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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阶段消费不旺、需继续增扩内需的宏观大背景下,我国银行和信用社既要防止不合理惜贷现象,解决中小企业办理贷款抵押难和担保难以及农民贷款难等诸多问题,同时也须认识到一些信用社和基层分支银行潜在的风险隐忧。
二、今后我国银行业改革的方向和重点
(一)提高资本金比率是我国商业银行稳健经营、提高效益的保障。
1999年末工、农、中、建四大国有银行的自有资本充足率分别为5.7%、5.1%、3.0%、2.5%,低于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的以及《巴塞尔有效监管原则》要求的8%的标准,而且这还是在1998年我国财政发行2700亿元特别国债,突击补充了商业银行资本金以后的比率。可见,过去我国银行和信用社同许多工商企业一样,都是在做无本生意,没有严格按照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原则来经营银行。长此以往,这对银行这种高风险行业来说,就如玩火一样危险。2001年末美国的美洲、花旗、大通、第一银行、第一联合银行等银行,资本充足率分别达到7.3%、8.3%、7.3%、8.3%、8.0%,基本上符合巴塞尔协议标准;英国汇丰银行、标准渣打银行的比率都是5.9%.日本住友、富士、三和、第一劝业、长期信用等严重亏损银行,其自有资本比率仅分别为3.3%、4.2%、4.3%、3.8%、3.9%,远低于美、英美国绩优大银行的比率。上面提到的海南省那34家城信社,在并人海南发展银行前的当年6月末,平均资本金比率仅为3.2%,不到法定比率的一半。
由于银行资产扩张规模和盈利能力要立足于自有资本金基础,因此只有提高资本金比率才能提高银行盈利能力和经营效益。由于我国中央和地方财政都没财力来增补银行资本金,也不能总靠发行特别国债来补足。因此,银行要降低筹款成本,按效率和效益原则来配置机构和员工,减少营业费用开支,提高单位资产盈利水平,增强自我积累能力,进而防范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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