。明胡震亨《唐音癸籖》记有“《李太白集》,其(李白)存日,魏颢有编”云云,胡氏也知道魏颢编《集》制《序》时,李白仍然活在人世⑤[17]。以上《序》、《碑》、《碣》既互相印证,亦与李士训《记异》所载李白大历初尚在人世若合符节。根据李华《铭》所说:“有唐高士李白……年六十有二不偶,赋《临终歌》而卒。”[18] 李白的卒年最早也应在大历初年(766左右),上溯62年,其生年则为神龙初年(705左右)。
李阳冰《序》、范传正《碑》都说李客“神龙之始,逃归于蜀”后才生李白,故刘全白《碣》直称“(李)白,广汉人”,魏《序》亦说“(李白)身既生蜀”,乐史等《太平寰宇记》卷七二列“唐李白字太白,蜀郡人”,又记“绵州彰明县”有“李白碑”。欧阳忞《舆地广记》卷二九亦于“彰明縣”载:“有唐李白碑。白之先世,尝流巂州,其后内移,白生于此县。”其后杨慎、李调元、《四库》馆臣⑥ 等历代学人,亦皆以李白为蜀人。
二、李白纪年诗文考察
如果说唐人诸家碑序及《记异》等都还是他人记录,尚难成定论的话,我们还可从李白部分纪年诗文中,寻找其若干内证。
李白一生行踪无定,其诗汪洋肆恣,很少有明显的时间、地点概念。明胡震亨《唐音癸籖》即叹:“太白诗闲适游览居多,罕及时事,安能如杜诗一一得其岁月次第之?”[17] 胡应麟也说:“古今诗人出处,未有如太白之难定者。”[21] 因此一生研究李白的清人王琦,在《李太白年谱》后记中感慨道:“太白事迹,多无实在年月可考!李阳冰、魏颢编《草堂集》(或《李翰林集》)时,李白尚在人世,其诗文的排列也许还有先后次序可言。及至北宋曾巩改编李集,乃使李、魏篇次,尽失旧貌⑦。今天要在扰乱后的李白诗文集中考定系年先后,特别是要在因曾巩误解而蓄意篡乱的次序下来做这件工作,就更难乎其难了。
李白集中有一部分自记年岁的诗文,如《上安州裴长史书》“少长江汉,五岁诵六甲,十岁观百家,轩辕以来,颇得闻矣。常横经籍书,制作不倦,迄于今三十春矣”;《与韩荆州书》“十五好剑术,遍干诸侯”,“三十成文章,历抵卿相”;《赠张相镐》“十五观奇书,作赋凌相如”;《感兴之五》“十五学游仙,仙游未曾歇”。这里的5、10、15、30岁,由于缺乏足够的历史背景作坐标,很难遽然定出确年。
对其《与韩荆州书》和《赠张相镐》所言“十五岁”,王琦的《年谱》及安旗、阎琦《李白全集编年注释》、《李白简谱》,均定于开元三年(715)。 而将“遍干诸侯”的“诸侯”,定为谒见苏颋,时间在开元八年,然而根据诸人系年,这时李白已经20岁,又非“十五”矣。其中必有一误。苏颋来蜀有准确的时间:《旧唐书·苏颋传》:“开元八年,颋除礼部尚书,罢政事,俄知益州大都督府长史事。”李白于此时谒见苏颋本来没错,但说他已经20岁却是错的。李白《上安州裴长史书》自记其事说:路中投刺,颋待以布衣之礼,因谓群僚曰:“此子天才英丽,下笔不休,虽风力未成,且见专车之骨。若广之以学,可以相如比肩。”这是其“遍干诸侯”中的一次。另据阎琦等考证,开元七年,“宋理应奏请除李邕为渝州刺史”,李白亦尝“游渝州,谒李邕,作《上李邕》诗”[22]。这是其“遍干诸侯”的又一次。李白《上安州裴长史书》又云:“广汉太守闻而异之,诣庐亲睹,因举二人(白及赵蕤)以有道。”其“遍干诸侯”也许还包括“广汉太守”在内。问题是此时李白到底多大年纪?如果依长安元年生说,此时李白已20岁,不合“十五遍干诸侯”之自道;而依神龙元年生说,则此时年方十五六岁,与其自道基本吻合。再则,如果李白此时已经20,年已弱冠,礼为“成人”,而苏颋还以“此子”、“未成”称之,岂不轻慢小看了他?正是得苏颋的勉励和期望,李白才发奋“观奇书”、“学神仙”,最后实现了“作赋凌相如”的志向!因此,我们倾向后一说。
