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资产证券化中对投资者权利的保护(1)(2)
2017-08-21 06:37
导读:2.SPV组建地的选择。SPV既可在发起人所在地组建,也可在其他地区注册。一般情况下,选择注册地除要考虑税收、法律监管的因素,还要考虑破产法的规定
2.SPV组建地的选择。SPV既可在发起人所在地组建,也可在其他地区注册。一般情况下,选择注册地除要考虑税收、法律监管的因素,还要考虑破产法的规定,以及该地区政策的稳定性。
3.SPV设计中的风险隔离问题。SPV作为银行与投资者之间的中介和证券的发行人,是资产证券化交易结构的中心。银行之所以能够成功地将其资产转让给投资者,是因为设计了一个不破产的SPV,阻断了银行破产给投资者带来的风险,给了投资者以极大的安全保障。要做到远离破产风险,构造SPV时须做到这几点:
SPV经营范围的限制。经过严格测算的证券化业务风险不大。为防范风险,SPV的章程、协议应严格禁止其从事与证券化无关的任何其它经营和投融资活动,避免发生与证券化无关的负债。
债务范围的限制。为防范风险,SPV除履行资产转让这一债务及相关担保义务债务外,一般不应发生任何其他与证券化无关的债务和提供其他担保。
SPV破产的限制。自愿性破产常是债务人逃废债务的惯用伎俩,独立董事制度是限制自愿性破产的一个重要措施。SPV的董事会中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必须有独立董事的同意票才能申请破产。使SPV获得破产隔离效果的另一技术性措施是SPV的结构由两类股票组成,规定必须在这两类股票的持有人都同意时才能提出自愿破产申请,而其中一类股票被抵押给SPV证券的持有人或者由他们控制。破产程序启动前一定时间内证券本息的支付可能因破产程序的启动而被法院撤销或宣告无效,因此,SPV一般与其债权人约定,在证券本息全部清偿完毕之后1年(或更久)内不得对SPV提出破产申请,以此来限制SPV的非自愿性破产。
当然,除上述措施外,还有对SPV的其它相关限制,如不得用发起人的资产设立抵押等,来确保SPV的独立性和不破产地位。
(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编辑发布)
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
谈我国股市发展中的政府角色转换
投资者利益冲突研究综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