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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曹植的评价问题(1)学毕业论文网(2)

2014-03-15 01:12
导读:总之,把有关史料归纳起来看,在建安时期的丕、植关系中,说曹丕有权诈行为,决不是厚诬古人,而曹植总的来说没有用术,也不是故意为他洗刷。在这
   总之,把有关史料归纳起来看,在建安时期的丕、植关系中,说曹丕有权诈行为,决不是厚诬古人,而曹植总的来说没有用术,也不是故意为他洗刷。在这个问题上,我认为陈寿在《魏志·陈王传》中的叙述是颇为确切的,他说:

    ……植既以才见异,而丁仪、丁翼、杨脩等为之羽翼,太祖狐疑,几为太子者数矣。而植任性而行,不自肜励,饮酒不节。文帝御之以术,矫情自饰,宫人左右并为之说,故遂定为嗣。

    这里把争太子位的基本过程,丕、植双方各自的基本表现——包括用术与否——说得都很清楚,与其他史料中反映出的情形也完全符合,不妨可以把它看作是个结论。

    当然,有两点意思也是必须说清楚的,第一,我们讨论丕、植在争太子位中的表现,目的只在于澄清有关史实,因为这对于评价曹植(当然也有曹丕)这位历史人物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这里丝毫没有谁该当、谁不该当太子的用意。争立太子,或者“夺宗”、“夺嫡”,一般来说,是统治集团的内部矛盾,在大部分情况下,它牵涉的方面往往很多很复杂,个中的是非很难作简单的判断。丕、植争立事件,同样如此。第二,我们讨论曹丕、曹植用术与否,也并不意味着要对丕、植兄弟作总体性的褒贬。前期的曹植,无论从阶级地位或政治处境看,他基本上就是个颇得优宠的贵介公子。他有他的优点,如能够关心现实,有雄心壮志;而他的缺点也很明显,如作风浮华,把很多精力消磨在斗鸡走马宴饮游乐上。在这些方面,丕、植兄弟其实并无根本的差别。而“用术”之类,毕竟只是一种行事手段而已。不过话要说回来,手段同目的是有密切关联的,“用术”、“阴谋诡计”一类事,终究是剥削阶级本性的反映,所以不管是谁,那怕是历史上的伟大人物吧,他运用权诈手段去达致自己的目的,也不能不认为是一种污点。在这一点上,又是不能含糊过去的。

如何评价后期曹植的问题

    关于后期(黄初、太和年间)曹植的意见分歧,主要表现在两个问题上:(1)曹植政治上、生活上是否受到特别苛待?(2)怎样评价曹植的不满情绪?

    在前一个问题上,廖文谈得比较多些,其论点与一般说法的不同之处是认为,曹魏统治者对待同姓诸侯王虽然“比过去的朝代苛刻”,“但是,以对曹植来说,却未见得比别的同姓诸侯刻薄”。这说法我以为是不够确切的。实际情形是,曹植在黄初、太和年间,无论政治上、物质待遇上,都受到比其他同姓诸侯王更加刻薄的对待,这种苛待具体表现在三方面。

    首先,曹植在黄初2年前后,曾经被两次治罪。这是有明确的史料记载的。第一次是“黄初2年,监国谒者灌均希指,奏植醉酒悖慢,劫胁使者。有司请治罪,帝以太后故,贬爵安乡侯”(《魏志》本传),第二次是在由安乡侯改封鄄城侯之后,“深为东郡太守王机、防辅吏仓辑等枉所诬白,获罪圣朝”(《黄初六年令》)。两次获罪起因,都是曹丕派出的“监国使者”、“防辅吏”奉曹丕之旨,制造借口,构陷而成。而两次获罪结果,都差一点被议成“三千之首戾”,有性命之虞,幸赖生母卞太后一力回护,才得免于“大辟”惩处。此后虽然再没有发生治罪之事,但黄初4年他由鄄城徙封至废丘,“又为监官所举”(《黄初六年令》),可见仍旧在曹丕使者的严厉督责下讨生活,随时都有获罪的可能。这种被两次治罪的情况,在当时曹丕诸弟中是仅有的。

