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品期权推出的策略研究(2)
2017-10-08 05:00
导读:3 推出商品期权存在的障碍 首先,期货法规问题。目前我国还没有与期货相关的,《公司法》、《证券法》的规定也不够完善,因此如何进行期权交易显得
3 推出商品期权存在的障碍
首先,期货法规问题。目前我国还没有与期货相关的,《公司法》、《证券法》的规定也不够完善,因此如何进行期权交易显得无法可依;而在期货市场起着重要作用的《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也只对商品期货交易进行了规定,而对期权交易没有任何规定,这就要求在法律上要加强完善,包括品种设计、结算制度、交易主体、交易方式、风险管理、监管措施等等都要以法律形式加以明确规定,只有这样才能保证顺利推出期权。
其次,限制了期货公司涉足衍生品市场。《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中将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分为两大类:一类是金融机构为规避自有资产、负债的风险或为获利而进行的衍生产品交易,另一类是金融机构向客户(包括金融机构)提供的衍生产品交易服务。
《暂行办法》把能够从事金融衍生品交易的金融机构限定为在我国境内设立的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法人,以及外国银行在中国境内的分行。城市商业银行、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经过当地银监会审批后,报中国银监会审批后方能从事交易。而专业做衍生品交易的期货公司却没有相应的资格,这些具体规定限制了期货公司涉足衍生品市场。
期货公司以后要涉足金融衍生品市场,就只能挂靠在这些公司名下了。为此期货业界人士对此不无着急和焦虑,《暂行办法》实际上就把期货行业拦在衍生品市场的大门之外,对于衍生品市场和期货市场的发展都是极为不利的。
再次,我国缺乏一定的做市商。做市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交易量、活跃市场、启动市场和保证市场价格变动的有序连贯。通过连续的双向报价,做市商为市场提供了即时性、流动性,保证市场不会出现在某种价位上缺乏交易对手的情况,从而保证了市场价格稳定有序地变动。
(科教作文网http://zw.ΝsΕAc.com发布) 在国际期权交易市场上,绝大多数投资者都是期权买入者,而少数卖出者一般是一些巨大的做市商,他们的市场把握非常到位,报出的权力金价格最终导致绝大多数买方都不会行权,但中国恰恰缺少这样的做市商。目前的中国期货市场上,还没有哪家公司有实力来做这样的做市商。而交易所入场报价,更是难免集裁判员与运动员于一身的弊端。
最后,由于期货及期权市场的风险性,我国投资者的认知程度较低以及缺乏有经验的专业人才。一方面,我国许多企业和个人对于商品期货都不甚了解,更不用说商品期权了,总体来说认知程度较低,是否能摆托这个局面关系到期货市场的参予度和交易水平。另一方面,虽然我国近十几年的发展已培育了一大批市场人士,但面对国际期货期权市场的繁荣,我国还是十分缺乏有经验的专业人才。在期权交易中,由于权力金报价涉及相当严密的信息分析、,一旦专业人员报价失误,往往会造成期权卖出方的巨大亏损。
4 推出商品期权的策略
4.1 完善期货法规体系
为使商品期权有法可依,应根据期权交易的特点,修改《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从长期看,按照国际惯例,制定我国的《期货法》,商品期权的监管、交易、结算、风险控制等进行具体的规定。同时进一步完善《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允许期货公司直接涉入期权市场。
4.2 大力做市商
做市商制度是确保期权上市成功运行的关键。做市商制度能够保持市场的流动性,缩小价格振幅,保持市场价格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校正买卖指令不均衡现象,抑制价格操纵,更好地发挥价格发现功能,是提高市场流动性和规范发展市场的有效手段。因此根据我国的状况,大力培养机构及参予,了解并掌握做市商的程序和规则,加强自身的企业经营能力,具备强大的实力以便在期权市场上成为合格的做市商。
(转载自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 4.3 设计合理的合约交易规则,减小市场的风险性
期权本身在风险上较之期货交易相比,风险程度也能放到很大,科学而合理设计交易规则是能否成功推出期权的很重要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