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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下德无为而有以为。上仁为之而无以为,上义为之而有以为,上礼为之而莫之应,则攘臂而扔之。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
(译文:上德的人不表示为形式上的德,所以是实在有德的;下德的人自以为不离失德,所以实际上是没有达到德的。上德的人顺应自然而无所作为;下德的人表面上顺应自然而实际上是有心作为。上仁的人有所作为而实际上是无意而为;上义的人有所作为且纯出有意而为。上礼的人有所作为而得不到回应,于是就伸出胳膊强拽人们服从。所以失去了道而后才有德,失去了德而后才有仁,失去了仁而后才有义,失去了义而后才有礼。礼是忠信不足的产物,是祸乱开始的源头。)
德有上下,其间根本的区别在于无为还是为之(有为)。上德是无为的,下德则是有为的,虽然其中有着层次的区分,如仁、义和礼。在老子看来,为之总是有心的作为,因此也就成为祸乱的根源,成为下德。道理很简单,这个心原本只是私人的,却要变成公共的。在这个由私人的心向公共的心推行的过程中,做法可以有软硬之分,刚柔之别,如孟子强调的王道(儒家)是属于柔性的,霸道(法家)则是刚性的,但其实质并无不同,都是要大家接受某个人的主张。可以想象,对很多人来说,这种接受的过程就是放弃自我的过程。冲突是在所难免的,这正是老子说“上礼为之而莫之应,则攘臂而扔之”的理由。原本创作来安排秩序的礼倒很可能成为制造社会混乱的罪魁祸首,因为它的依据不是天理自然,而是人为的造作。
与此相比,仁义也好不了许多。在儒家那里,仁义是作为秩序的礼的基础。仁的最基本规定是爱人,其内在基础是一个恻隐之心。义的最基本规定是正直,其内在基础是羞恶之心。在一般人看来,这是想当然的美德。但老子有另一番思索。无论仁义看起来有多么美好,总是有心的。有心的行为就难免独断的色彩,于对象而言会有强加的味道。譬如《论语》上面说的忠恕之道,忠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恕是“己所不欲,毋施于人”。这里面都包含着一个推己及人的意思,其背后的假设是人类的普遍性。人是作为类而存在的,既然如此,他们应该是共同的,有共同的心,共同的爱和恨。对儒家来说,这是一个被作为前提接受下来的东西。对生活来说,这只是一个假设。更多的时候,我们看到的是人和人之间的不同,你想要的我不想要,你不想要的我却想要。这就是人类个体之间的差异。如果要追求一个普遍的东西,一个要大家都接受的秩序,对一部分人来说也许是适当的,但对另一部分人而言,却是痛苦的。
所以,爱并不意味着一切都是美好的。爱的结果也许是伤害甚至谋杀。在爱中,强加于人的行为被正当化了,改变对象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事情。而且这种改变被定义为提升或者向善。譬如儒家一直强调的礼乐教化,其实就是按照一个固定的模式来改变和安排生命。这个模式当然被认为是善的,即对人而言是好的东西。但这也许只是一相情愿。“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对君父也许是好的,臣子只是无奈而痛苦的接受。更不要说,那些所谓善的东西在实施的过程中一定会被打的折扣。所以我们对爱对善等不该过于自信和盲目,重要的不在于善良意愿或者甜言蜜语,而在于它所产生的实际效果。大跃进、超英赶美、文化革命的意愿都是善良的,但其结果却恰恰相反。“信言不美,美言不信”,不仅仅是一个普通的生活格言,更是深刻的政治和人生智慧。
这些思考无疑是清冷的。正是在诸如此类的思考之下,《道德经》才坚决地拒绝了仁义。但我们还要了解的,这种拒绝并不是说你可以不仁不义,为所欲为。天地不仁不是说天地每天干坏事,绝仁弃义也不是给作恶打开方便之门。好的事不能做,坏的事更不能做。这是对一切“为”的拒绝,不管是为善还是为恶。一说“为”字就是恶的,根本不必谈“为”的是什么。从这种拒绝,老子走向了无为之路。在《道德经》中,这是一个大字眼,也是容易引起误解的字眼,有些人经常把它和无所作为甚至无所事事混为一谈。也许表面上它们确实有某些类似之处,后来很多无为学说的信奉者如魏晋时期的某些名士们也许加剧了这种印象。但无为是基于冷静思考之上的自觉选择,其目的是为了实现“无不为”的结果,而后者只是浑浑噩噩毫无成就的光阴虚度,显然不能混为一谈。根据老子,我们该如何描述无为呢?