    其次在封爵方面,他也有异于诸兄弟。他在“贬爵安乡侯”时,诸兄弟都是县侯,惟独他是乡侯,低了一等(详见拙文《曹植生平八考》,载《文史》第十辑)。黄初2年,诸兄弟“进爵为公”(《魏志·任城王传》),他只是被改封为鄄城侯,还是低一等。黄初3年3月,“帝弟鄢陵公彰等十一人皆为王”(《魏志·文帝纪》),这十一人中不包括曹植。“四月戊申,立鄄城侯植为鄄城王”(《文帝纪》),可见他在一个月之后才得到王爵。即使这样,他的这个王爵实际上还是比诸兄弟低一等,因为鄄城王只是个县王,其他诸王却都是郡王,如曹彰的任城王、曹宇的下邳王、曹衮的北海王等,都以郡为国。到了黄初5年,曹丕下了一道诏令:“先王建国,随时而制。汉祖增秦所置郡,至光武以天下损耗,并省郡县。以今比之,益不及焉。其改封诸王,皆为县王。”把所有郡王都改为县王,曹植才在爵号上同他的兄弟们处于平等地位。所以,不能说“曹丕作了皇帝后虽然对他很不放心,加以拘束,但是在封爵等方面仍然给以一视同仁的待遇”(廖文)。

   另外,在具体物质待遇上,曹植也不如诸兄弟。《魏志》本传载:“时法制待蕃国既自峻迫,寮属皆贾竖下才,兵人给其残老,大数不过二百人。又植以前过,事事复减半”。可知他只享受诸侯王减半的待遇。由于史料有限,我们现在已找不到很多“减半”的事例。但是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是相当清楚的,那就是食邑户数。这是衡量封爵者经济待遇的最主要标志。曹植的食户情况,据本传记载是这样的:他在建安16年初封平原侯时,食户五千;22年增邑五千,并前万户。黄初2年被治罪,“我削我黜”(《责职诗》),在贬爵安乡侯的同时受到削邑处罚。削去多少?具体数字阙载。不过我们从黄初3年4月他被封鄄城王时食邑仅二千五百户,可以推算出当初削去很多,大约削剩千户左右。因为这两千五百户,是他经过了由安乡侯转鄄城侯再转鄄城王的两次升爵增秩才达到的。黄初6年,曹丕又给他增户五百,并前三千户。此后一直保持这个数目,直到太和6年,曹彀最后一次给他增户五百,共三千五百户。而同期他的兄弟们食户情形如何?我们可以看曹彰。据《魏志·任城王传》载,彰于建安年间的食邑数是五千,只等于曹植的一半。而在曹丕即位后,就“增邑五千,并前万户”,直到黄初4年6月去世,还是这个数目。两两相较,对比鲜明,曹植在鄄城王时期的食邑数只及曹彰的四分之一,至于安乡侯时期则还大大少于四分之一。可见“事事复减半”的说法,揆诸事实是不算夸张的。

    从以上三个方面看,可以说曹植后期特别是在黄初年间,政治上生活上都受着苛待,这是有史实作依据的。这些苛待,也显然不是所有同姓诸侯王的普遍遭遇,这里确实表现着曹丕及曹叡对曹植的迫害。

    后一个问题,关于怎样评价曹植后期的痛苦和不满情绪,廖文也谈得较多。其基本观点是:“曹植在后期生活中牢骚怨愤之多,是完全可以理解的。首先政治野心遭受挫折”,“其次,曹植本人的豪华享受的欲望也比别人特别强烈……”。这说法我以为有一定道理,但也还存在可以商榷的余地。

