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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公路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在更大范围内筹集建设资金,以政策为导向,激活、居民的储蓄资金与闲散资金,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作为一种产业,高速公路设施具有 良好的社会效益,同时也内含较好的效益。将公路建设事业推向,用市场机制来配置资源,可以最大限度的筹集资金,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整个社会的经济效益和福利。
再次,公路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保护各方面者的利益。公路上市公司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地方政府投资主体或其他投资主体在以社会效益为首要目的的同时充分考虑盈利,实现投资资金的保值和增值。
一方面可以培育更多、更大的投资主体,实现高速公路建设的 “良性循环”和 “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也是保护各方面投资主体的有效途径 。作为债权人和 “自负盈亏”的法人,在发放贷款时必然考虑风险。公司化运作的公路上市公司理顺了借贷机制,使得贷款资金更有保障。国家或国有法人的参股使国家对高速公路资产和实物形态转化为货 币形态 的管理,盘活了国有资产,促进 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台理配置
最后 ,公路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我国公路事业的发展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对交通基础设施的需要和公路建设资金来源不足已是不争的事实。采用公路上市公司的形式在资本市场是解决公路建设庞大资金来源缺 口的重要方式。可持续发展的公路上市公司利用国内外市场的闲置资本,建设区域性 乃至全国性的高速公路网,是我国高速公路建设上市融资的最终目的。
三 、公路上市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构想
目前我国仍处于市场经济的转轨时期,各种经济因素的不稳定性和事物发展的规律性决定了任何事情都不是一蹴而就的,公路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更不例外。依 照我 国公路上市公司的发展现状,公路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可考虑分三步进行:
1、在现阶段,“政 企合一 ”的经营体制有一定的实用性和操作 背景,对公路建设事业的发展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我们不能全盘否认。但随着投资主体多元化以及市场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其弊端愈加显现。现行的公路上市公司应当完全按照 公司法 的规定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经营公路,政企分开,实行规范意义的公路特许经营制度。
在这一阶段,公路上市公司应当与政府完全脱钩,公路特许经营制度不单是…种特许行为,而是政府或政府业务主管部门特许国内外经济组织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路经营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建设和经营规定范围内的全部或部分公路的一种公路经营管理制度。完善的特许经营制度将是国家对公路上市公司的管理方式发生质的改变。国家不需要依靠干预,控股或参股来规范公路上市公司的行为,科学、严谨、完善的特许经营协议能够保证企业在此框架下实施收费经营活动。国家持股比例的减少将增大外商或民营集团的股权,为公路建设筹集到更多的资金,也有利于引进西方国家先进的经营管理经验,为公路上市公司的发展带来新活力。
2、通过组建区域性特许经营集团,实行集约化经营,发挥规模经济效益。当前 “一路一公司”的经营模式,使得收费站点过多,重复修建收费站,增设管理人员和设备,增大了公路经营管理,没有形成规模经济。具体设想是:在经济 比较发达的地区,在高速公路规划基本成网的情况下,将该地区公路网的建设 、经营与沿线的综合开发特许给某公路上市公司。该公司联合若干家只经营单一公路或单一业务的公司依法组建由其控股 的公路特许经营集团。该集团在其经营区域内统一收费标准和服务质量,撤消重复多余的公路收费站点,裁减人员,提高整个公路网的运营效率 然后凭借集团的资信,广泛筹集资金,利用公路产权流通和转让市场,实现公路建设资金增值和滚动发展的格局,提高公路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投资效益。这样做的优势主要有三:(1)可以集中有限的设备、人员和资金,发挥规模经营的优势,实现规模经济效益;(2)有利于分散建造与经营公路的风险,促使经营稳定和投资效益的稳定增长;(3)由于集团公司承担的是公路网而不是某一特定公路的建造与经营任务,并履行沿线综合开发利用的职能,它将随着公路收费经营事业的发展而持续性发展。这样就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公路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在 条件成熟时,在地区高速公路建设基本成型的条件下,可考虑组织全国性公路投资公司。区域性经营公司与以一两条公路为依托的单个公路上市公司相 比具有显而易见的优势。但同时又受服务地域限制,形成条块分割,不利于国家统一管理。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达到一定水平,各地区所建的高速公路渐渐成网,有必要组建一家以交通部为背景的 “中国公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初期通过收购区域性经营公司的公路经营权,投资在建项目积累经营业绩,运行一段时间后可在国内外上市,将投资领域扩大到物流和公路,并进而发展成为一家大型公路建设投资控股公司,类似日本的道路公团。当然这只是一种初步构想,距离实现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