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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产权不改,国有银行不可能有动力支持民营,那么提高金源的配置效率也就是空谈。应该说,我们改革国有银行的最终目的是提高其对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具体的就是让大量的资金流向新兴的民营经济。但在国有独资下是不可能实现这一点的。从现实中看,虽然中国人民银行一再发文敦促各国有商业银行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力度,但效果却并不理想;即使有,也只是国有银行应付央行的“面子活”。原因仅在于中小企业缺乏信用、给中小企业贷款高吗?显然不是!更本质的原因在于,国有独资下的国有银行贷款给国有企业既不承担任何风险(特别是政策性贷款,商业性贷款他们也可往政策性上靠),又能获得利益;④ 但给体制外的中小企业贷款,由于属于国有银行的纯商业贷款,那么风险则一律由其自担,是吃力不讨好的事情。这样一来,在许多民营企业的不规范运作、信誉没有树立的情况下,加之国有银行辨别优劣客户的能力十分贫弱①,那么贷款给民营企业的风险也就不小②。相比来说,何不安安稳稳的给国有企业贷款,而去自找“麻烦”呢?况且对民企的放款一旦出问题,还可能会引来“收了对方的贿赂”(樊纲,1999)这种荒诞不经的嫌疑。所以,即使国有银行的资金多的贷不完,其也宁愿存在央行的账户上、买等,而根本不愿意贷款给中小企业。但一旦国有银行的产权多元化、大量的民营股份进入后,对国有银行的盈利能力的要求就会增强。而大量贷款给国有企业、存款于央行或买国债显然不可能有高收益,此时就会要求其提高对中小企业的信用级别的辨别能力,从而逐渐主动放款给中小企业。
另外,国有产权部分的退出国有银行,也不会影响其稳定性。原因是,在国有独资之下,国有银行是以国家信誉做担保(这也是为何国有银行的问题如此严重,但老百姓仍然将钱存进去的原因)。但由于“国家信誉具有不可分性”(张杰,2003),所以即使国家只有一点点股份在里面,老百姓照样认为是由国家担保的,不会出现挤兑。况且,国有产权是逐步退出的,而不是一下子退到很小的比例(比如10%以下)。
由此看来,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银行业在进行了机构扩张、金融工具创新两次大规模的竞争之后,将必然要进入第三次最具本质性的竞争——产权改革(易纲、赵先信,2001)。产权结构调整已成为国有银行改革所不可逾越的障碍,拖得越久,改革的难度就越大。那么,产权如何改?
三、国有银行产权结构调整的过渡安排:纯粹性银行控股公司
1.过渡时期中国国有银行的二重属性:性和竞争性并存。在谈起国有银行的产权结构调整时,孙章伟(2002)认为,由于银行业既是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又是竞争性很强的行业,所以如何在“国计民生”和“竞争性”之间找到一个最佳结合点,对国有银行所有权安排改革尤为关键。其实,更直白地说,笔者认为转轨时期的国有银行体制事实上已具有了“公共性”特征,这在表面上体现为其毫无条件的支持国有企业,以维持经济持续增长,背后的最终目标其实是保证就业、维系稳定等。从产权特性和产业定位相对应来看,公有产权对应“公共性”,民营(私有)产权对应“竞争性”(杨灿明,2001)。但明显地,在过去的相当长一段时期,国有银行都在发挥“公共性”功能,而几乎毫无“竞争性”可言③;所以,本应以盈利为目的的国有银行的产权特性和产业定位存在相当的错位。
但另一方面,可以肯定地说,在中国的渐进转轨尚未完成之前(主要表现为国有企业仍大量存在),国有银行的“公共性”仍将有必要存在。但无疑地,中国加入WTO之后,金融领域的竞争性将明显增强,而且中国要将国有银行办成真正的现代金融企业的目标也要求逐步增强其“竞争性”一面。所以,我们今后努力的方向也就在于如何降低国有银行的“公共性”,增强其“竞争性”。显然,调整国有银行的公共性与竞争性的要害又在于适当的调整其产权结构(以逐渐改变其产权特性)。④那么如何在国有产权和民营产权之间找到一个合适的比例是国有银行产权结构调整的核心要务。
2.降低国有银行“公共性”、增强其“竞争性”的关键:实现真正的民营。过去的事实一再表明,国有国营下的银行是不可能具有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所以,要改善国有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将国有银行转为民营是必然选择。而且最终完全的民营化(至少是民间控股),即“民有民营”应是国有银行改革的最终模式。但鉴于前面的分析,在短期内实现这一目标是不现实的。我们认为这中间有一个过渡的过程,即国有股逐步退出,民营股逐步进入的方式。本文所主张的模式为:一是政府主导国有银行改革,二是股权安排上国家相对控股。显然地,国有银行改革中,虽然国有产权需要退出,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