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融资与创新型中小企业成长(2)
2017-09-19 06:27
导读:二、创新型中小企业融资特性分析 创新型中小企业融资既具有企业融资的一般性,也有其特殊性。就一般性而言,创新型中小企业融资是为了满足中小企
二、创新型中小企业融资特性分析 创新型中小企业融资既具有企业融资的一般性,也有其特殊性。就一般性而言,创新型中小企业融资是为了满足中小企业发展对资本的需求进而依据不同类型和成长阶段企业的融资需求和成本选择最能有效地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的融资方式的过程,最终实现中小企业和投资者之间融资的博弈均衡。在这一点上,创新型中小企业与其他类企业在融资问题的性质上并没有本质差异,只是它们面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更高而已。所以,对于创新型中小企业来说,其融资问题的核心就是能够找到有效的融资方式降低中小企业与投资者之间存在的信息不对称程度。 就创新型中小企业融资的特殊性来说,具体表现为: 第一,由中小企业的创业性决定,中小企业一般经营期限短、规模小,而且可供抵押的资产少,没有盈利记录,因而其信用基础差,面临的不确定性和风险也较大。所以,与大企业相比,创新型中小企业融资的需求量小,要求的期限长,融资的风险高,承担融资风险的能力弱。 第二,由以上创新型中小企业融资的特殊性衍生出创新型中小企业融资方式的选择上必须依据其本质内涵,通过政府引导和支持对融资方式进行创新。 第三,创新型中小企业的高风险性与低风险承担能力要求向中小企业融资的供给方为有风险承担能力的个人、专业性金融或投资机构,其投资方式更偏重于权益投资。
基于企业成长的制度需求及其对融资制度功能要求的分析 从促进创新型中小企业成长的角度看,其成长的制度需求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 1.融资制度需求。外部融资是中小企业获取外部创新资源最为重要的手段,但创新型中小企业的特点决定了其外部融资的困难,从而融资“瓶颈”使中小企业创新及其成果转化能力受到很大限制。这就提出了建立和完善相应的融资制度以满足中小企业创新和成长的要求。 2.规范的治理制度需求。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中小企业治理结构不完善导致其道德风险较高,从而使资金提供者望而却步。这在客观上提出对中小企业规范的制度需求,通过建立与这一需求相适应的制度可以规范中小企业治理结构,从而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可靠的保证和前提。 3.培育和吸引人才的制度需求。中小企业虽然在本质上具有比大企业更强的创新及成果转化的能力,但人才的匮乏在较大程度上限制了这一能力的有效发挥。所以,要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和成长,在客观上就提出了建立如何培育和吸引人才,尤其是企业家培育和筛选的制度需求。 4.型的制度需求。现代经济条件下,所有企业,包括中小企业都必须成为持续学习的学习型组织。因为只有这样,才能适应的不断进步以及市场需求的频繁变化对企业管理提出的新要求,从而不断实现管理创新和机制创新。
从投资者角度看,其制度需求主要表现为: 1.信息评估和筛选的制度需求。由于中小企业融资面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比大企业更高,这表明建立旨在降低中小企业信息不对称程度的信息评估和筛选机制的制度要求更为迫切,通过这一制度将真正具有成长性的中小企业(包括高新技术企业来筛选出)。 2.风险揭示和信息披露制度需求。由信息不对称所决定,中小企业面临比大企业更高的风险。所以,为了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以减少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客观上就需要建立完善的风险揭示和信息披露制度,通过这一制度将企业创新和成长中的真正风险揭示出来。 3.风险分担的制度需求。由于中小企业创新和成长中面临的各种风险比大企业大得多,而规模小、实力弱等因素决定了其抵御风险的能力很低。同时,中小企业面临的风险收益特征表明,中小企业创新和成长所需的资金投入规模较大,但其收益具有较高的不确定性以及很长的收益实现时间。所以,对投资者来说,除要求建立中小企业的风险揭示和信息披露制度外,还应要求建立风险如何在企业和投资者之间分担以及如何在不同期间进行匹配的制度。 4.激励和约束的制度需求。从投资者来看,投资者为了保全其投资利益要求在其投资过程中将金融服务和非金融服务结合起来,以准确筛选企业并对其进行有效监控、激励和约束。这里,如何激励企业家说真话并从投资者利益最大化出发将资金有效地投向效益最高的项目中去是投资者必须关心的问题,其核心就是要建立起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这在客观上提出了建立中小企业创新和成长的激励和约束制度的需求。 总之,由创新型中小特点衍生出的上述八项制度需求是保证中小企业创新和健康成长的制度基础。而在以上制度需求中,融资制度是最基本的制度需求,因为其他制度需求都可以通过相应的融资制度而得到满足。这表明,中小企业融资绝不仅仅是一个满足企业资金需求的,而是一个集融资、信息评估和筛选、风险揭示和分担、治理结构、管理创新和培育、吸引人才等于一身的综合性问题,因而需要综合的融资制度安排加以解决。从这一意义上说,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和成长,其融资制度应能履行信息评估和筛选、风险揭示和分担、治理结构、管理创新和培育、吸引人才等功能。 从不同企业融资制度所能履行的功能看,银行间接融资方式虽然具有以下功能比较优势,即为中小企业提供适合其各类贷款需求的产品和服务、融资的时效性较强、单位融资成本相对较低、通过建立关系型融资或机构信息联盟等制度能较好地解决金融机构与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以及在直接融资不发达或关系型融资制度下有较好的企业监控效果等,但间接融资方式下,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风险偏好与创新型中小企业面临较高程度不确定性之间的内在矛盾,使得通过设立中小银行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诸多办法并不现实,也不可行。因为它不能有效解决创新型中小企业融资所要解决的风险分担和激励约束问题、信息评估和筛选、业绩评价、企业家培育以及对企业的外部监控等问题。恰恰在这些方面,股权直接融资又比间接融资具有功能上的比较优势。从这一意义上说,股权融资是促进创新型中小企业成长更为有效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