关于李白所作何赋可以“凌相如”的问题,或说是《明堂赋》,或说是《拟恨赋》,或说是《大猎赋》,迄今未有定论。王琦《年谱》“开元元年”条:“旧谱(按即《薛谱》):开元元年十月甲辰,帝猎渭川,有《大猎赋》。按,《赋序》但云‘以孟冬十月大猎于秦’,而不书年分。考《通鉴》,先天元年十月癸卯,上幸新丰,猎于山之下。开元元年十月甲辰,猎于渭川。八年十月壬午,畋于下邽。十月而猎于秦地,凡三见。旧谱竟属之癸丑岁者,大约以太白生于圣历二年,至是合十有五岁,因‘十五观奇书,作赋凌相如’一诗,而附会其说。若以太白生自长安元年数之,至是始十三岁耳,恐未是。”在开元三年又注:“岂所谓‘十五观奇书,作赋凌相如’者,即是《明堂》一赋欤?”《薛谱》说李白“作赋凌相如”之赋即《大猎赋》,而系于开元元年,固然不妥;王琦《年谱》说是《明堂赋》,并系之于开元三年,更是风马牛不相及了!安旗等于《拟恨赋》按:“白《赠相镐》诗尝云:‘十五观奇书,作赋凌相如’,白三拟《文选》或即在此时。姑系于开元三年。”[23](1783页) 将其定为《拟恨赋》,也未见得正确。我们姑且放开李白的生年不说,单就李白自负的“凌相如”的赋而言,《明堂》、《恨赋》二说显然不通。因为相如赋只有《子虚赋》给李白留下的印象最深,他所要“凌”而上之的,当然也就非此莫属了。李白《秋于敬亭送从侄耑游庐山序》:“余小时,大人令诵《子虚赋》,私心慕之。”《子虚赋》所赋即为大猎之事,《薛谱》定为《大猎赋》是有见地的,可惜他囿于“生于圣历二年说”,系此赋于开元元年却是有问题的。詹鍈《李太白诗系年》驳云:“按赋中自称‘臣’,则当为上于君王者。且赋中所铺叙者亦每有实事可据,非尽出于想象。开元初年,太白尚在蜀中,安得而出此?”[24] 所驳有理。只惜詹氏也没有推出作赋的正确年代,他根据李白《答杜秀才五松山见赠》“昔献长杨赋,天开雨云欢”、《秋夜独坐怀故山》“夸胡新赋作,谏猎短书成”,认为李白向玄宗“所献者即此赋(《大猎赋》)”,将其定在天宝初,但却缺乏玄宗是年大猎的必要证据。综考各种史料,我们认为李白“作赋凌相如”的赋应是《大猎赋》,时间应在开元八九年。据李阳冰《序》、李华《志》、李士训《记》,开元八年李白恰好15岁。他在干谒苏颋时受到“以相如比肩”的激励,于是泛观奇书,一改“风力未至”的旧观,越一年而有凌跨相如《子虚赋》的《大猎》之作,这在时间上是合理的。再从作赋动机和赋的内容上看,《大猎赋序》明说:“而相如、子云竞夸辞赋,历代以为文雄,莫敢诋讦。臣谓语其略,窃或褊其用心。《子虚》所言,楚国不过千里,梦泽居其大半,齐徒吞其八九,三农及禽兽无息肩之地,非诸侯禁淫述职之义也。”又说:“迨今观之,何龌龊之甚也!”明白无隐地表达了他对扬雄、相如狩猎赋的不满,也表现出了他欲凌相如、跨扬雄的豪气。与此种志气相配的,只有《大猎赋》可以方之。区区《明堂赋》之言祀典,《拟恨赋》之抒私情,何可以凌相如?据《通鉴》卷二一二:“(开元)八年冬十月辛巳,上行幸长春宫。壬午,畋于下邦。”是年,玄宗正好有下邽之猎,下邽乃秦旧地,与《大猎赋序》所言“孟冬十月大猎於秦”的物事正合。
