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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对绅士赈灾原因的分析
绅士参与赈灾的原因不一,动机多样。同一种赈灾行为,可能是多种赈灾动机相互作用的结果。同样,同一种赈灾动机,也可以导致多种赈灾救济行为的发生。归纳起来,主要如下:
其一、获取声望、权力。权力是个人或群体将其意志强加于其他人的能力,其生成的条件一是对资源的垄断,二是提供必要利益。“提供必要利益,(没有这些利益,其他人就不容易行事)无疑是获得权力的最普遍的方法……为公民提供必要保护的政府,为其雇员提供必要工作的雇主,以及为社会提供必要服务的职业,都使其他人依赖于他们并潜在地服从于他们的权力。”[62]中国传统社会的基本生产方式以一家一户为单位的个体经济。这种经济方式十分脆弱,一遇自然灾害,轻则土地抛荒,重则家破人亡。在一个灾荒频繁的国家,对小民来说,最重要的事情莫过于水利和赈济。绅士阶层作为“官民的中介”,既有财富,又有地位。灾荒发生时,政府与民众都对其有所依赖。绅士的赈灾活动,一方面可使他们与为解决财政危机的政府进行钱权交易,由此获得更高的社会地位及更多的优免特权,因为与官方有关的每一件事所带来的声望和荣誉都能使他们在社会竞争中具有很大优势。另一方面又可以使小民对他们感恩戴德,从而获得乡革社会的尊重,增强其在地方的号召力和影响力。
一些有识之士在总结救荒经验时就曾主张政府应立奖励之法,以鼓励富户赈灾:“地方虽有富户,未必人人好义乐施。必得奖励劝勉,则有所慕而为善益力。宜谕富户,各量力捐施。有捐之极多者,为一等尚义之民,抚台给匾旌奖,有司宜加隆重;次者为二等尚义之民,知府给匾旌奖;再次为三等尚义之民,州县给匾旌奖。若有破格多捐,为人所不能为者,则申详抚院,具题旌奖。”[63]香山县小榄乡贡生何圣强的生活史是个例证。雍正年间,何圣强因多次捐米赈灾而屡获政府旌奖,最后获得七品顶带,事迹被载入县志和府志。他所在的何氏宗族是小榄地方有名的三大姓之一。何圣强的慈善活动不仅为宗族带来了荣誉,无疑也提高了他本人和所在家族在基层社会中的威望和影响力。[64]正如梁其姿所言:“在明清时期,地方上有一定财富的人,为了保持或提高其社会地位,除了用传统的策略外,(即一方面投资于下一代之教育,期望他们有中举当官的一天;另一方面以经营土地或商业来维持家计)以善财行善的方式得到地方社会肯定,也成为日益流行的新策略。”[65]可见,通过赈灾来获取声望、权力,从而使其在地方社会处于优势地位,是绅士参与赈灾的重要原因之一。 (科教作文网http://zw.ΝsΕAc.Com编辑整理)
其二、稳定秩序,自保身家。灾荒破坏生活资料,引发生存危机。如果生存危机问题得不到迅速处理,就会很快转变为社会动荡。历史上累次农民暴动,无论其范围大小如何,或其时间之久暂,无不由灾荒所促发,无不以饥荒为背景,这几成历史的公例。明清时期阶级和社会矛盾都十分尖锐,农民起义的次数比以往各封建王朝都频繁。平时的阶级关系就已紧张,一遇到灾荒,灾民穷困与饥饿到达极点时,或流移死亡,或铤而走险,发动暴动。这两种结果不仅政府不愿看到,绅士同样也不愿意看到。一方面,灾民的流移或死亡,意味着劳动力的流失,这不利于广有田土的绅士进行地租剥削。“凶年粜粟以活乡里,可以结恩惠,可以消盗贼,亦于大姓有补,倘使小民转死流移,大姓占田何暇自耕,所损不少,况又有甚于此者。”[66]另一方面,在饥民暴动中,拥有大量财富的绅士往往首当其冲,成为攻击和抢掠的对象。如万历十六年(1588),上海发生饥荒,“桀黠者煽众环富室告贷,寻入室中,尽夺其所有,报复杀伤甚众。”[67]宣统二年(1910年),“安徽和州去岁荒歉,小民盖藏匮乏。时启抢米之谣,四月二十九日,贫民竟聚千余人,蜂拥至各富绅家行劫,刘绅家竟被抢劫一空……”[68]灾荒发生时,灾民抢劫富户是很常见的事。所以张履祥说:“豪家巨室者,与其晨夕咨嗟于租课,弗等寇盗愈炽,震震于室爱之不保,何如消鄙吝而图其长策。”[69]雍正告诫绅士如果要永保其身家,“应孜孜为善,体恤贫民。”[70]总之,饥荒侵袭时,乡村富户经常成为众矢之的,处于失去所有财物甚至性命的危险之中,不管殷实绅士富户如何不情愿,对于他们来说,拿出部分钱粮分给最苦的人,以平息饥民的激忿,缓和阶级矛盾,这种做法常常是有利的。据张仲礼统计:参加救济和福利活动的绅士人数在19世纪后期有了很大增长,即太平天国起义前其人数不到10%,太平天国后增至20%以上。[71]说明经过激烈的社会动荡后,绅士阶层已经认识到主动参与赈灾救荒,稳定社会秩序,是实现自保身家的明智途径之一。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其三、行善积德。一些绅士参与赈灾是出于行善积德的心理需求。佛教的因果报应论是行善积德思想的重要思想来源。它利用地狱佛国的强烈对比,给人以巨大的威慑作用和美好的诱导作用,并且强调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来世的命运由今世的善恶行为决定,这就结合人们的性命大事,切身利益,引导人们去恶从善。
“从十六世纪末开始,行善似乎空前地普遍地得到前所未有的肯定。”[72]明清流行的书籍中经常有劝人行善的言语。如《小窗幽记》中说:“一念之善,吉神随之;一念之恶,厉鬼随之。知此可以役使鬼神。”《格言联壁》开篇便道:“古今来许多世家,无非积德。”所谓积“阴德”,即行善而不图留名于世,这种是一种佛教观念,暗含着不是直接的社会承认,而是一种延期的“报”,这种“报”可以惠及后半生,甚至可以惠及子孙后代。
对于想行善积德的人来说,饥荒显然是一个极好的表现机会。地方志常有绅士赈灾行善的记载:如“赵佩,性好施予。成化间,岁饥,输粟数百石,全活甚众,后世衣冠不绝,咸谓积德之报。”[73]既然善有善报,行善积德便成了鼓励人们参与赈灾的很好理由,也成了一些绅士参与赈灾的重要动机。许多人赈灾是受了“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福果于天地之间,子孙必常享丰厚”行善观念的影响。光绪初年发生了“丁戊奇荒”,上海协赈公所仍然以此来激励人们捐款赈灾,其劝捐倡议书中引用了这样的事例:“明季蔡公节庵,为阖邑代全国课,至本朝雍、乾之世,历年一纪,两出状元,科第绵长,推为望族,……可知行道有福,券自己操。”[74]可见,行善观念对人们影响之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