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我国企业吞并行为的对策建议(3)
2017-10-15 06:23
导读:创造“公然、公平、公正”的吞并平台 制度环境对企业吞并具有决定性作用,因此我国必须: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即对企业的每一部分资产都有明确的责
创造“公然、公平、公正”的吞并平台
制度环境对企业吞并具有决定性作用,因此我国必须: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即对企业的每一部分资产都有明确的责任主体,这个责任主体行使所有者的权利,同时承担相应的责任,实现责、权、利同一,权利、义务平衡。通过对国有资产治理体制进行改革和对国有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确定出资者产权和企业法人产权边界,实行有限责任制度。同时,应通过立法同一目前各种资产评估核定标准和评估方法,由公正独立的机构出面进行资产评估,并加强对评估机构的治理。加强中介机构的建设和治理,中介机构可以帮助企业调整经济结构,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产权的公道流通,在我国目前,要引导企业理性吞并,就要健全投资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企业吞并是以市场为依托而进行的产权买卖,没有发达的产权交易市场和资本市场,企业吞并必然十分困难。目前要加强产权交易市场的作用,进步产权交易市场的效率,当务之急就是确定产权交易必须遵守的交易原则和科学严密的交易程序,运用现代技术手段,搜集和把握企业双方的有关信息,快速公布于众,进步产权交易的透明度。加快资本市场的发展与完善,推动资本市场的规范化,杜尽虚假信息,防止过度投机行为。
建立企业吞并的良好法律环境
科斯在他的著作中多次夸大,法规是否明确、法律如何界定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会影响到经济效率。我国企业的吞并更需要法律作保障,必须用法律制度规范企业的吞并行为,维护国有资产权益,维护投资人、债权人以及经营者和职工的利益,真正引导国有资产向高效益领域转移。我国已加进WTO,全球经济一体化背景下,大批企业将走出国门,参与全球竞争,因此,迫切需要同一的、规范的、权威性的“企业吞并法”,以及“反垄断法”、“公平交易法”来规范企业的吞并行为。
(转载自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 参考文献:
1.周秀兰.国际企业吞并若干题目探析.河西学院学报,2004
2.袁 敏.企业吞并中存在的题目及对策.经济研究参考,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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