所谓“十五读奇书”,或许与他师从赵蕤习道家方书有关。李白自叙:“昔与逸人东严子隐于岷山之阳,白巢居数年,不踪城市。”(《上安州裴长史书》)《唐诗纪事》卷一八引《彰明遗事》:“太白……依潼江赵征君蕤。蕤亦节士,任侠有气,善为纵横学,著《长短经》。太白从学岁余,去游成都。”李白《感兴》说:“十五学神仙,仙游未曾歇。”与此正好彼此印证。如果说《上安州裴长史书》“十岁观百家”、《新唐书》本传“十岁通诗书”,所读乃是儒家“诗书”及诸子“百家”之书的话,那么他师从赵蕤后,即超越诗书而泛观博览,对“神仙”类的“奇书”爱好有加了。从上述的时间(开元八年,年15)、事件(苏颋勉以“广学”,师从赵蕤“学神仙”“读奇书”,玄宗畋于下邽)、文章(《大猎赋序》小相如、藐扬雄,大猎于秦)上,三证齐全,其为开元八九年所作之《大猎赋》亦可定矣。既然开元八年李白才15岁,其不生于长安元年亦可知矣。
至于“三十成文章,历抵卿相”,“制作不倦,迄于今三十春”之“三十”又在何时呢?王琦《年谱》将李白《上安州裴长史书》系在开元十八年,而将《与韩荆州书》定在“庚午以后甲戌以前四年中之作”。同是称“三十”,前后系年竟相差四年之久!这反映出王氏的生卒说之严重不足。如果按王氏所定生年,开元十八年李白正好30岁,尚可称“迄于今三十春”。然而,李白《与韩荆州书》却不可能作于本年。《新唐书·韩朝宗传》载:“累迁荆州长史,开元二十二年,初置十道采访使。朝宗以襄州刺史兼山南东道。”据《旧唐书·玄宗纪》开元十八年六月韩朝宗尚与范安在洛阳治理瀍、洛二水;《通鉴考异》卷一三开元十八年闰六月引《唐实录》:“以太子少保陆象先兼荆州长史”,该年荆州长史还是陆象先,韩朝宗不可能有“荆州”之称,李白上书必在其后。故詹鍈先生认为:“朝宗之为荆州长史必在开元十八年以后。”据张九龄《曲江集》卷七《贬韩朝宗洪州刺史制》:“朝请大夫、荆州大都督府长史、兼判襄州刺史、山南道采访处置等使、上柱国、长山县开国伯韩朝宗,亟登清要,爰委条察。”李白《忆襄阳旧游赠济阴马少府巨》:“昔为大堤客,曾上山公楼。……为冠佩雄剑,长揖韩荆州。”知韩朝宗之为襄州刺史后,仍兼荆州长史,李白见朝宗也在襄州即襄阳。《唐大诏令集》卷一○○有张九龄所拟《置十道采访使勅》,末署“开元二十二年二月十九日”,这是唐置十道采访使的具体时间,那么韩朝宗之以荆州长史兼襄州刺史、采访使等职,就只能在这以后,李白上书最早也只能在该年。据王琦所定,此时李白已经34岁,与“三十”之说又异。如果以神龙元年为李白生年,该年正好30岁;神龙二年为生年,则此时29岁,其称“三十成文章”也好,说“迄于今三十春”也好,都是可以的。李白《上书裴长史》自云,从蜀中出游“已经十年”,到安陆入赘于许丞相家也“至移三霜”,则其“杖剑去国”在20岁(学人每谓李白25岁出蜀,盖以长安元年为“生年”算起),而娶妻许氏时二十六七岁。如依王说,李白20在蜀中才见过苏颋,苏方勉其“广之以学”,期以“比肩相如”,李白却不管不顾置诸脑后,毅然“杖剑去国、辞亲远游”,岂非大不近人情矣乎?15岁是其在蜀中“遍干诸侯”的时期,而30则是其在安陆“历抵卿相”的时期,这两年在李白人生旅途上都具有转折作用。15岁“遍干”地方长官,给人的印象是“风力未就”、“学之不广”,于是他从所习的儒家诗书、百家诸子,转而广习神仙、道术;志趣则从先前的爱儒冠改而爱神仙了。30岁“历抵”朝中卿相的结果,是“一经品题,便为佳士”,即刻出安陆而游北方,转山东而入长安,终为翰林供奉;志趣也从先前“酒隐”改而关注庙堂。故这两年常常见于李白的诗文。李白还有《安陸白兆山桃花岩寄刘侍御绾诗》“云卧三十年,好闲复爱仙”;《门有车马客诗》“叹我万里游,飘飘三十春”;《答湖州迦叶司马诗》“青莲居士谪仙人,酒肆藏名三十春”诸诗,恐怕都是这前后所作。
