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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业银行金融控股集团化的可行性分析(1)

2015-01-20 01:44
导读:金融论文毕业论文,我国商业银行金融控股集团化的可行性分析(1)在线阅读,教你怎么写,格式什么样,科教论文网提供各种参考范例: 内容摘要:本文主要从我国商业银行的自身实力、金融体制改革
内容摘要:本文主要从我国商业银行的自身实力、金融体制改革的政策导向、金融法律体系、监管体制几个重要方面对我国商业银行金融控股集团化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商业银行 金融控股集团 可行性
  
  目前银行业内关于综合经营的呼声渐涨,有学者建议采用金融控股集团模式实现银行业综合经营,并从全球银行业发展趋势、银行自身发展需要等多角度对我国商业银行金融控股集团化的必要性进行了分析。本文主要结合我国商业银行的自身实力、金融体制改革的政策导向、金融法律体系以及监管体制等因素对其可行性进行分析。
  
  商业银行金融控股集团化的自身条件
  
  银行业总资产占全国金融资产总额的90%以上,其中国有商业银行更是我国金融业的主力军,银行业在我国金融业的主导地位毋庸置疑。但在我国银行业即将全面开放的背景下,有必要以国际视野考察我国商业银行的综合实力。
  英国《银行家》杂志每年都要推出当年全球大银行的实力排名,为国际金融界所认可,本文可以从中考察我国银行在全球银行业的地位和竞争力的动态变化。2006年度我国银行进入全球1000家大银行由2005年的19家上升到25家,按一级资本排序,其中进入全球1000家大银行前20名的中资银行分别是:中国建设银行排第11位、中国工商银行排第16位、中国银行排第17位。《银行家》报告也指出,我国一些商业银行通过上市,进一步补充了资本金,改善了公司治理,提高了自身实力,对其排名的提升起到了重要作用。《银行家》的各项排名表明,我国商业银行在表示总体实力的一级资本、表示规模的资产总额、表示稳健性的一级资本充足率、表示经营成效的实际利润增长率、平均资本收益率、资产收益率和成本收入率等竞争力指标方面相较国际水平尚存在一定的差距,其中反映经营业绩的平均资本利润率和资产收益率指标的差距更为明显,但对于具体国家制度因素、市场结构等其他要素分析不够,因此在借鉴的同时必须根据自身特点对我国商业银行作出更全面的评价。
  我国《银行家》研究中心课题组对我国商业银行也进行了竞争力评价,提出了我国商业银行的竞争力模型:“商业银行竞争力评价=竞争力资产*竞争力过程”,其中“竞争力资产”用“财务评价”衡量,“竞争力过程”用“核心竞争力”衡量。从2005年全国性商业银行财务评价和核心竞争力排名中可以看出,我国商业银行资本规模与财务评价和核心竞争力之间没有正相关关系。
  由此可见,我国银行业发展势头良好,商业银行自身拥有一定的实力为其金融控股集团化提供了必要的物质基础,但同时必须看到我国商业银行和世界级银行的差距,精心挑选实力雄厚、发展前景良好的商业银行进行金融控股集团化的试点,杜绝一些商业银行借金融控股集团化进行盲目扩张的内在冲动。
  
  金融体制改革政策对商业银行金融控股集团化的促进
  
  支持发展金融控股集团。在加强监管的前提下,引导金融业的综合经营,将是未来几年我国金融经营体制改革的主要思路。近年来我国金融体制改革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金融业发展中的深层次问题并未得到根本解决,市场体系不完善、市场分割严重、金融监管效率低等现状说明:虽然金融混业经营是世界范围内的发展趋势,但目前必须尊重我国还不具备混业经营条件的现实,金融经营体制改革只能循序渐进,而作为中间模式的金融控股集团化综合经营将是现实选择。另外,金融控股集团可以通过市场选择由金融机构兼并重组等方式组建而成,这将在一定程度上推进金融业的产权制度改革和经营体制转变,有助于我国对存量金融机构的整合,促进我国金融增长模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
  符合我国金融控股集团的主流发展方向。我国金融控股集团的发展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政策性原因形成的金融控股集团。因执行1993年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政策,由原有的混业经营企业分离成的金融控股集团,如中信集团、光大集团和平安集团。第二阶段:产业集团、民营资本纷纷大举进入金融行业,朝金融控股集团方向发展。招商局集团、宝钢集团、首创集团、海尔集团等国有背景的产业集团通过入资银行、证券、保险等多种金融机构,有朝金融控股集团方向发展的倾向。除产业集团外,民营资本也曾试图打造金融控股集团,德隆系、万向系、希望系等曾经被认为是我国民营“金融控股集团雏形”最突出的代表。第三阶段:由具备一定实力的金融机构作为投资主体组建的金融控股集团。由产业集团、民营资本为主导组建的“金融控股集团雏形”除招商局集团外大多存在问题:首先,它们拥有银行、信托、保险的牌照较少,更多的是控股或拥有证券、基金管理公司、租赁公司、期货公司等金融机构;其次,它们对金融机构的持股基本上达不到控股,甚至达不到相对控股;另外,它们大多并不具备对金融资源的整合能力。先天的脆弱性加上外部环境的急速变化使得这些产业集团、民营资本大部分放弃了朝金融控股集团方向发展,宝钢回归主业就是一个明显的标志,而德隆的分崩离析更是使民营资本主导金融控股集团受到质疑。中国人民银行发表的《2006年中国金融稳定报告》指出:“吸取德隆系风险的教训,当前不宜允许产业集团直接或者间接同时控股多家金融机构”。目前,金融管理高层更倾向于支持由具有丰富管理经验和专业优势的金融机构作为投资主体组建金融控股集团,商业银行是我国金融业中最重要的金融机构,这意味着由商业银行发起设立将成为我国金融控股集团发展的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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