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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林七贤名义考辨(1)学毕业论文网(2)

2014-03-10 01:12
导读:1960年5—6月,南京西善桥附近出土了一座南朝古墓,墓中出土了著名的“竹林七贤与荣启期”砖刻壁画。罗宗真先生执笔的《南京西善桥南朝墓及其砖刻壁

1960年5—6月,南京西善桥附近出土了一座南朝古墓,墓中出土了著名的“竹林七贤与荣启期”砖刻壁画。罗宗真先生执笔的《南京西善桥南朝墓及其砖刻壁画》称,该画“估计是先在整幅绢上画好,分段刻成木模,印在砖坯上,再在每块砖的侧面刻就行次号码,待砖烧就,依次拼对而成的。南壁壁画自外而内为嵇康、阮籍、山涛、王戎四人,北壁自外而内为向秀、刘伶、阮咸、荣启期四人。各人之间以树木分隔,成各自独立的画面”(《文物》1960年第8、9期合刊)。这幅砖刻壁画有两点值得注意。其一,画面中上述八人神态各异席地而坐,分隔于各人之间的十株树木不是一株株茂竹,而是五株银杏、两株垂柳、一株松树、一株槐树,仅仅在向秀与荣启期之间有一株阔叶竹。其二,为了使两幅壁画布局对称,其作者于竹林七贤之外,增加了春秋时代的著名隐士荣启期。认真分析这幅壁画的创作时间与构思立意,有助于我们对于竹林七贤命名的认识。

关于这幅壁画的创作时间,罗宗真先生认为其技法风格与顾恺之相似,因而“假定本墓壁画当是晋——宋之间的作品”。陈直先生认为“在绘画文艺作品方面,用荣启期作题材者,在两晋时最为盛行”,壁画“‘向上行第三十一’砖刻文字,用笔流丽,宛转如游丝,极似二王风格”,“应为东晋末期作品”(陈直《对于南京西善桥南朝墓砖刻竹林七贤图的管见》,《文物》1961年第10期)。我们认为,推测本画的创作时间,还应考虑到“竹林七贤”称谓的流行情况。就目前掌握的材料看,“竹林七贤”一词较早见于东晋中期的孙盛、袁宏、孙绰、戴逵等人的著作,至迟不应晚于孙绰逝世的咸安七年(371)。此后,“竹林七贤”的称呼与“竹林之游”的高行在士人中广为流传。陶渊明《群辅录》称七贤“魏嘉平中并居河内山阳,共为竹林之游,世号竹林七贤”。如果砖刻壁画创作于晋末,其作者不应无视“竹林之游”这一特定内容而以树代竹。所以,我们认为,砖刻壁画的创作时间应提前到东晋中期,即在“竹林七贤”称谓广为流行之前。

将砖刻壁画的创作时间假定在东晋中期,与该墓的建筑特征,墓主身份,随葬物品等亦相吻合。罗宗真先生指出:“从墓室的结构看,这种单室砖砌券顶墓是六朝早、中期的形式,与西善桥附近发现的东晋太和四年(369)墓很相似;有阴沟的结构,也与南京中山门外苜蓿园东晋泰元九年(384)墓很相似。上举两墓,均可为断定本墓的年代作参考。又‘叉手’或名人字拱,汉末壁画上常可见到,六朝石刻上亦有,它的使用从汉末到唐代。以往在北朝石刻如云岗等处可见这种人字拱,南方尚属初见,可能是新的资料。”

