佣金浮动与证券经纪业务变革(2)
2017-09-12 02:43
导读:佣金浮动对我国证券经纪业务的影响是内在和长远的。 首先,我国证券经纪业务的收入结构发生根本变化。根据经济学上的“二级差歧视定价”,随着原
佣金浮动对我国证券经纪业务的影响是内在和长远的。 首先,我国证券经纪业务的收入结构发生根本变化。根据经济学上的“二级差歧视定价”,随着原有的单一比例佣金形式转变为多种形式的浮动佣金组合,经纪业务收入和绝对成交额的完全正线性关系被破坏,转换为复杂的曲线相关。浮动佣金收入将随交易额的增加而递减,单位交易额的收入随交易额增加而下降。因此,原先广泛采用的单一追求交易量最大化的经纪业务目标将不再适用,券商更关注直接的佣金收入和费用收入,而不是盲目地追求交易量绝对数或交易量市场份额。 其次,佣金费用的收取形式趋于多样化,主要包括:(1)按交易笔数收费。每一次成交对交易通道的占用成本是一样的,按笔收取佣金较为合理。(2)按投资者资产的比例付费或收取年费,并设置收费起点。美林的无限优势服务采用此种收费模式,收费起点为 1500美元。(3)一定成交量以下按每笔收费,之上按每股计费;如美林完全自己管理的直接户中,0-1000股每次交易收费29.95美元,1000股以上每股0.03美元。(4)按客户资产增值情况收费,也即佣金收取和收益直接挂钩。(5)根据客户分类制定不同的佣金标准。 (6)制定多种具有优惠性质的“佣金套餐”供不同偏好的客户选择。随着经纪业务竞争的加剧,服务创新会不断出现,相应的新的佣金形式也会不断涌现,但以上几种形式始终是基础。佣金浮动消除了佣金暗折,增加透明度,有利于造就公平竞争的环境。 与美国相似,浮动佣金也将促使我国三种类型经纪商的形成。无论哪种类型经纪商,其浮动佣金收入都包括基本佣金和咨询收入,基本佣金水平取决于交易成本,差别不大,咨询收入来源于咨询等附加值服务的收费,不同经纪商相差较大。一是不提供咨询等附加值服务的纯经纪商,其交易成本最低,咨询收入为零;二是提供咨询服务的单一经纪商,其咨询研究投入并不大,收费居中,有一定的咨询收入;三是综合类全服务经纪商,实力和规模使得其能够提供高附加值的咨询服务,咨询收入占较大比重,当然研究费用也会较高。在一定时期,这种格局会维持下去。 在高水平固定佣金和严格准入制下,证券经纪业务享受高额垄断利润。因此,我国传统的经纪业务采用营业部为独立经营主体的营销模式,营业部大而全,成本较高,管理较为松散。佣金浮动后,激烈的竞争使佣金水平市场化,整体平均佣金水平下降不可避免。国际上浮动佣金制带来的佣金降幅平均为30%-50%。如美国,大宗交易(10000股以上)的佣金费率 1975年4月还为0.57%,1978年12月就已降为0.31%,下降了约45%。我国原有的固定佣金率为3.3‰,假设三年稳定后平均40%的降幅,则佣金平均水平应在1.98‰左右。另外,根据成本核算,我国证券公司达到经纪业务盈亏平衡点的平均佣金率大约是 2‰,加上一定的平均利润为2.2‰。综合来说,经过短时期激烈竞争后,佣金水平应趋于1.98‰-2.2‰实际上,的佣金平均水平已基本接近2‰。经纪业务的利润空间缩小,其成本控制便显得更为重要。有必要采用集中统一技术交易平台系统、建立统一服务体系以直接减少营业部支出。营业部由前台逐渐淡出,转型成为技术支持的一个站点和客户服务管理的一个中转站。组建灵活的客户关系小组或客户服务小组等有经纪人特点的客户服务团队,成为直接面对投资者的主要营销力量。总部则强大的研究咨询团队作为经纪业务后台统一服务支持。 最后,佣金浮动下的经纪业务竞争经历从价格竞争到服务竞争的过程,并最终形成多样化的佣金格局。这个过程伴随的是有研究咨询服务实力的大券商和有服务特色的中小经纪商的崛起,以及个别佣金收入降低而成本居高不下的券商的退出。这个过程还是服务创新的黄金时期,从服务手段创新到服务质量和的创新。投资者被动接受式服务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大的选择空间式服务,服务重点由点(传统营业部)到点面(某一区域)结合;服务创新更加注重对整个经纪商声誉的;更多的创新服务由经纪商统一推出,服务品牌越来越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