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要约收购的特殊性(2)
2017-10-16 06:52
导读:要约收购中股东权益的实证研究 作为本次要约收购的收购方四川迪康产业控股团体股份有限公司不是上市公司,其股东收益的变动情况无法通过其股票价
要约收购中股东权益的实证研究
作为本次要约收购的收购方四川迪康产业控股团体股份有限公司不是上市公司,其股东收益的变动情况无法通过其股票价格的变动来表示出来,因此不作为研究对象。作为本次要约收购的被收购方(即目标公司)成商团体因其是上市公司,股东收益的变动能够通过其股票价格的变动反映出来。
因此,本文主要研究要约收购与目标公司股东收益的变动情况。成商团体在本次要约收购过程中根据《股票发行与交易治理暂行条例》和《公然发行股票公司信息表露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发布了6次公告,我们以6个公告日作为基准点,来分析市场对成商团体要约收购的反应。
样本数据包括2001年1月2日至2003年10月23日期间共659个交易日里成商团体和上证综合指数天天的收盘价并进行了必要的技术处理,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由于成商团体在样本期内进行过股权变动和利润分配,为此需要对成商团体的收盘价进行复权处理;由于成商团体出现过临时停牌,所以成商团体的实际交易日要少于上证综合指数的实际天数,为保证一致性删除了临时停牌时的上证指数值。
我们将整个要约收购分成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要约收购发生前:2002年6月10日-2002年7月19日(30个交易日)。第二部分是要约收购发生期:2002年7月22日-2003年9月2日(266个交易日)。第三部分是要约收购发生后:2003年9月5日-2003年10月23日(30个交易日)。
我们在对成商团体被要约收购进行实证分析前,提出以下假设:
假设1:在要约收购发生前,成商团体的股票价格与市场指数高度相关。基于这样的假设,成商团体的股票价格将随着市场指数的变化保持其固有的运行趋势进行波动。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发布) 假设2:在要约收购发生后,成商团体的股票价格将会偏离其前期走势而出现异常波动。基于这样的假设,成商团体在要约收购期间因其价格的异常波动导致其固有的运行趋势被打破,这期间的股票价格与市场指数的固有关系将被改变。
假设3:短期内,成商团体的股票价格主要受要约收购事件的影响。基于这样的假设,我们不能选择时间较长的数据来分析要约收购对成商团体股票价格的影响。由于从长期来看,影响股票价格变动的因素太多,选择数据的时间过长将无法确定要约收购对成商团体股票价格的真实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我们以2001年1月2日至2002年7月19日的数据来拟合成商团体的市场模型,要约收购期间的数据不用来对市场模型的拟合,以消除假设2对市场模型的影响。我们选择收购发生前和发生后各30天的数据来分析要约收购对股票价格的真实影响,收购对目标公司股票价格的影响可用该股票价格在收购事件中的累计超常收益率来衡量。
拟合成商团体的市场模型
事件研究法是目前普遍研究经济事件对公司价值影响的方法。本文采用事件研究法来分析要约收购对目标公司股票价格的影响。用于拟合的模型是市场模型,即R
t=α βR
mt ε
t,E (ε
t)=0,Var (ε
t)=σ
2ε,其中R
t是成商团体在第t日的实际收益率,R
mt是上证综合指数的实际收益率,α和β是回回参数,ε
t是随机误差项。根据2001年1月2日至2002年7月19日期间共363个交易日的实际数据,我们得到回回模型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