    曹植后期的痛苦或不满,其产生原因是多方面的。诚然,曹植在政治上有抱负,他的政治抱负得不到施展机会,因而心怀不满和苦恼,这情况是有的,我们看他《求通亲亲表》、《陈审举表》、《求自试表》等文章,这种情绪表现得确实颇强烈,“臣伏自惟省,岂无锥刀之用?及观陛下之所拔授,若以臣为异姓,窃自料度,不后于朝士矣”,“臣……常愿得一奉朝觐,排金门、蹈玉陛,列有职之臣,赐须臾之问,使臣得一散所怀,摅舒蕴积,死不恨矣”,等等。但是,曹植的抱负不完全是个人性质的,其中包含有值得肯定的内容(对此下文还要详说),所以“野心”之说似乎过于严厉了些。另外我们还应注意一点,上述这些文章,全都作于太和年间,这只须查一下《魏志》本传即可明了;而在黄初年间,他却并没有写过此类文字。当时曹植也有痛苦,而且痛苦的程度比太和年间更甚,但究其原因就与“野心”更加不相干了。

    上文已经说过,曹植在黄初年间两次被治罪。他差一点“将真于理,元凶是率”(《责躬诗》),他丧失了人身自由,在封地上形同“圈牢之养物”,而且时时受到“监国使者”、“防辅吏”的“吹毛求瑕,千端万绪”(《黄初六年令》)。黄初四年他到洛阳“会节气”,是“科头负铁锧,徒跣诣阙下”去见曹丕的,然而曹丕“犹严颜色”,并不稍予见怜。在这几年里,他的最强烈的考虑就是求生。他曾在《上责躬应诏诗表》中写道:“窃感《相鼠》之篇‘天礼遄死’之义,形影相吊,五情愧赧。以罪弃生,则违古贤‘夕改’之劝,忍垢苟全,则犯诗人‘胡颜’之讥……”,充分表现了他在生死问题上的恐惧。所以,他在黄初时期的痛苦,主要是属于“忧生”性质,而不是还想在政治上捞些什么。正因此,我们看他在黄初中写的表令文字,完全没有提到自己在政治上有什么抱负要求之类,只是一片诚惶诚恐的气氛。这是不能以“政治野心遭受挫折”来概括的。

    曹植后期的不满痛苦,同他“豪华享受的欲望”,也不能说没有关系。廖文列举《箜篌引》“置酒高堂上,亲友从我游。中厨办丰膳,烹羊宰肥牛”,以及《名都篇》中的一些游猎、宴饮描写,指出曹植前期生活的享乐倾向,是正确的。特别是对《名都篇》,过去一般把它解释为对贵游子弟的讽刺,廖文提出它是自叙之词,很是。作为一名过惯了优裕生活的贵介公子,曹植在后期过不来相对艰苦的生活,他在怨怼中包含了这方面的内容,有时甚至夸张地说“饥寒备尝”,这是确实的。不过,若说曹植的豪华享受欲望特别强烈,他后期的不满主要在这一方面,就不见得妥当了。首先,象曹植《箜篌引》、《名都篇》中的那种描写,在建安诗人中并非绝无仅有。即以曹丕来说,他就写过“朝日乐相乐,酣饮不知醉”(《善哉行》)、“朝游高台观,夕宴华池阴,大酋奉甘醪,狩人献嘉禽,齐倡发东舞,秦筝奏西音”(《铜雀诗》)、“丰膳漫星陈,旨酒盈玉觞”、“献酬纷交错,雅舞何锵锵(《于谯作》)、“嘉肴重叠来,珍果在一旁,棋局纵横陈,博弈合双扬,功拙更胜负,欢乐美人肠”(《夏诗》)等等,这些诗句,不见得就比曹植的那些描写逊色多少,要谈“豪华享受”,这些恐亦应算入。此外,刘桢、阮璃、应埸等也有类似描写,不过数量较少罢了。所以“特别强烈”之说,还可以斟酌。退一步说,即使“特别强烈”之说能够成立,也不能得出曹植后期的痛苦源出于此的结论。关键在于,在后期,曹植过的是“王侯皆思为布衣而不能”(《袁子》)的生活,在那种严重政治迫害下,很难设想曹植还有心思去想望“豪华享受”。我们去看曹植后期的诗文,无论黄初还是太和年间的,里面写了多少“豪华享受的欲望”呢?可以说极少。而廖文所举的几条“豪华享受”的例文,却都可以判断是曹植前期所作,以前期作品来证明他后期的“欲望”,这无论如何是显得勉强的。