墓中发现北方常见的人字拱,实与墓主的身份有关,即本墓墓主是来自于中原的士人。据陈寅恪先生考证,在长江下游地区,随晋室渡江的上层士人集团居住在都城建康(今南京市)及其近旁之地,次等士族主要聚居在京口晋陵一带(今江苏省镇江、常州、无锡一带),下等士族则大抵分散杂居于吴人势力甚大的地域(详见陈寅恪《述东晋王导之功业》,载《金明馆丛稿初编》第48—68页)。这座墓为长8.95米,宽3.1米,高3.3米的中型砖墓,埋葬地为建康近郊,其墓主属上层士人集团无疑。墓中的砖刻壁画镶嵌在棺座两侧,与附近油坊村出土的另一座南朝大墓将砖刻狮子图镶嵌在墓道两壁的做法明显不同,说明本墓镶嵌竹林七贤壁画不仅仅是为了一般的装饰,或仅仅是出于一般的崇拜,而是由于墓主与竹林七贤有着某种更为密切的关系。这种身份与关系,使得墓主在墓门正上方选择了具有北方人标志的“南方尚属初见”的人字拱装饰,而本墓的整体结构,顺应了当时当地墓葬(如太和四年墓、泰元九年墓)的建筑风格,形成了一座兼有南北特色的墓葬。另外,本墓是一座夫妻合葬墓,砖刻壁画亦是颇为费工费时的工程,所以,判定壁画的创作时间,应当较墓主的最后入葬时间稍为提前。

在本墓出土的少量器物中,青瓷瓶、陶唾壶、陶犀牛、滑石猪、女俑等,均与其它东晋墓随葬物品相似,所以,罗宗真先生将本墓的上限定在东晋。另外,本墓还出土了八枚铜钱。其中,一种为“货泉”,一种为“五铢”,一种为“剪边五铢”。“货泉”为王莽时货币名,直径一寸,重五铢。“五铢”钱始行于汉武帝,魏、晋、宋、齐、梁、陈诸朝均曾发行,不知该墓所出为何时所铸。“剪边五铢”是经过有意剪凿的残损的五铢钱。剪凿下来的铜可以另做他用,而残币仍能在币值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继续流通。《资治通鉴》卷一二五宋文帝元嘉二十四年云:“初,上以货重物轻,改铸四铢钱。民多剪凿古钱,取铜盗铸。”罗宗真先生将本墓的下限定在南朝刘宋年间,盖据于此。经过剪凿的残损的五铢钱之所以可以流通,是由于“货重物轻”,这种情况并非始于宋文帝铸四铢钱的元嘉年间,而可以上溯到东晋初年。《晋书·食货志》云:“晋自中原丧乱,元帝过江,用孙氏旧钱,轻重杂行,大者谓之比轮,中者谓之四文。吴兴沈充又铸小钱,谓之沈郎钱。钱既不多,由是稍贵。孝武太元三年(378),诏曰:‘钱,国之重宝,小人贪利,销坏无已,监司当以为意……’”东晋时期货币不统一,江北晋室发行的“五铢”钱与江南孙权时的旧币,以及沈郎小钱共同流通,同时,朝廷的货币投放总量较少,致使钱贵于物。这样,本墓中多种钱币共存,且出现“剪边五铢”,也就不足为奇了。

如果我们将本墓砖刻壁画的创作时间假定在“竹林七贤”称谓尚未广为流行的东晋中期的看法能够成立的话,那么,画面中的情形应是当时当地人们对于“竹林七贤”人生品位的直观写照。在这幅壁画中,作者有意识地将竹林七贤置于浓郁的道家氛围之中。一方面,为了使壁画南北对称,作者于竹林七贤之外增补了荣启期,荣启期是历代熟知的道家人物。另一方面,在画面生活衬景的选择上,也反映出作者的一番苦心。在竹林七贤欢聚畅饮的山阳县,生长着银杏、垂柳、松树、槐树、阔叶竹等植物,这些植物很自然地被作者选为壁画的陪衬物。值得注意的是,画面上柳、松、槐、竹或一株,或两株,唯独银杏多达五株。这是因为,银杏是杏中珍品,杏是仙家的美食。晋葛洪《西京杂记》卷一载上林苑名果异树中有“蓬莱杏”,自注云:“东郭都尉于吉(韩按:《太平御览》卷九六八作“东海都尉于台”,任昉《述异记》卷上同,当据改)所献,一株,花杂五色,六出,云是仙人所食。”任昉《述异记》卷下:“杏园洲在南海中,洲中多杏,海上人云仙人种杏处。汉时尝有人舟行遇风,泊此洲五六日,食杏故免死。”

