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应用 | 古代文学 | 市场营销 | 生命科学 | 交通物流 | 财务管理 | 历史学 | 毕业 | 哲学 | 政治 | 财税 | 经济 | 金融 | 审计 | 法学 | 护理学 | 国际经济与贸易
计算机软件 | 新闻传播 | 电子商务 | 土木工程 | 临床医学 | 旅游管理 | 建筑学 | 文学 | 化学 | 数学 | 物理 | 地理 | 理工 | 生命 | 文化 | 企业管理 | 电子信息工程
计算机网络 | 语言文学 | 信息安全 | 工程力学 | 工商管理 | 经济管理 | 计算机 | 机电 | 材料 | 医学 | 药学 | 会计 | 硕士 | 法律 | MBA
现当代文学 | 英美文学 | 通讯工程 | 网络工程 | 行政管理 | 公共管理 | 自动化 | 艺术 | 音乐 | 舞蹈 | 美术 | 本科 | 教育 | 英语 |

论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经济学法学基础(3)

2013-07-22 01:14
导读:明,它是加强和有效监管的有效手段,是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精髓所在。正如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在《增强银行透明度》中所论述的,“高质量的公开披
明,它是加强和有效监管的有效手段,是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精髓所在。正如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在《增强银行透明度》中所论述的,“高质量的公开披露”(High-quality public disclosure)有助于参与者“提高其作出相关决策的能力:使他们能够更加准确地评价银行的状况和经营业绩;增加银行所披露信息的可信度;通过披露风险测度方法的定量和定性化的信息等方式,展示银行监测和管理其风险暴露的能力;减少市场的不确定性”:“通过多种方式激励银行以有效和审慎的方式开展业务”:“通过调整价格以外的交易条件而提供约束的激励机制”:“防止银行出问题”:“减少市场波动的严重性”:“有效地限制市场波动对整个银行体系的影响”:“使更多的股东有效地参与银行管理”:“加强特定监管措施的实施,使银行能够审慎运作”:“促进银行间更有效地配置资本。”

  公开理念反映在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法规制度上,就是要求商业银行增强透明度,实现各类市场信息的公开化,如商业银行首次设立信息的公开、开业后其信息的持续公开以及有关其他一些必须公开的资料和信息的公开。因此,银行业的信息披露首先要遵循公开原则,这不仅要求商业银行在规定的媒体上和规定的时间内,通过适当的形式公开其经营状况和财务信息以及与存款人、者进行决策所必需的相关信息,做到市场透明;同时,也要求银行监管部门公开监管规则及其实施过程,做到监管透明,切实保护存款人、投资者和商业银行的合法利益。

  (二)公平

  公平是指任何交易主体在市场中均处于平等的地位,在风险和报酬(收益)面前,拥有均等的机会。美国家约翰。罗尔斯(1998)说:“如果一个制度是正义的或是公平的,亦即满足了两个正义的原则,那么每当一个人自愿地接受了该制度所给予的好处或利用了它所提供的机会来促进自己的利益时,他就要承担职责来做这个制度规范所规范的一份工作。当一批个人按照某些规则加入互惠合作冒险,并且自愿地限制他们的自由时,服从这些限制的人有权要求那些从他们的服从中获得利益的人们有一类似的服从。如果我们没有尽自己的一份公平的职责的话,我们就不应从其他人的合作中获利。公平原则具有两个部分:一部分阐述我们怎样通过自愿地做各种事情来承担各种职责,另一部分提出了所涉及的制度要符合正义的条件。”

  商业银行作为一个向公众吸收资金、开办信贷业务,为客户提供服务或经营付款方式的,也是人们为了获利而按照某些规则自愿加入的互惠冒险,因此,每个加入者都应该服从市场规则,自愿承担和自己获利机会相对应的职责。这就是公平,如果没有这一点,商业银行就很难生存下去。因此,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包括三层含义:一是所有商业银行应按同样的信息披露规范进行信息披露,即建立公平的信息披露标准;二是商业银行的存款人、投资者、潜在投资者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均有均等的机会获得同样的信息、能够平等地使用信息,即主体地位的平等;三是商业银行信息使用主体之间实现资金流转,要符合商品等价交换的原则。

  (三)公正

  公正和公平似乎是同义语的反复,其实公正的立意与公平有所区别。从法理上看,公正是立法的主旨,是一切规范的要求,而平等则是目的,它体现在守法和违法之间,皆能得到无歧视的效果(或受奖或受罚)。在金融市场中,公正的精神表现为对立法者、司法者、管理者权利的赋予与约束,表现为对市场行为的评价,即市场行为的公正性。因此,公正与公平是不同的概念。在市场上无论是对个体权力的约束,还是对权力的约束,都必须依据公正的法律。这一法律必须以实质权利的公正和程序上的公正,这样,才能在公正的法律面前,人人公平、平等。

  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公正,是指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工作的参与者能够得到银行监管机构和其他执法机关的公正待遇,这不仅包括要求监管工作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而且要求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必须依法监管、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公正是依法治国、依法办银行的基本内容。如果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违法违规行为难以依法得到公正处罚,存款人、投资者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就会对商业银行披露的信息和银行的声誉产生怀疑,甚至对银行系统丧失信心,从而影响金融秩序的稳健。在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监管工作中,如果出现依据市场参与者的所属或基于市场气候的冷暖,执法时松时紧,处罚宽严不一,结果会事与愿违,使得市场规则形同虚设,存款人、投资者和其他利害关系人信心严重受损。公正执法是切实保护商业银行存款人、投资者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基本手段,在监管工作中要切实予以实施。所以,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在《核心原则评价方法》中,对评价有效银行监管体系的第二要素的必要标准明确要求:“监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享有以专业和诚信为本的信誉”并要求银行监管部门“通过建立有效的检查及执行机制来保证披露标准的执行。”

  (四)效率

  效率,是指商业银行信息披露要遵循与效益原则。只有具备了效率性,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才会有深度和流动性,才符合则。由于资源的稀缺性,寻求资源配置的效率(即有效配置)是研究的目标,而研究潜意识地、间接地体现并遵循效率原则则是的任务。因此,法律学要将经济学研究确定的效率原则直接引人法律规范,并且上升为市场及其市场行为的准则。没有合适的法律和制度,市场就不会体现任何价值最大化意义的效率。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效率的实现主要取决于下列因素:一是商业银行信息的公开程度,包括商业银行信息的广度、速度、密集度和失真度;二是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运作机制、操作成本和稳定程度;三是银行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披露的信息的反映灵敏度。因此,商业银行的信息披露也要讲求经济效益,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工作要实现效率化

  主要参考文献

  保罗A.萨缪尔森威廉。D.诺德豪斯著。1979.经济学(上),北京:商务印书馆,412~413

  斯蒂格利茨。1997.经济学(下册)。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

  黄 达。1996.货币银行学。四川:四川人民出版社,198

  张亦春。1995.货币银行学。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141

  戴相龙主编。1998.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1

  蒋超良、金钟主编。1994.商业银行与西方金融运作。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1

  张之骧、严恒元。1997.最新英国金融体系剖析。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81~170

  约翰。罗尔斯。1998.正义论。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332

上一篇:农村小额信贷市场主体行为博弈分析 下一篇:强化金融监管的几点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