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中国证券市场上可转换债券的发行主体(2)
2017-08-27 02:00
导读:可转换债券通常要在发行一定时期以后,其转换权才能生效。很多投资者又都会选择在靠近失效期的时间来行使转换权。这样就给了企业一个预备期。待企
可转换债券通常要在发行一定时期以后,其转换权才能生效。很多投资者又都会选择在靠近失效期的时间来行使转换权。这样就给了企业一个预备期。待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国有资本较多时,同样数目的股权投资产生的稀释影响要小得多。这就能更好地维护现有股东权益,有利于现有股东控制企业的治理权。这也是业主希看达到的。
2.较低的筹资本钱。
可转换债券蕴含着债券转化为股票的选择权,也就是说它赋予投资者获得股权收益的权利。一般来说,股权持有收益率要高于债券收益取正由于可转换债券蕴含着这种潜伏的高收益率。使得企业利用可转换债券进行融资时,初期的融资本钱要较纯债务性融资的融资本钱为低。所以,利用可转换债券进行融资可以让企业在其急需大量资金时以相对较低的本钱获得相对较大规模的资金,这对成长中的企业来说是非常有利的。
四、可转换债券发行主体转变的可行性
假如只有前面的主观愿看,而客观条件不具备,那是不行的。这里所说的客观条件是可转换债券必须要以已经或即将要发行普通股票为条件条件。假如没有二板市场的开通在即,前面的所有论述都只能说是纸上谈兵,不切实际。现在二板市场的开通已成定局,只是时间的早晚而且。二权市场为高企业股票的发行上市敞开了一扇大门。同时也意味着高科技企业的可转换债券可以在二板市场上发行上市。其意义在于增加了可转换债券的流通性。也为可转换债券的投资者提供了一条顺畅的进进一退出通道,减少了投资于可转换债券的风险。为投资者进行投资组合策略提供了一种新的选择。
还有一点不可忽略的是政策支持。为了配合民营高科技企业在二板市场发行可转换债券,首先要放宽可转换债券的发行条件。为了保证主板市场上的可转换债券投资风险能控制在一定水平内,可以考虑主板与二板企业分别适用不同的发行条件。
(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 可以预见,可转换债券将在迅速,促进中国证券市场工具多元化。同时,它还将以其自身独特的上风为我国处于成长期的高科技企业,尤其是民营高科技企业的发展、壮大提供条件。当然,这一切都有赖于有关治理部分在政策法规上的积极配合与支持才能得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