将竹林七贤的人生品位确定在道家范畴,符合历代士人的共识,也为我们探讨竹林七贤的命名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东晋时期,部分士族文人有感于八王之乱以来的种种社会动荡,厌倦官场仕途的竞逐争斗,远离权力中心建康,寓居于会稽(治所在山阴县,今浙江省绍兴市)、永嘉(治所在永宁县,今浙江省温州市)诸郡。他们兼言儒释而尤为推崇《老》《庄》,任情傲物善谈玄理,或为官不理事,以“朝隐”为乐;或纵迹山水不应征辟,以“山人”为荣。这些人的行为,继承并延续了何晏、王弼、嵇康、阮籍以来的魏晋玄风,其代表人物为王羲之父子及谢安、许询等人。《晋书·谢安传》云:“(谢安)寓居会稽,与王羲之及高阳许询、桑门支遁游处,出则渔弋山水,入则言咏属文,无处世意。”永和九年(353)三月三日,王羲之、孙统、孙绰、王彬之、谢安、谢万、郗昙、王蕴、王凝之、王徽之、王操之以及释支遁共四十二人的兰亭盛会,更使他们的高行享誉士林。

寓居会稽,永嘉诸郡的士族文人钦敬竹林七贤。孙绰著《道贤论》,将晋代高僧帛远、于法兰、竺法护、支遁、于道邃、竺法乘、竺法潜分别与嵇康、阮籍、山涛、向秀、阮咸、王戎、刘伶相提并论,以竹林七贤作为评判七僧的参照对象,反映出竹林七贤在士族文人心目中的重要地位。不仅如此,竹林七贤诗文亦在这些士族文人中广为流行。《世说新语·赏誉篇》云:“许玄度(许询字玄度)言:‘《琴赋》所谓“非至精者,不能与之析理”,刘尹其人;“非渊静者,不能与之闲止”,简文其人。’”《琴赋》为嵇康所作,许询直接引用其中文句评价时人。《世说新语·雅量篇》云:“桓公(指桓温)伏甲设馔,广延朝士,因此欲诛谢安、王坦之。王甚遽,问谢曰:‘当作何计?’谢神色不变,谓文度(王坦之字文度)曰:‘晋阼存亡,在此一行。’相与俱前。王之恐状,转见于色;谢之宽容,愈表于貌。望阶趋席,方作洛生咏,讽‘浩浩洪流’。桓惮其旷远,乃趣解兵。”余嘉锡笺疏云:“洛下书生咏,其辞不传。观安石作洛生咏,而所讽为嵇康诗。是盖仿洛下书生读书之声以咏诗,本非篇名矣。”“浩浩洪流”见于嵇康《兄秀才公穆入军赠诗十九首》。谢安临危不惧,用洛阳方言朗诵嵇康诗句,既表现了自己世为中原名士倾心晋室的坚定信念,也展示了自己决心效仿嵇康宁死不屈的刚毅品格。慑于谢安的气度,桓温没敢下手。

在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众多的植物当中,这些士族文人最为崇尚的是竹。王羲之之子王徽之(字子猷)“性卓荦不羁”而酷爱竹。《世说新语·简傲篇》云:“王子猷尝行吴中,见一士大夫家极有好竹。主已知子猷当往,乃洒扫施设,在听事坐相待。王肩舆径造竹下,讽啸良久。主已失望,犹冀还当通。遂直欲出门。主人大不堪,便令左右闭门,不听出。王更以此赏主人,乃留坐,尽欢而去。”《任诞篇》云:“王子猷尝暂寄人空宅住,便令种竹。或问:‘暂住何烦尔?’王啸咏良久,直指竹曰:‘何可一日无此君!’”又南朝宋郑缉之《永嘉郡记·竹中高士》云:“乐城张廌隐居颐志,家有苦竹数十顷,在竹中为屋,常居其中。王右军闻而造之,逃避林中,不与相见,一郡号为竹中高士。”与砖刻壁画特殊强调银杏的用意相同,寓居会稽、永嘉等郡的士族文人也会在浓郁的崇竹氛围中,有意突出山阳县的竹。于是,嵇康等人生活背景中的其它植物被淡化,形成了意境更为清雅的“竹林之游”。