这里特别要提到的是李白《为宋中丞自荐表》,因为该表明确说他作文时“年五十有七”,明确了该文的撰作年代,对弄清李白的生卒问题具有重要帮助。可惜,从前在李白疑年考辨时,围绕该文却形成了循环论证的怪圈:一方面将撰文时间直接定在至德二年(757),从而推出李白“生于长安元年、卒于宝应元年,享年62岁”之说。另一方面,又说李白既然生于长安元年,《自荐表》中自称“年五十有七”,那就理所当然应该作于至德二年了。王琦《年谱》:“以《代宋中丞自荐表》核之,表作于至德二载丁酉,时‘年五十有七’,合之长安元年为是。”安旗等《李白简谱》同之。如此循环论证,互为前提,其逻辑混乱是非常明显的。近年来,有的学者已经注意到该文的系年问题,或改系在宝应元年[25];或系在乾元三年[26]。惜均未能提供足够证据,论证尚待深入。为了便于对该文系年作出详细分析,有必要将该文重要部分引录如下:“臣伏见前翰林供奉李白,年五十有七。天宝初,五府交辟,不求闻达。亦由子真谷口,名动京师。上皇闻而悦之,召入禁掖,既润色于鸿业,或间草于王言。雍容揄扬,特见褒赏。为贱臣诈诡,遂放归山。闲居制作,言盈数万。属逆胡暴乱,避地庐山,遇永王东巡胁行,中道奔走,却至彭泽,具已陈首。前后经宣慰大使崔涣及臣推覆清雪,寻经奏闻。……臣所管李白,实审无辜。怀经济之才,抗巢由之节,文可以变风俗,学可以究天人。一命不沾,四海称屈。伏惟陛下大明广运,至道无偏,收其希世之英,以为清朝之宝。昔四皓遭高皇而不起,翼惠帝而方来。君臣离合,亦各有数。岂使此人名扬宇宙而枯槁当年?传曰:举逸人而天下归心。伏惟陛下回太阳之高辉,流覆盆之下照。特请拜一京官,献可替否,以光朝列。”
要明确该文的作年,首先必须弄清楚李白下狱次数的问题。曾巩《李太白集后序》称只有一次:“天宝十四载,安禄山反。明年,明皇在蜀,永王璘节度东南,白时卧庐山,璘迫致之。璘军败丹阳,白奔亡至宿松,坐系寻阳狱。宣抚大使崔涣与御史中丞宋若思验治白,以为罪薄宜贳。”并批评《新唐书》“又称白流夜郎还浔阳,坐事下狱,宋若思释之者,皆不合白之自叙,盖史误也”。王琦亦从之,其《年谱》将李白下狱记为一次,但此说却与诸多史事不符。李白因从永王璘下狱,自言“前后经宣慰大使崔涣及臣(宋若思)推覆清雪,寻经奏闻”,“前后”二字表明曾两次下狱;魏颢《序》说:“四海大盗,宗室有潭者,白陷焉。谪居夜郎,罪不至此,屡经昭洗。”既是“屡经昭洗”,就不止一次。因此《新唐书》本传分两次叙述之:“安禄山反,转侧宿松、匡庐间,永王璘辟为府僚佐。璘起兵,逃还彭泽;璘败,当诛。初,白游并州,见郭子仪,奇之。子仪尝犯法,白为救免。至是子仪请解官以赎,有诏长流夜郎。会赦,还寻阳,坐事下狱。时宋若思将吴兵三千赴河南,道寻阳,释囚辟为参谋,未几辞职。李阳冰为当涂令,白依之。”可见李白之系狱有前后两次。
第一次在彭泽。永王兵败,李白被逮,当诛,得郭子仪⑧ 崔涣解之,遂减死罪为流罪。时在至德二年。李白有《狱中上崔相涣》可证:“胡马渡洛水,血流征战场。……贤相燮元气,再欣海县康。……羽翼三元圣,发辉两太阳。应念覆盆下,雪泣拜天光。”杨齐贤注:“三元圣,玄宗、肃宗、广平王是代宗。两太阳,玄宗、肃宗”。故知此诗乃初陷狱时所作。第二次陷狱则在浔阳。乾元元年(758 )李白流放夜郎,有明确时间记载。流放三年,会赦还浔阳,又因事系狱。此次得宋若思解救。