    通过以上论述,我认为曹植在后期,特别是在曹丕黄初年间受着政治上的迫害和生活上的苛待,是不能推翻的事实。而他在后期诗文中所表露的痛苦和不满,主要源出于这种迫害和苛待,不能仅仅以个人“野心”或“欲望”加以解释。他的痛苦和不满具有一定的社会意义,也是不能予以否定的,具体来说就是,“在他政治生活体验中暴露出统治阶级内部的黑暗与矛盾,表现出对统治者的愤恨和那种要求解放自由的精神”(《中国文学史教学大纲》)。我以为这样的评价,并不存在拔高或夸大曹植其人的问题。

如何评价曹植文学成就的问题

    郭、张、廖三文都认为曹植得到的声名过高了,三文对文学史上关于曹植成就的评价都提出了某种异议。不过三篇文章论述的问题及具体论点又是不完全一致的。下面分别加以讨论。

    郭文认为:“认真说,曹子建在文学史上的地位,一大半是封建意识凑成了他。人们要忠君,故痛恨曹操和曹丕,因而也就集同情于失宠的曹植。”这种“封建意识凑成”说,我以为是说得过分了的。不错,历史上曾有王通等人给曹植唱过“忠君爱国”、“以天下让”等赞歌,这些都是封建意识无疑;但是,曹植在文学史上的地位并不是靠了王通等人的吹嘘才显赫起来的,早在王通之前数百年的魏晋时期,他的文学才能就已得到公认。曹植的同时代人陈琳就说曹植的作品“音义既远,清辞妙句,焱绝焕炳,譬犹飞兔流星,超山越海,龙骥所不敢追,况于驽马,可得齐足?”  (《答东阿王箋》)又杨惰也说读曹植的文章“虽讽《雅》、《颂》,不复过此”,说他是“仲尼日月,无得逾焉”(《答临菑侯笺》),这些评价,已经很高,已开钟嵘《诗品》之端。也许有人会说,陈、杨都交好于曹之师也”(《答东阿王书》),吴质是曹丕党羽,他总不会也来“凑成”曹植吧!

    再看晋朝人。鱼豢说“余每览植之华采,思若有神”(《魏略》),陈寿说“陈思文才富艳,足以自通后叶”(《魏志·陈王传》),左思说“(曹植)攡翰则华纵春葩”(《魏都赋》),这些赞词,恐也同“封建意识”并无多大瓜葛。至于南北朝时钟嵘等把曹植推尊到文章之圣的地位,也自有其文学上的标准,不能笼统斥之为“封建意识”。当然,在魏晋南北朝时期,确也存在刘勰所指出的那种“文帝以位尊减才,子建以势窘益价”的“旧谈”,但这一“旧谈”也很难直接与“封建意识”挂上钩。所谓“位尊减才”、“势窘益价”,说的是有人贬低做了皇帝的曹丕,而推崇受压制的曹植,如果说这里表现了什么“意识”的话,那也只是有人对曹丕的行为反感、对曹植的处境同情而已。而且,这种“旧谈”也仅仅保存在刘勰的间接介绍里,在今存的刘勰之前的历史文献中,已经完全找不到持这种“旧说”观点的直接资料。相反地,我们倒是可以看到不少有影响的论者,在评述丕、植文学成就时持论是比较公允的,如陈寿一方面高度评价曹植,另一方面又说:“文帝天资文藻,下笔成章;博闻强识,才艺兼该;若加之旷大之度,励以公平之诚,迈志存道,克广德心,则古之贤王,何远之有哉!”(《魏志·文帝纪》)这里对曹丕政治上的心胸狭窄是有微词的,但对他文学才能还是充分肯定的,没有“位尊减才”的意思。可见“旧说”虽有,却并不很普遍,影响不是很大的。

