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若干对策思考(3)
2017-09-12 03:28
导读:(三)切实强化风险责任的追究机制,加大对责任人员的查处力度。 一是通过补充、修改完善有关问责制度,加大对各级领导人员管理责任的追究力度,
(三)切实强化风险责任的追究机制,加大对责任人员的查处力度。
一是通过补充、修改完善有关问责制度,加大对各级领导人员管理责任的追究力度,特别是加大对由于失职造成风险损失的各级领导人员的责任追究力度,让那些信奉“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人付出沉重代价;二是适应强化内控、规范管理的需要,对有关规章制度做进一步补充与细化,明确责任追究的重点和要求;三是加大对责任认定人员的行为约束和责任追究,确保责任认定工作得到落实;四是通过对处理程序的调整、完善,明确处理程序中应贯彻的原则、责任认定部门、责任认定的监察部门、责任认定程序与处理程序的对接等。通过内部监管和外部监管的协调配合,强化风险责任的追究机制,坚决遏制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以人为本,强化,提高商业银行员工综合素质
操作风险的防范关键是对行为人的控制。一方面商业银行要以人为本,建立一个综合的教育,并保证教育的连续性、系统性和针对性。使全体员工熟悉自身岗位工作职责要求,理解和掌握业务的整体流程和关键风险点,同时加强员工理想信念、职业道德和法纪观念等在内的综合性教育,培养员工高尚的职业道德情操,做到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不做损害国家和银行利益的事。另一方面商业银行要建立公正、合理、高效的人力资源管理体制,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责任感。要根据每位员工的品德和业务能力,结合不同年龄、学历和工作经验,分配适合的岗位;同时把好“进门关”,对重要部门、要害岗位的员工,要进行严格挑选,并适时进行岗位轮换,防范操作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