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公司外币报表折算问题研究(2)
2017-09-24 02:33
导读:1 国外外币报表折算方法的应用模式比较。 (1)美国。美国1981年公布的第52号财务会计准则规定外币折算的目标:第一,在合并报表中应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
1 国外外币报表折算方法的应用模式比较。
(1)美国。美国1981年公布的第52号财务会计准则规定外币折算的目标:第一,在合并报表中应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以功能性货币表述财务成果和财务关系;第二,提供由于汇率变动可能对公司现金流量和股东权益、预期经济影响的信息。国外主体按其经营所处的环境不同,分为母公司的有机组成部分和自主经营的国外主体两类。前者所指的国外子公司视为母公司在境外经营的延伸,其功能性货币通常为美元,采用时态法对外币报表进行重新计量。后者是指在生产经营和财务决策有较大的自主权,并与国外经济环境融为一体的经济实体。其功能性货币一般是非母公司的报告货币(美元)。如其功能性货币为子公司所在国的货币,此时采用现行汇率法对国外子公司的外币报表进行折算;如其功能性货币为第三国货币,则先采用时态法将其按子公司所在国货币记账的报表重新按第三国货币计量,再采用现行汇率法折算成美元表述。
(2)英国。英国第20号标准会计实务公告《外币折算会计》被作为英国当前外币报表折算的权威标准,它与美国第52号财务会计准则的有关要求基本一致。不同之处在于:第一,对自主经营的国外实体因采用现行汇率产生的折算损益,记人类似准备性质的“暂记项目”,以备抵未来期间可能发生的折算损益,但由于借款净额引起的损益则记入当期损益。第二,在现行汇率法下,对损益表项目既允许采用美国做法,即按整个报告期的加权平均汇率折算,也允许按编表目的现行汇率折算。这主要是为了更好地保持现行汇率下国外子公司原有报表上反映的财务状况和金额比例关系不被破坏。第三,对处在恶性通货膨胀环境下的自主经营的国外实体,要求在折算前先进行物价变动影响的调整,然后再采用现行汇率法对外币报表折算。
(科教范文网http://fw.ΝsΕΑc.com编辑) (3)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1983年7月第21号国际会计准则《外币汇率变动影响的会计》是在美国第52号财务会计准则和英国第20号标准会计实务公告颁布后才公布的。它兼容了两者的主要内容,在实质上并无多大区别,但在对折算差额的处理上体现了灵活性:一是与长期货币性项目有关的外币折算损益可以在这些货币性项目的存续期内递延摊销。二是对由于恶性通货膨胀所引起的折算差额,可以作为成本的调整数记入有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条件是每次调整后的账面金额应不高于重置成本,不高于通过使用或销售这项资产可以收回的金额。
2 对我国外币报表折算模式的探讨。
鉴于欧美国家的折算模式和国际会计准则的要求,为了适应国际经济环境,我国外币报表折算的应用模式一直在努力与国际接轨。我国有关外币报表的折算,在人民币实行高度集中的外汇管制时期,人民币按历史汇率折算货币性项目与非货币性项目。1995年2月颁布的《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要求采用现行汇率法。但1995年7月财政部制订并印发的具体会计准则《外币折算》征求意见稿中,却根据境外营业与报告企业相关的融资和经营方式的不同,分为境外实体和报告企业经营组成部分的境外营业两种类型,规定对境外实体采用现行汇率法,对作为报告企业组成部分的境外营业采用时态法。可见我国征求意见稿中有关规定与美、英两国的现行做法及国际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实质上已趋相同。但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笔者认为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外币报表折算更适用时态法。目前我国正在逐步完善外币报表折算准则用以指导这方面的会计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