    郭文贬抑曹植文学成就的另一条理由是说他好模仿。他说:“子建的诗和文都有浓厚的新鲜绮丽之感,这是不能否认的,但它总也显示着一个未成品的面貌。他的作品形式多出于模仿,而且痕迹异常显露,……几于无篇不模仿,无句不模仿,可谓集模仿之大成,模仿得有时虽然比原作更华丽,但每每是只徒夸张,不求统一”。这种以模仿来抹煞曹植创作的说法,我以为也是有失偏颇的。

    曹植的某些作品,是有所依傍的,如《洛神赋》是“感宋玉对楚王说神女之事,遂作斯赋”(《洛神赋序》),《七启》是“昔枚乘作《七发》,傅毅作《七激》,……余有慕焉,遂作《七启》”(《七启序》)。《酒赋》是“余览扬雄《酒赋》……”之后受启发而作,等等。但若说它们纯属模仿而略无新意,就不妥当了。即以《洛神赋》与《神女赋》而言,二者在描绘神女美妙姿容上固然手法相近,但《神女赋》基本上是娱乐君王性质,并无多少讽谕或寄托,而《洛神赋》则全篇流宕着一片哀怨之情,“恨人神之道殊兮,怨盛年之莫当”,这同《美女篇》中描写一美女“盛年处房室”一样,寄托着作者政治上不得志的怅恨。二赋的作意是不同的。至于《七启》,写得虽不算成功,但也不能认为就是模仿的结果。其中“镜机子”所宣扬的“王道遐均”一套理论,同《七发》中“方术之士”的“要言妙道”还是颇异其趣的。所以,这些被指为“模仿”的作品,其实并非纯然复制,基本上属于借鉴或师法前人创作,不应苛责。退一步说,即使以上诸篇以及郭文所列举的《魏德论》、《髑髅说》都是模仿之作,它们在全部曹植诗、文中所占的比重也很小,不能由此演出“无篇不模仿、无句不模仿”的结论。

    郭文贬低曹植文学成就的又一条理由是说他只注重辞藻和形式,“他一方面尽力模仿古人,另一方面又爱驱使辞藻”,“由于好模仿,好修饰,便开出了六朝骈俪文字的先河。这与其说是他的功,毋宁是他的过”。张文也支持郭文之说,认为钟嵘称赞曹植,就是着眼于“词采华茂”、“粲溢古今”,“完全是以文章外形的美观与否为标准”。

    曹植作品,无论诗歌、散文,率皆辞藻华美,这是事实。但对于藻饰较多这一点应作如何评价,是不能孤立地进行的。只要作品内容充实,那未采润藻饰就不一定是件坏事,还应受到肯定。纵观曹植一生创作,除了前期有一部分作品比较空虚浮泛——如他的《公宴》、《斗鸡》等描写宴饮游乐的诗及某些咏物小赋——之外,内容比较充实的居多。他的诗文大多具有强烈的抒情性质,或叙自己的功名志望,或写被压抑的痛苦忧愤,或述对自由的追求向往,大多热烈执著、激昂慷慨。他更有一些作品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现实。在这种情况下他讲求藻饰,不能目之为只重形式。

    至于钟嵘贬抑曹操、曹丕。列之于下、中品,当然不妥。但他推重曹植,总的来说并没有大的过错。《诗品》对曹植的基本评语是这样的:“骨气奇高,词采华茂,情兼雅怨,体被文质,粲溢古今,卓尔不群”。张文只择取其中“词采华茂”、“粲溢古今”两句,就得出“完全是从文章外形的美观与否为标准”的论断,未免冤枉了钟嵘。“骨气奇高”、”情兼雅怨、体被文质”这三句如何可以视而不见?这三句说的恰恰就不“完全是”“文章外形”,是着重从内容上说的。所谓“骨气奇高”,与《文心雕龙.风骨》篇中强调的“骨劲而气猛”的意思相通,所谓“情兼雅怨”,是指曹植作品的抒情性特征言,所谓“体被文质”,则是从内容与形式相结合的角度来肯定其创作。这些意思并不深奥莫测,也颇符合曹植作品实际,它既不应当引起误解,更不存在可非难之处。