谢安是寓居会稽、永嘉诸郡的士族文人的代表之一,袁宏从其口中听到了以“狡狯”口吻谈论的竹林七贤事,亦进一步印证了我们的上述推断。事实上,不仅袁宏,已知的较早记述竹林七贤事迹的孙盛、孙绰、戴逵诸人,均与王羲之、谢安等有着一定的交往。孙绰跻身兰亭盛会,且与谢安、许询私交甚笃(见《世说新语·雅量篇》及《赏誉篇》),自不必说。戴逵与王徽之情谊颇深。《世说新语·任诞篇》云:“王子猷居山阴,夜大雪,眠觉,开室命酌酒,四望皎然。因起彷徨,咏左思《招隐诗》,忽忆戴安道(戴逵字安道)。时戴在剡(今浙江省嵊县西南),即便夜乘小船就之。经宿方至,造门不前而返。人问其故,王曰:‘吾本乘兴而行,兴尽而返,何必见戴。’”孙盛与孙统、孙绰为从兄弟,均为孙楚之孙。《晋书·孙统传》云:“统字承公,幼与绰及从弟盛过江……家于会稽。”孙盛父孙恂(一作洵)“遇贼被害”早死(一说“未仕而早终”),盛过江时“年十岁”,当与统、绰兄弟共同生活于会稽。据此,可以推知,以上诸人“竹林七贤”之说的材料来源是一致的,即均来源于会稽、永嘉文士所营造的特殊的文化氛围,所以,在他们的著作中较早出现“竹林七贤”的提法亦在情理之中。

回过头来,我们再来看看陈寅恪先生提到的《世说新语·伤逝篇》刘注引《竹林七贤论》所云庾爰之问庾亮事。这则材料,可以给我们以下几点启示。第一,庾亮西晋末年入仕以后,参与枢机,历任权要,卒于咸康六年(340),则庾亮与其侄庾爰之问答当在其任职建康时,其时“竹林之游”虽有风闻,但并未在建康流行。第二,作为当朝权贵,庾亮把“竹林之游”的倡导者斥之为“好事者”,既反映出庾亮对寓居会稽、永嘉诸郡的士族文人的轻蔑态度,也说明当时建康对竹林七贤已有自己的形象认识(如砖刻壁画),没有必要再多此一举。第三,尽管“竹林之游”的说法未被京城权贵认可,但权贵的子侄们却对这一说法产生了兴趣,说明会稽文士的言行风范对京都青年士人具有很大影响,亦可视为日后这一说法逐渐风行京师的先声。

总之,我们认为,陈寅恪先生提出的“竹林七贤”之名产生于东晋年间的说法是可信的,但是,这一名称与佛家的“格义”做法无关,亦非“取天竺‘竹林’之名加于‘七贤’之上”,而是由东晋时期寓居会稽、永嘉诸郡的倾心道家学说的士族文人基于自己的审美情趣提出来的。这一名称曾经同京城上层士人集团用银杏衬托竹林七贤的做法分别在各自地域流行。由于竹子具有的形态特征更能反映出七贤清正挺拔亦刚亦柔的秉性,由于会稽文士的举止言行继承并张扬了竹林七贤的某些基本特征,因而他们倡导的“竹林七贤”的称谓最终被广大士人所认可、所接受,一直沿用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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