李白《中丞宋公以吴兵三千赴河南军次寻阳脱余之囚参谋幕府因赠之》:“独坐清天下,专征出海隅。……戎虏行当剪,鲸鲵立可诛。自怜非剧孟,何以佐良图!”此诗作于上元二年(761),诗中所谓“赴河南”,即上元二年调兵积集,参加次年的洛阳会战,此役直接决定了史朝义的失败,当时天下形势已然分晓,故诗曰“行当剪”、“立可诛”。次年即宝应元年,四月,玄宗、肃宗相继崩殂,代宗即位。代宗与永王没有直接矛盾,李白“从逆”之事得以淡化从轻发落,宋中丞也才敢于疏荐李白。如果换在至德二年,肃宗即位伊始,永王璘反叛,政局未稳,其时宋中丞若对“从逆”的李白不诛反荐,岂不犯了大忌!因此将《自荐表》系于至德二年,于时、于理都是不合适的。正因为上元末年以来李白罪名得到清雪,其诗文也才在民间公开传播,也才有人编集流行。魏颢《序》称“上元末偶然得之”,其实并非“偶然”,而是事有必致,理有固然。宝应元年李白付予李阳冰的“草稿万卷”,据李阳冰《序》亦“得之他人”,都表明李白诗文在当时民间已广为传诵。所有这些,都是李白罪名得到洗雪的反映。魏《序》用“否极则泰”、“用之有时”来形容之,岂徒然哉!由此看来,李白系狱有前、后两次,在时间上一在至德二年、一在宝应元年,地点上一在彭泽、一在浔阳,人物上一为崔涣所解、一为宋若思所释,显然各系一次,不是一回事。《新唐书》分述于两次,《自荐表》称“前后推覆清雪”,魏《序》说“屡经洗雪”,都说明了这一点。
其次,《自荐表》有“昔四皓遭高皇而不起,翼惠帝而方来。君臣离合,亦各有数”之语。李白曾在玄宗朝作过官,不可能用“商山四皓”来比喻他与玄宗的关系,否则岂不自相矛盾!只有肃宗朝李白一直未仕,才堪称“不起”;及至代宗即位,才可以用惠帝召四皓的故事来比拟之,从而起到激励代宗效法汉惠招贤的作用。
其三,《自荐表》希望“特请拜一京官,献可替否,以光朝列”,刘全白《碣》有“代宗登极,广拔淹瘁,时君亦拜拾遗。闻命之后,君亦逝矣”;范传正《碑》也说:“代宗之初,搜罗俊逸,拜公左拾遗。制下彤庭,礼降于玄壤,生不及禄,没而称官。”两者事迹相连,应有前后的因果关系。如果李白无人推荐,忙于收拾内争的小皇帝恐怕早已将李白忘却了,怎有无缘之授?更不能理解是,李白如果早在四年前已卒,代宗初政尚授其官职,固无是理!
李白与宋若思相关的诗文,尚有《为宋中丞祭九江文》、《陪宋中丞武昌夜饮怀古》、《为宋中丞请都金陵表》等篇。《祭九江文》有“今万乘蒙尘”语,尚可说是玄宗、肃宗尚在流离中的至德时期。其《请都金陵表》有“皇朝百五十年”之语,唐自武德元年至上元二年为144年,至宝应元年则为145年,都可称150年⑨。若是至德二年仅140年,断不可称150年的。足证宝应元年前后李白和宋若思确实在一起。李、宋关系非同一般,李代之上表建议迁都,宋则上表推荐其人,互相帮助,完全合情合理。
立足李白《自荐表》内容,参稽史传有关李白两次下狱的记载,参核李白与宋若思唱酬诗文的相关时事,可证《自荐表》不作于至德二年,而应作于宝应元年,李白时年57。李白“十五观奇书,作赋凌相如”、“十五好学剑,遍干诸侯”、“道谒苏颋”等,在开元八年左右;其“三十成文章,历抵卿相”、“制作不倦,迄今三十春”,则在开元二十二年;其《为宋中丞自荐表》作于宝应元年,都证明李白不生于长安元年,更何况圣历二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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