    郭文把曹植创作与六朝骈俪文字联系起来,认为是他开的先河,也欠允当。骈字俪句,发源甚早,应当说从西汉末刘向、刘歆父子那里就有所显露,中经张衡、崔寔等,到蔡邕而有较大发展;他的一些散文,特别是论议碑铭,骈偶文句较多。曹植与蔡邕相比,骈化程度并不更严重些。曹植骈化色彩较浓的文字,大概《孔羡奉家祀碑》可以算一篇,但它比蔡邕的《郭泰碑》等来,还大有弗如之概。其实,曹植与曹丕相比,骈化倾向也不算突出。我们看二人都有的《与吴质书》、《周成汉昭论》等,骈化程度大体上相仿佛,都不及蔡邕整饬。即使是建安七子中的一些人如孔融、陈琳、王粲等,骈化也不比曹植差多少。所以把六朝骈文的发展也说成是曹植一“过”,是颇牵强的。

    平心而论,曹植在文学形式上谈不上有什么“过”。他特别是在五言诗发展方面,还是个有功之臣。对此廖文是说到了的:“说他在五言诗上比曹操、曹丕用力更多,对五言诗的创造有重大的功绩,这都是没有问题的”。的确,在他之前,五言诗虽早已存在,也出现过一些佳品,但像他这样大量地写作,而且写得如此“体被文质”,前无古人。五言诗到他手里是完全成熟了。说“成熟”,词采的丰富、表现手法的转换多变,使诗歌面貌呈现多彩多姿的伟观,还只是其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在运用五言体诗来反映现实生活、抒情述志上取得的成功。充分发挥五言诗艺术表现的潜在能力,使它显示出对四言诗体的巨大优越性,曹植的功绩实不可没。

    在贬抑曹植文学成就方面最有分量的论点,我以为乃是对曹植诗歌内容的现实意义提出异议。这种异议主要存在于廖文之中。廖文从两点上作了论述。首先认为

    先从歌唱时代乱离来说,曹植曾经贡献了《送应氏诗》、《泰山梁甫行》这样比较优秀的诗作,给后代留下了一些时代灾难的影像,但是大家反来复去举到的,主要是这两篇。……就以为多数同志公认的两篇优秀诗篇来说,其感情的深切感人的程度也比曹操《蒿里行》、王粲《七哀诗》、陈琳《饮马长城窟行》要略逊一筹。

    这里指出曹植《送应氏诗》、《泰山梁甫行》比曹操、王粲、陈琳诸篇作品在感人程度上略逊,诚是。但是我认为这一情况是可以从作家经历上加以合理解释的。应当看到,曹操,陈琳、王粲比曹植年长许多,他们是汉末战乱的亲历者,《蒿里行》写得深刻、《七哀诗》写得沉痛,都有作者各自的经历为基础。而曹植生于初平三年,正当王粲写《七哀诗》  (之一)的那一年。他虽然“生乎乱,长乎军”,但他12岁时,曹操即已攻克邺城,北方已粗定。他的《送应氏诗》也好,《泰山梁甫行》也好,都是北方大战乱已平息若干年后所作。他只是写劫后情景,当然就不及那些产生于大难之中的诗篇来得更加真切感人。但是从另一角度说,曹植在乱后还写出这样的批判战乱、同情下层人民苦难的诗作,也就难能可贵了,对此不应求全责备。而且,倘若将曹丕来作比较的话,那么尽管曹丕长曹植五岁,对战乱的记忆和感受应当比曹植更加清晰具体一些,但他却还没有写出现实意义可与《泰山梁甫行》、《送应氏诗》相并比的诗来。这不也表明,曹植此类诗篇虽少,却颇足珍贵吗?说到数量的多寡,其实曹操、王粲、陈琳的反映汉末战乱作品,“大家反来复去举到的”基本上也就是那几篇,并不比曹植更多,从未听说因此就构成对他们提出批评的理由。

