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人民银行市县支行的定位
2017-10-13 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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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市县支行是央
人民银行市县支行是央行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有效发挥它们的作用,关系到维护金融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大局。然而,自从监管职能分离后,三年来人行市县支行的发展状况如何?在履职过程中仍面临哪些困惑?应怎样进行定位?带着这些问题,笔者最近对一些具有代表性的市县支行进行深入的调研,并结合实际工作中的切身体会,对目前市县支行存在的问题进行客观分析,以冀寻求市县支行发展的新途径。
一、人民银行市县支行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认识不到位,受监管权力分拆所带来的失落情绪依然存在。自2003年人民银行的金融监管职能分离出来后,市县支行的发展前景一直未能明朗化,职能作用的发挥也比较被动,部分干部职工的工作状态较为低迷,尤其是受“无权作为”和“无力作为”等思想所困扰,这些消极因素极大地阻碍了市县支行的开拓创新。事实上,单从职能的增减来说,金融监管职能拆减后,人民银行同时又增加了反洗钱和征信两个新的职能。再从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以下简称《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上看,法律仍赋予人民银行在维护金融稳定的职能中拥有十多项金融检查和处罚权。从某种意义上讲,人民银行的责任不是减轻了,而是在质的方面更加强化。因此,人民银行职员要站在宏观的战略角度,及时调整思想观念。
2.权威力度不强劲,对人民银行地位、职能和作用的认识有所偏差。从历史上看,人民银行一直都肩负着我国金融改革和发展的重任,尤其是1983年确定人民银行为我国的中央银行后,人民银行主导金融的地位更加凸显,在金融领域及公众的心目中享有较高的权威性。但自从银监局设立后,人民银行基层行的权威性受到了挑战,具体表现为:一是指挥棒调度失灵。金融机构对人民银行的一些通知或意见,开始漠视,由人民银行牵头召开的联席会议,按惯例一般都是一把手出席,但现在多数只派副手或助理参加。对人民银行开展的一些专项检查,也主动配合不够。二是公众对人民银行的作用模糊。以前公众知道人民银行是各金融机构的“主管”,一遇到纠纷或疑惑等问题,往往找人民银行协调或咨询,但现在由于人民银行不再具体监管金融机构,公众对人民银行的协调能力开始质疑。原本人民银行各职能部门与企业和个人的业务联系就比较少,再加上货币政策、金融稳定、反洗钱及征信管理等重要职能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故对社会的影响力较弱,以至于公众对人民银行的地位与作用认识不足。
(转载自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 3.工作重点不突出,工作主线有所迷失。“防范金融风险熚护金融稳定”曾经是人民银行工作的重中之重,一切工作都围绕这一主线来展开,这一时期人民银行市县支行的工作重点就是“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那么现在工作的重点是什么?至今市县支行对此还比较茫然,有时在实际工作中出现了工作重点多元化,把大部分的资源和精力都向非业务性工作倾斜,无形中淡化了工作的重点。
二、人民银行市县支行定位的理性选择
人民银行市县支行如何定位,应取决于其内在的职能和自身的比较优势等因素。众所周知,人行市县支行是人民银行总行派出的最基层的终端机构,是我国央行的重要组成部分。周小川行长曾说过:“维护金融稳定是央行的天然职责”,[1]所以市县支行的首要任务就是维护金融稳定。再加上市县支行正处在城乡的结合部,是金融监管最薄弱的环节之一。许多民间借贷、标会、农村资金互助会以及地下钱庄等无序或非法的“体外循环”,多数发生在乡镇一级。人行市县支行作为一线工作的机构事实上成为了我国“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的前沿阵地,如果主动放弃或收缩这一阵地,意味着给金融风险拉开了口子,将会后患无穷。
人行市县支行能够定位为“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的前沿阵地,相对于其他机构,有诸多的比较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