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股市危机形成原因及改革发展建议(1)(2)
2017-08-04 01:39
导读:自2002年以来,已先后有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简称"中经开")、鞍山证券、大连证券、富友证券、佳木斯证券、新华证券等多家证券公司被关闭或撤
自2002年以来,已先后有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简称"中经开")、鞍山证券、大连证券、富友证券、佳木斯证券、新华证券等多家证券公司被关闭或撤销。这一系列事件表明,违规经营的券商造成的 金融 风险仍深深影响着中国股市的发展,以上只是中国129家券商中的一些典型,还有很多券商的违规没有暴露出来,这些不无是证券市场中的定时炸弹。
5.中国证券市场功能定位的失重、失衡,导致股市畸形发展
我国证券市场的功能主要定位:(一)改革投融资体制,解决国有企业资本金不足的难题。发展证券市场,开辟直接融资渠道,符合建立 现代 企业制度和现代金融体系的要求,同时还扩大了吸引外资的渠道。(二)促进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改善管理水平,提高经济效益。(三)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 社会 资源的优化配置。
然而,从 目前 十三年的中国证券市场的初期发展阶段可以看出,我国证券市场长期为国企脱困、融资成为了其主要使命,成为主要工作重点;而其他如企业转换机制、社会资源配置功能却没有明显发挥出来。
二、上述原因给中国股市带来的灾难
1.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的三大危害
(一)破坏了上市公司的诚信形象。诚信是市场经济的灵魂,对上市公司而言,信息披露不仅仅是一种义务。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树立良好的诚信形象,能为上市公司赢得一笔不可多得的无形资产。相反,信息披露违规甚至恶意造假,则会破坏上市公司的诚信形象,并对投资者的信心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
(二)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各国的证券监管部门对投资者的利益采取了种种保护办法,如美国20世纪70年代制定的《证券投资者保护法》、英国的"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等。然而,在我国证券市场上,因恶意披露虚假信息致使投资者利益受到严重损害的情况却时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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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形成了内幕交易的温床。我国上市公司的内幕交易呈现以下特点:内幕交易常和股价操纵相伴随;从业绩变化到人为制造题材都成了内幕交易者的温床。
2.股权分置背景下的过度融资
过度融资的定义如下:如果一个项目并不能给公司带来正的净现值,那么为这个项目所进行的融资即被视为过度融资。过度融资明显违背了公司价值的最大化标准,并使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和价值发现功能逐步丧失,这将动摇中国股市存在的基础。
用上市公司股权融资资金闲置比例来表示上市公司过度融资程度,可以发现中国上市公司过度融资程度较为严重:中国上市公司总体过度融资程度至少为9.41%以上,过度股权融资691.14亿元,接近1993年――2003年726亿元的年平均股权融资额;其中过度融资规模超过1000万元的285家公司平均过度融资程度达到了54.33%左右,平均过度融资的规模为3.08亿元,其中过度股权融资平均规模为1.72亿元,过度债权融资平均规模为1.36亿元,且过度融资并未集中在个别公司,而是在这285家公司中普遍存在。
最后造成证券市场严重缺血,股市供求关系失衡,长期供大于求,股价呈下降通道运行。投资者、券商、国家税收三方利益严重受损。
3.公司治理无法实现权力制衡,造成"越位"和"缺位"现象
现有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之间的权力分配和动作规则设计不甚合理。一方面,《公司法》将股东大会表决权制度单一规定为一股一票制,致使累积投票制难以有效推行,流通股股东难以通过表决制度选择管理者,选聘制度难以真正发挥作用;同时又强制赋予董事长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主持权,使得董事长很大程度上掌握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召开的决定权,另外又将经理的职权法定化,否定了董事会与经理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影响了董事会对经理的监督效力等等,这些"越位"的公司规则显然超越了公司法律体系的宽容度;另一方面,缺乏中小股东和有关股东大会的召集权、召开权、提案权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规定,使得股东大会难以及时反映中小股东的意志,独立董事制度的强制推行缺乏法律依据,与监事会制度之间的职权划分也不明确,董事会的决策错误,负赔偿责任未定型,难以追究其责任等等,这些"缺位"的公司规则又使公司运作存在着重大的制度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