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入QFII对激活我国证券市场的再思考(4)
2017-09-23 02:02
导读:(三)建立规范的信息披露体系 信息披露的不规范已经导致我国证券市场中操纵行为的泛滥,既不利于投资者公平地获得证券信息,降低其对证券市场的
(三)建立规范的信息披露体系
信息披露的不规范已经导致我国证券市场中操纵行为的泛滥,既不利于投资者公平地获得证券信息,降低其对证券市场的信心和参与度,也不利于上市公司的规范经营和持续发展,影响我国证券市场的对外开放。QFII制度的引入对信息披露的要求是全方位的,国内投资者、上市公司、QFII机构彼此信息如何披露值得我们思考。目前只有监管层才能通过托管银行看到QFII投资的具体信息,一般投资者只能通过上市公司间接获得QFII并不完善的投资信息。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角度出发,我国必须建立起一套透明、公平、高效、易于操作的信息披露体系。这样,中国的证券市场才能走向健康发展的轨道。
(四)健全和完善法律法规
目前中国的证券法律法规尚不够健全,一方面,外国投资者由于担心法律风险不敢轻易进入中国市场进行投资,另一方面,中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中没有充分考虑外国投资者的内容。引入QFII制度,还有赖于这些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我国可以考虑制定《引进外资法》,对有关外资及境外金融中介机构的引进、QFII制度细节及QFII资格、外资汇入汇出、外资投资领域和限制等做 出详细的规定;对涉及到QFII税收政策的问题,宜尽早在(下转第84页)(上接第76页)法律的框架下作为明确的规定或解释;对现存的各种法律法规条文,则可采用附加条款的方式弥补因缺乏对外资的相应规定而导致的漏洞。
(五)构筑完善的市场监管体系
证券市场需要监管,但是长期以来我国证券市场监管存在着种种诟病,理念、方式上的缺失常常造成证券市场忽高忽低的波动,人为干预色彩严重。证券市场,是自由市场经济资源配置的核心,有其自身运行规律。首先,我们需要对政府监管重新定位,一是政府监管市场化,进一步放松政府管制,还权于市场,让市场承担更多的自我监管职能;二是政府监管法治化,如果政府自身不能做到依法行政,则难免损害市场主体的合法利益,损害政府信用,进而危及整个市场信心,给市场带来相当大的负面影响。其次,克服监管法则的地域性与证券投资的跨国性矛盾,提高监管效率。国内证券市场上,构筑由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税务、公安、司法系统参与的有效监管体系,重点加强对资金流动的监管,打击非法市场操纵行为。同时,加强国际监管合作,防范可能的金融风险。
(转载自中国科教评价网http://www.nseac.com)
(六)采取循序渐进的稳健政策
我国证券市场引入QFII制度要遵循渐进的原则,采取稳健政策。现阶段,考虑到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现状,要对QFII的数额、参与资格、投资品种等方面进行严格的挑选和限制,以避免外资对证券市场的负面影响;然后,可根据市场的发展现状进行调整,并逐步放宽QFII进入国内证券市场的各种限制;最后在市场规模扩大、市场结构完善、监管水平提高的情况下,再逐步取消各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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