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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转轨时期金融坏帐处置的递减效应
有人曾形象地把金融坏帐比喻成“正在融化的冰糕”,意思是说,其边际处置效率必定是递减的。而近年来企业逃废、多头开户和公款私存等问题的普遍存在,又使得金融机构连个“冰糕影子”都难见到。于是,依法收贷这种“非常手段”成为主要坏帐处置手段被金融机构广泛运用。而实际运行中的依法收贷却有虚实之分、真假之别。真实的依法收贷,意在靠自身力量处置坏帐、盘活资产;而虚假的依法收贷或为谋求政绩,或为争取呆帐核销指标,为风险责任外部化做准备。但不论真假,依法收贷毕竟都是要通过手段认定企业手中“风险后的剩余资产”,o的控制权,所以,自然就产生了金融机构依法收贷与企业处处设防、尽力抗争的行为冲突,使得环境更加复杂,效率进一步递减。本文分析了某银行在生存压力下一些“独特而有效”的风险处置做法。从中得出了在困境和冲突之下仍可寻求到权衡折衷机会的政策结论。本文将分四个层次展开:第一个层次,重点分析外部的“隐形合谋”与内部的虚假依法收贷交互作用,共同将金融坏帐处置导入低效、无效甚至负效率的被动状态。第二个层次,从理论上探讨虚假依法收贷行为导致了风险处置的个体最优行为与总体福利损失;第三个层次,引入实证,分析某银行行为与企业(政府)行为的变化及交互作用取得了折衷囚徒困境的结果;第四个层次,导出深化金融机构内部改革的政策结论。
二、从囚徒困境到内外交困:“隐形合谋”与虚假依法收贷行为及其效率
博弈论在纳什议价模型(Nash Equilibrium)中讲述了这样一个囚徒困境(prisoners dilemma):两个议价人在都清楚对方议价条件的情况下,各为获得此消彼长的最高收益而要价过高(极端行为),结果谈判破裂,双方一无所获。通常,围绕金融坏帐问题也出现了这样两对囚徒困境:一对是企业逃废金融债务以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与金融机构极力抵制的困境;一对是金融机构依法收贷行为与企业为生存而抗争的困境。之所以定义这两对行为为囚徒困境,原因在于银行索偿与企业赖债都是严格利已的行为,最后却导致了鱼死网破的最坏解。本文所要探讨的,就是金融机构在依法收贷中与企业(政府)形成的囚徒困境。
(一)外部的“隐形合谋”使囚徒困境演变成刚性的“依法收贷困境”。依法收贷是金融机构借助法律手段收回贷款或保全贷款权益。但目前,有几个因素与依法收贷活动并不和谐:一是各金融机构对劣质企业普遍实施的只收不贷的限制性信贷策略,银企联系比以往疏远了,关系不融洽;二是企业赖以维持生计的“风险后的剩余资产”不足以兑现所有的金融债务,且仍然存在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的道德风险;三是企业(政府)与金融机构对风险与价值的判断有出入,金融机构认为企业已难以为继又赖帐不还,只能依法收贷了,而企业与政府并不以为然,各打各的算盘,各有各的利益。基于此,许多企业最担心依法收贷成功,因为一旦成功,就意味着企业要将仅有的一点有效资产变现给金融机构而后被无情抛弃。没了仅有的一点物质基础,企业自然就断了生路,经理人员将失去企业控制权收益,员工将失业,政府部门的收入等也将因此而减少,所以,依法收贷对企业和地方具有极强的负放大效应和杀伤力,而金融机构的剩余损失也将难以弥补。显然,这是一种“鱼死”与“网破”的囚徒困境。为了生存,企业与政府部门最理性的选择就是联手予以封杀,让依法收贷计划落空。于是,在一致利益的驱使下,就首先有了企业与政府部门最初的合谋行为。但最初的合谋行为能否如愿,还要取决于两个基本条件:一是能获得司法支持,二是逼迫当事人就范。所谓“获得司法支持”,无外乎是尽量寻找金融机构在信贷手续、诉讼时效等方面的漏洞和缺陷,尽量寻找到可以利用的法律法规的空隙或者为难以执行“造势”。所谓“逼迫当事人就范”,就是向金融机构施压,逼迫其做出符合合谋人所预期的妥协与退让。但这一切,都不能少了司法部门的“配合与参与”,这样,最初的合谋行为就演变成目前常见的企业、政府和司法部门三方“隐形合谋”的局面。而且,这种“隐形合谋”越来越严密,越来越强化,越来越具有刚性,几乎达到了对企业资产的完全控制;他们设关布卡,张好口袋,单等金融机构往里钻。事实也充分证实,金融机构在依法收贷中基本上陷入了一种“败诉多、执行难和赢了官司输了钱”的困惑状态。可见,外部的“隐形合谋”,使囚徒困境升级为刚性的“依法收贷困境”,足以将金融机构牢牢“套”于其中。
(二)虚假的依法收贷行为又使金融坏帐处置在“囚徒困境”之下继而隐入到“内部困境”之中。面对无法突破的“依法收贷困境”,却有许多金融机构并不以为然,明知是个圈套,但仍然敢于上当甚至甘于上当,热衷于依法收贷,热衷于走极端。归纳起来,有这样两种极端类型:一是无计可施,大做表面文章;二是为获取经法律认可的合格坏帐证明,以上交风险责任或争夺呆帐核销指标。看来,这都是些虚假的依法收贷。如果把风险之中的金融坏帐比喻成“倒地并在外溢的油瓶”,那么,前一种类型的依法收贷,基本是本着“有枣无枣打一杆”的精神,如事情成了,则顺势把“油瓶”扶起;如事情不成,也向上级传递了工作力度大、有声势的政绩信息,从中得了面子,造了声势,有了政绩,赚取了个体收益。后一种类型的依法收贷,更不刻意地追求成功与失败,因为即便依法收贷有实际的成效,也会得到司法部门开具的“油瓶已报废”的坏帐证明,一则可凭这些合格的“报销单据”去呆帐核销指标,二则向上级传递坏帐已经彻底死掉的事实,等待和寻找风险责任外部化的机会。按照这种思维,必然产生下列后果:(1)强化了“囚徒困境”的对立程度。由于上述两类极端行为都不刻意追求成败,依法收贷的随意性增强,金融机构间竞相“掀翻桌子”、轮番把企业告上法庭的事件频繁发生,客观上促进并强化了企业与政府的合谋行为,使“囚徒困境”变成“两难对立”,基本失去了缓冲和调和余地,增大了金融坏帐的处置难度。(2)传递了虚假的坏帐处置信息。虚假依法收贷是一种看似努力进取、实为逃避困境和冲突的极端机会主义行为,对他们而言,“依法收贷困境”其实并不存在,因为一旦遇到压力和阻力,就鸣金收兵、放弃抵抗,尽量不与企业(政府)发生实质性冲突。这样,就向上级决策部门传递了一个错误的市场上没有机会的坏帐处置信息,进而诱致上级决策层做出处置金融坏帐须靠核销、靠剥离或者集中等的错误决策。(3)浪费了大量的人、财、物力。尽管虚假依法收贷于坏帐处置无益,但同样是一项程序比较复杂的法律诉讼事务,需要设立专门机构、配备专业人员,还要垫支或承担相应的诉讼费,增添了一些不必要的外生交易费用。(4)产生了大量的内生交易费用。由于虚假依法收贷行为的初衷首先不是如何有效地处置风险、盘活资产,而是图谋政绩、获取呆帐核销证明,寄希望于外部力量消除坏帐。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