它首先是一种节制的态度,尤其是对权力的节制。有权力的人总是有一种使用权力征服他人的冲动,以一种高高在上的姿态,任意地支使着在下的人们。这显然不是无为,无为的体现是“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创造而不拥有,成功而不骄傲,领导而不主宰。这种态度被认为是“玄德”。无为的圣人是“自知不自见,自爱不自贵”的,自见和自贵很类似于我们现在所说的自恋型人格,这种人的心中只有自己,他人是缺席的。这显然不同于自知和自爱,在后者中,自己和他人同时呈现出来。
因此我们可以很方便地引出无为的另一半——自然。它们是相伴而生的观念。无为和自然可以互相定义,但他们的主语刚好相反。无为是对君主的要求,自然则是在君主无为的前提之下百姓所获得的生存状态。君主无为,百姓才能自然。请看《道德经》的五十七章:
“故圣人云: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
这正是一个极好的说明无为和自然关系的例子,也有助于理解自然的意义。无为的是圣人,自然的是民。如学者们早就强调的,自然的意思和我们现在所谓自然界无关,它指的是一种排除了外力干扰之后的自然而然的状态。因此所谓的自化、自正、自富、自朴都是自然的体现。理想的统治者不是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他人,而是充分地考虑并尊重百姓的想法。如四十九章所说:“圣人常无心,以百姓之心为心。”无为的圣人是不该先设一个私心,然后又设法把这个私心变成公心的,百姓的心就是他的心。进一步来看,百姓也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心,因此,以百姓心为心并不是真的用百姓心来替代自己的私人之心,而是彻底的无心。老子有时候也称之为“虚”、“无欲”等。只有如此,百姓的自然自主才会成为可能。
这就是所谓的“道法自然”。对这句著名的话,今人有很多误解。其实它的本义很明确,说的就是道并不主宰万物,而是效法其自然。王弼的解释是“在方则法方,在圆则法圆”。它的中间省略了“自然”的主语——万物,因此孤立地看意义也许有些含糊,但如果联系《老子》其他章节的话,就很清楚。譬如五十一章说:“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这很显然是在道和万物关系语境下的讨论,道虽然生养了万物,但对于万物却不发号施令而是顺其自然的。六十四章中,更明确地提到“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依照老子的设想,在上的统治者收敛他的权力欲,在下的百姓可以尽可能发挥其自主性,如此的话,统治者的无为就可以换来百姓的自为,“无为而无不为”的局面也就形成了。
天道的敬畏
天道,一个是天道,一个是人心,这是中国人生活的两个根据。老子中得道的圣人仍然是“豫兮若冬涉川,犹兮若畏四邻,俨兮其若客”般的戒慎恐惧。不要太相信自己已经发现和掌握了真理,不必太独断和专制。虚心一点总是好的。
中国人一直到现在还喜欢讲的一句话就是“天理良心”。这句话之所以深入人心,看来是说出了对生活来说很本质的东西。实际上,“天理良心”包含了我们最重视的两个维度:一个是天道,一个是人心。这是中国人生活的两个根据。先秦时期,儒家对人心比较关注,力图从中发掘道德价值和秩序的根源。道家则对天道非常看重,将它视为行事的依据。
《道德经》留给人们的一个深刻印象,就是在讲人间事务的时候,喜欢援引天道或者道作为最终的支持。柔弱是因为天道,不争是因为天道,不仁、无为等都是由于天道。我们经常可以在这部经典中发现类似形式的句子:
“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
这种形式的句子当然不仅是句法问题,它体现的乃是对于道和天道的敬畏。这种敬畏的理由,首先是道相对于包括人在内的这个世界的优先性。在老子看来,道是这个世界的总根源,“有物混成,先天地生”,这个混成之物就是道。经过了一定的演化,万物从中产生,“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仅凭此点,敬畏就有了足够的理由。但更重要的,还是道本身所显示出的“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的“玄德”。正是这种玄德,让道可以成为人们生活的指引者,也把道和天地万物紧密地结合起来。同时也是这种玄德,可以赢得万物的心。
道的本意是路,引申而具有法则的意义。天道也就是天的法则,人道就是人生应该遵循的法则。人道应是本于天道的,这是老子的态度。其实这个态度并不算新,从西周到春秋时期,很多人都从天道出发考虑人道的问题。譬如把“礼”看作是本于天的,认为礼是“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天有十日,所以人该有十等。但这种说法多具有比附的性质,具体而杂乱,而且有时候还没有从有意志的天道观中摆脱出来。老子则不同,他关心的只是根本的天道,他致力于发掘的是法则性的东西,诸如无为或者法自然,这种法则同时可以成为人道的依据。这就使《道德经》的天道观和此前的天道理论区别了开来,同时也把自己和孔子区别了开来。就孔子来说,我们没有发现他正面涉及过天道的观念,学生的说法是“夫子之文章,可得而闻也。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但孔子常常谈起天命,并且认为是君子所最该敬畏者。天命和天道的差别是明显的,天命更多的指向某种消极的限制,天道则是积极的秩序的根源。
