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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提高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规则之效率(1)

2014-11-13 01:03
导读:金融论文毕业论文,论提高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规则之效率(1)在线阅读,教你怎么写,格式什么样,科教论文网提供各种参考范例: 摘 要:2006年开始施行的新《公司法》在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
摘 要:2006年开始施行的新《公司法》在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规则的设计上仍然存在逻辑上的缺憾,使得股权转让的效率受到限制,难以保证交易各方的利益公平。为取得股东交易利益与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之间的平衡,本文作者提出了“禁止反言”、“对外转让程序的内化自由”、“允许竞价”、“转让向隔者”和“一次终止选择”等五项原则,尝试通过对股权转让中的“同等条件”、“优先购买权”、终止转让程序等规则的进一步明确和完善,使股权转让规则更为严密和具有可操作性。   关键词: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股东交易利益;同等条件;优先购买权

  Abstract: The rule for equity transfer of limited companies in the new Corporation Law (2006) is liable to limit the efficiency of the transfer and may lead to the unfairness of shareholders′ interests. The paper advances five principles to balance interests of parties in transfer. The clarification and improvement in identical terms, purchasing priority and termination procedure will make the rule more sound and practical.

  Key words: limited company; equity transfer; shareholders′ interest in transfer; identical term; purchasing priority
  
  2006年1月1日新《公司法》的实施是我国公司法律改革中的一件大事,这一新颁布的法律涉及了多项法律规则的大规模修改,使得我国的公司法律制度更趋合理与完善,对于规范公司运作具有极大的指导意义。然而,在新《公司法》实施后的这一年多时间里,其中的不完善之处也已逐渐显露,企业家、法律工作者和立法者都在积极体会和应对着公司运行中不断产生的各种问题,有关部门也在加紧编写相关的司法解释,以弥补立法中的一些缺憾。在此,笔者将通过工作实践所获得的对于现行公司股权转让规则的一些想法提出来,以为促进公司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发展尽一份力。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整理)

  现行的新《公司法》在规定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规则的同时,充分赋予了公司股东自己设计股权转让规则的自由,该自由体现在股东可以通过章程约定股权转让规则。①虽如此,仍有很多有限责任公司,尤其是中小公司的股东,对《公司法》的内容,甚至章程的重要性不甚了解,因此,在实践中,多数公司在制定公司章程时,对于这一规则,仍只是照抄《公司法》条文,或者完全使用公司登记部门的标准文本。当然,也有公司股东虽通过律师或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制定了符合法律及股东真实意思的公司章程,却被公司登记部门拒之门外,原因是登记备案人员在审查公司章程时认为内容过于复杂,而工作人员自身的法律知识又不足以判断该章程内容是否合法,因此,简而化之的做法就是将此类公司章程“判定”为“不合格”,拒绝登记备案——当然,公司登记部门是否有此拒绝的权力又是另外一个话题②,但是现实确实如此。
  那么,既然现实如此,作为公司股权转让规则主要依据的《公司法》,就更有义务将规则设计得严密而可操作,尤其不可有逻辑上的循环,避免当股东们利益发生矛盾时,使股权转让陷入僵局。
  根据现行的《公司法》,具体地说,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一至第三款内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规则可示意为下图1。
  
  从上图中,我们可以清晰地了解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则,但同时,转让过程中对股东们的“考验”也就随之而来了。
  考验一:选择“同意”还是“不同意”,选择诚信还是不诚信。
  根据现有规则,任何股东要成功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至少需要两个前提条件:一是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该转让,二是其他股东不行使优先购买权。因此,其他股东对这两个前提的态度就决定了转让能否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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