    其次廖文认为,曹植的一些抒写雄心壮志的作品,“他的意图不过是想借此得到重用,从而个人可以揽取政权”。廖文不同意拿“人道主义”、“爱国主义”这类框子去套曹植的创作,是对的,不过,倘说曹植就是想个人“揽取政权”,恐也缺少根据。我以为曹植的“雄心壮志”,固然主要以个人对功名的追求表现出来,如他一再表示要“功勋著于景钟,名称垂于竹帛”,“名挂史笔,事列朝荣”(《求自试表》)“愿得展功勤,输力于明君”(《薤露行》)等,不过这是封建时代中许多有志知识分子都使用的方式,非独曹植如是。要作进一步的评价,还须看他的功名观中包括哪些内容。我们看到,曹植的功名心,常常是与“国”和“民”联系着的,如他在《与杨惰书》中说“戮力上国,流惠下民,建永世之业,流金石之功”。所谓“上国”,当然指曹魏政权,他还说“事君贵于兴国”,他要兴曹魏。他多次写到“西有违命之蜀,东有不臣之吴”,表示“闲居非吾志,甘心赴国忧”(《杂诗》),说“诚欲混同宇内,以致太和”(《求自试表》),这种为曹魏政权统一天下而戮力的思想,与今天所说的“爱国主义”诚然不是一回事,但也不能说它完全是“个人”的东西。统一天下,总不是件坏事。关于“民”,曹植在其诗文中常常提到“拯世济民”、“辅主惠民”等,他还说过“古之仁君,必有弃国以为百姓”(《转封东阿王谢表》)。这种把君、民联系在一起,把百姓置于国之先的观点,是传统的民本思想的一种表现。它虽然不比“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那样旗帜鲜明,但大体上反映了曹植重视百姓的倾向。从这种民本论出发,曹植对他所了解到的人民困苦颇表同情。除了《送应氏诗》、《泰山梁甫行》等大家共知的外,还有如他曾向明帝上表,述“数年以来,水旱不时,民困衣食,师徒之发,岁岁增调”(《陈审举表》),“兵不解于外,民罢困于内,促耕不解其饥,疾蚕不救其寒”(《谏伐辽东表》)等情况,提出“臣以为当今之务,在于省徭役,薄赋敛,勤农桑”(《谏伐辽东表》)等等意见。这些意见,尽管没有化为任何具体的政治措施(这里也有客观条件限制),但就它们本身来说,还是有进步意义的。曹植对功名的追求中既然包含有这种为“国”为“民”的因素,我们也就不能笼而统之地说他的“意图”完全是个人性质的。  总之,无论从思想内容还是艺术形式看,曹植在创作上的成就不应低估。他在生前就取得了很大的名声,死后更长久地受到推崇,绝非偶然。这既不是“封建意识所凑成”,也不是人们纯以“外表美观”为衡量标准的结果,而是文学史的客观规律——给一位优秀作家以应有地位——在起作用。说到对曹植的推崇,张文曾说,那仅仅是南北朝形式主义文风泛滥时期的现象,“我们也不妨考察一下盛唐诗人又曾经特别推尊过曹植没有呢?在我所接触到的一般文献上实找不出”。不过张文所说是不确的,我这里举一位公认的盛唐诗人杜甫为例,他就曾写过:“赋料扬雄敌,诗看子建亲”(《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文章曹植波澜阔,服食刘安德业尊”(《追酬故高蜀州人日见寄》)、“子建文章壮,河间经术存”(《别李义》),这些诗句都出于《杜工部集》,这书算不上特殊文献,诗句的意义也毋须解释,它们难道还不能表明,对曹植的推尊并不限于南北朝时期,而且同“形式主义文风”并无必然联系吗?

    以上主要就郭文、张文、廖文所涉及的有关方面问题作了讨论。如前所述,这几篇文章都有一些正确意见,我所未敢赞同的,只是它们在一些问题上对曹植的过低评价,以及在丕、植关系上对曹丕的某些曲意回护。归结起来说,郭、张、廖三文反对抑丕扬植,是正确的,但它们矫枉过正,在一些问题上实行着抑植扬丕,又是于义未妥的。曹植有句云:“弹冠俟知己”(《赠徐干》),本文不敢谬托知己,自以为是,只不过希望通过对问题的探讨商榷,使对曹植的评价逐渐接近于平允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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