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期权激励机制的思考(2)
2017-08-26 06:42
导读:三、结合实际分析股票期权激励机制运用的条件 和困难 任何一种激励机制发挥其功效必然有其存在的条件和条件。股票期权激励机制也不例外,也有其发
三、结合实际分析股票期权激励机制运用的条件和困难 任何一种激励机制发挥其功效必然有其存在的条件和条件。股票期权激励机制也不例外,也有其发挥效应的各种因素: (一)股票激励机制实施的外部条件条件 1、有效的证券市场 有效的证券市场是股票期权激励机制中最重要的条件之一。根据美国学家珐玛1970年对股票市场的严格定义,有效市场是指市场价格总能充分反映所有可能获得的信息,即信息、当前信息和内幕信息。市场有效性根据其强弱分为:弱式有效市场、次强式有效市场和强式有效市场。在有效市场条件下,公司的股价才能在相当程度上反映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即未来的盈利能力。只有在有效市场的条件下,股票期权的激励作用才能得到有效的发挥。否则高层治理付出努力,进步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而股价却上不往,其股票期权的价值得不到实现,他们必然会放弃这种,而采取诸如炒作的短期行为来进步股价。此时,股票期权激励机制的作用也就完全丧失了。 目前,我国的证券市场基本处于低效状态,对企业的信息反映比较弱,股票价格中包含更多的是投机性因素,经常出现大幅度波动,与上市公司预期盈利向脱节,使得证券市场在一定程度上丧失了对经理职员的评价功能。在这种情况下,实施股票期权激励制度有可能会出现绩优公司的股票价值低,股票期权不能获利或获利很少;而亏损或薄利公司的股价反而由于投机炒作等各种因素的存在处于很高的价位股票期权获利丰厚的不公道现象。此时,股票期权大大降低了其激励作用,在执行中极易出现扭曲现象。 2、发育完善的经理人市场 股票期权作为对经理人的一种激励方式,应与经理人的选择、考评和辞退方式相联系,通过市场来评价经理人的工作业绩。在我国,经理人是一种稀缺资源。我国的经理人市场并不健全,很多国企的经营者也不是由真正承担风险的资产所有者从竞争市场来选择,而是由政府主管部分任命,具有很强的因素,从而使经理人的风险意识和竞争意识淡薄。这种形式下,股票期权激励机制的目的之一——发挥竞争上风,让市场为公司选择总经理的作用也就变的缺乏实质性意义了。 3、具有完备的法律和政策制度 采取股票期权的激励机制涉及到很多的法律题目,其中主要有《公司法》、《证券法》和《税法》等。这些法律法规形成的一个完善的法律制度体系是股票期权激励机制得以实施的基本条件。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股票期权激励机制在中国的法律制度下实施存在的题目: (1)股票来源 从国外的上市公司来看,股票期权行使所需股票的来源有两个:一是公司发行新股时由股东认购的库存股;二是直接回购本公司的股票。现实中,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方案中的股票来源主要采用以下模式:新增发行、大股东转售、以其它方式的名义回购、虚拟股票期权。但是无论选择何种模式,股东的利益,公司的长远利益和经营者的利益要有机的结合。 我国《公司法》第149条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票,但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或者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它公司合并时除外。”这一规定导致了以上两条渠道的堵塞。,我国上市公司已实施的股票期权制度可谓五花八门,极不规范。这也将在一定程度上限制股票激励机制作用的发挥。 (2)行权后的流通题目 股票期权激励机制意味着高级治理层行权后能够通过股票在市场自由流通而获得现金收益。而我国的证券市场目前采取完全锁定经理层所持股份的制度,如《公司法》第147条规定:“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并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并且不答应高管职员买卖本公司的股票;《股票发行与交易治理暂行条例》第38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治理职员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进后的6个月内卖出或在卖出后的6个月内买进,由此获得的利润回公司所有。”这就给股票期权激励机制在我国的实施带来了很大的障碍。 (3)税收题目与处理题目 在国际上看来,实施股票期权的公司和个人往往能够享受税收优惠。在美国,公司授予经营者股票期权时,公司和个人均不需缴税,只是在期权持有人行权后卖出股票时,交纳资本利得税。 我国目前对股票期权计划引起的公司税务题目和个人所得税题目,国内没有相应的税收制度。 除此之外,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没有规范化,一度成为界和实务界争论的一大热门。 (二)股票期权激励机制实施的内部环境 股票期权激励机制的内部环境主要是指公司的内部治理机制,特别是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有效运转是股票期权制度有效实施的重要条件。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1)董事和经理职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2)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治理职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这就要求薪酬委员会具有独立性和有效性。由于薪酬委员会成员的独立性程度将直接股票期权计划的公道性和公平性。假如其不具备独立性,则其表决的薪酬制度就有可能并不维护股东的利益。有效性是指其选择的业绩评价标准应该是有效且能够体现一定激励性的,同时是客观的。而我国公司目前的内部治理结构并不完善,这也直接导致了股票期权激励机制效用的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