大家可以发现,我对于道和天道并没有刻意区分,采取的是一种混为一谈的态度。至少在法则的意义上,天道和道在老子的叙述中基本没什么区别。因此它们的差别被我忽略了。对天道的敬畏包含着多方面的思考,最重要的一点也许是对人的有限性的揭示。在天和人的关系中,道家始终是大天而小人的。我们都熟悉荀子曾经批评庄子是“蔽于天而不知人”,老子其实也有着这种倾向,著名者如二十五章说:
“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域中的四大是指道、天、地和人(王)。表面上看来是给予了人(王)很高的地位,但仔细看来,却是对人的贬抑。人间的秩序并不是来自于自己,而是天或者道。这是一个明确的宣示,人不应该把自己看的太高。天地比人大,道比人更大。因此,在天道和道面前,保持谦卑和敬畏的姿态是必要的。重要的不在于自我的放大,而是虚心静气地倾听天道的声音。
根据中国人对于世界结构的理解,人是处于天地之间的存在。《左传·成公十三年》记载刘康公所说“民受天地之中以生,所谓命也”,最典型的表达了这一点。人在天地之中生存,这是命运。从这引申开去,天地就不是和人无关的存在。一方面,人本身就是天地的产物,《管子》所说“人之生也,天出其精,地出其形,合此以为人”,是被普遍接受的一个观念,因此有“以天为父,以地为母”的说法。另一方面,人的生存过程也和天地密不可分。《周易》在解释卦象结构的时候提出了三才说,认为一卦六爻可以分成三部分,每两爻为一组,从下往上,分别代表着地、人和天。而贯穿在三才中间的其实是一个道理,在天为阴阳,在地为柔刚,在人为仁义。“王”字的写法,在汉儒的解释中,就形象地代表着这个观念。三横画代表着天地人三才,一竖则象征着贯三为一。王就该是这样的人,让我们想起《周易》中的大人。《文言传》说:
“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天且弗违,而况鬼神乎,而况人乎!”
这当然是一种积极而乐观的生存感觉,人与天地并立为三,并且可以完全会通为一。《中庸》也曾经提到人如果能够尽己之性尽物之性的话,就可以与天地参。但老子很难产生这种伟大的感觉,在他那里,人和天地以及道不可能处在同样的层次上。人永远会是抬着头看着天空,也许他始终处在那种“上不在天,下不在田,中不在人”的尴尬境遇里,战战兢兢的生活着。老子中得道的圣人似乎也没有那么洒脱和快乐,仍然是“豫兮若冬涉川,犹兮若畏四邻,俨兮其若客”般的戒慎恐惧。
老子并不相信所谓人的智慧。“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因此重要的不是“明民”,而是“愚之”。但这不意味着君主自己可以耍小聪明,同样要不得。七十一章说:“知不知,尚矣;不知知,病也。圣人不病,以其病病。夫唯病病,是以不病”(译文:知道自己有所不知道,这是最好的;不知道却自以为知道,这就是缺点。有道的人没有缺点,是因为他把缺点当做缺点。因为他把缺点当作缺点,所以他没有缺点。)这是一种自觉而深刻的谦卑。不知道所谓智慧的害处,会祸患无穷。因此不必去相信那些智者的“前识”,时刻警惕着,也许才可以免于过失吧。《道德经》一直提醒人们不要太自信和乐观。不要太相信自己已经发现和掌握了真理,不必太独断和专制。虚心一点总是好的。
如果做个总结的话,我想把话题转到心灵上来。一部经典读到最后,我们看到的就不该是一堆文字,而是一个心灵。读《论语》应该读出孔子的心灵,读《道德经》应该读出老子的心灵。孔子的心灵是热的,老子的是冷的。孔子的心灵是实的,老子的是虚的。“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这是《道德经》给我们的建议。一个被充满的心灵是喧闹的,甚至麻木。在虚静中,心灵才可以动起来,才可以发现这个世界的法则,发现真实的自己,也发现真实的他人。因此我们看老子对世界的描绘就有些清冷和虚静,作为世界开端的道是“独立而不改”的,从中分明可以看出透着寂寞和孤独。当这个世界落实到实际的生活中时,我们可以读到“小国寡民。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随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民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这个世界没有那么紧密和温情脉脉,互相之间少了些关心,却多了些自在。这正是老子智慧的精髓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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