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治理财务报告行为研究(2)
2017-10-25 03:06
导读:民营企业治理财务报告行为的现实基础 随着民营企业规模的扩大,对企业的制度和规范化提出更高的要求,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只能依靠专家专门经营,
民营企业治理财务报告行为的现实基础 随着民营企业规模的扩大,对企业的制度和规范化提出更高的要求,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只能依靠专家专门经营,出资者不再直接从事经营活动,上市公司的出资者由直接投资企业转向间接投资股票,越来越阔别企业,两权分离采取了越来越有效的形式,与此同时也激化了众多私人所有者之间以及私人所有者同经营者之间的矛盾,民营企业对治理财务报告行为尤其积极主动: 只要民营的股东在二个或二个以上,股东们就会非常关心他们投资的内在风险和投资报酬,民营上市公司的股东们需要资料帮助其决定是否买进、保持或卖出其证券,股东们还关心能帮助他们评估企业支付股利的资料,对委托代理经营者的民营企业,股东们需要资料以评估治理者对资源的使用与受托责任;考虑到民营企业急速扩张而又融资困难的现状,民营企业会按债权人关心的调节治理财务报告的有关要素,以便使供给商和其他贸易债权人作出对企业有利的信贷决策;表明,民营企业隐瞒利润的现象是最严重的,其隐瞒的金额高达了总资产的9.7%(香港大学刘俏教授与肖耿教授的研究成果,2004年),也就是接近了十分之一的总资产水平,有没有可能由于民营企业难融资的情况严重,进而迫使民营企业隐瞒利润呢?根据学术界的看法,这种可能性当然是有,但是民营企业本身想逃税而多放钱在自己口袋的思维可能是隐瞒利润的主因,这就又激发其创造治理财务报告的积极性。民营企业中的经营者受所有者之托经营治理公司,但二者的利益并不是一致的,各自追求的具体利益是不同的,所有者投资的目的是尽可能地实现个人财富或市场收益最大化,而经营者阶层却可能利用他们控制企业资源的上风谋取个人效用最大化,并且委托人能了解的有关代理人的信息是有限的。正是由于经营者行为与所有者利益的偏离和信息不对称两方面原因,再加上银行的融资基本上不会向私营企业倾斜的现状,为民营企业治理财务报告行为创造了条件。 当人们的行为相互作用时,当事人就会想办法达成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的协议,上称为合作博弈。在不完全信息的博弈中,博弈参与人努力使自己的期看效用最大。民营企业治理财务报告行为决策时遵从的就是期看效用极大化原理,民营企业选择“治理财务报告行为”的期看收益是“少交或延迟交纳所得税、争取债权人支持、美化经营业绩”等,而选择“放弃治理财务报告行为”的期看收益为“立即交税、还贷与获得税收、债权人支持的可能性的乘积”,但是民营企业所处的环境是比较艰难的,银行的融资基本上不会向民营企业倾斜;除了外资企业享有惊人的税负优惠外(外资16.1%,港台资18.7%,香港大学刘俏教授与肖耿教授的研究成果,2004年),民营企业争取税负优惠基本没有可能性,而且太低的外资企业税负反而造成了竞争的不公平性,严重的了民营企业的,民营企业选择“放弃治理财务报告行为”的期看收益几乎是零。所以,民营企业在这次行为博弈中会理性地选择治理财务报告行为,各利益主体通过建立足够的控制力度和激励效应,来促使当事人自觉遵守行为规则,重复博弈的结果是终极形成纳什均衡,产生一项比较完美的、各方都较为满足的治理财务报告的可行手段。
民营企业治理财务报告行为的判定 对一种企业行为进行利弊,应立足于其是否有利于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是否符合经营者、股东、债权人、政府、公众等各方的终极利益。对民营企业治理财务报告行为的研究,可以使财务报告的使用者对企业向外公布的财务报告有一个更加全面、更加充分、更加公正的熟悉和理解;可以更加全面丰富地熟悉企业治理财务报告行为,并通过公道正确地解释和猜测企业行为,进一步寻找在一个适度的范围内而不过度的一系列约束手段。适度的治理财务报告行为,是民营企业走向成熟、理性的标志,是企业自我保护的需要,它表明民营企业的有关利益主体将会采取正当的手段来追求自身利益的实现。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答应适度的治理财务报告行为的存在,也是对民营企业有关利益主体利益的尊重。因此,对治理财务报告行为的约束,不能一味地限制、打击,否则会损害有关利益主体的积极性和努力程度,不能为消除治理财务报告行为而消除治理财务报告行为,而应着眼于民营企业真实收益的增加、财务状况及融资环境的改善。 治理财务报告现象难以彻底消除,原因是消除的本钱太高,远远大于答应其适度存在所发生边际本钱,而且适度的治理财务报告行为有利于民营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再加上一系列法规和制度对财务报告揭示的限制因素的客观存在,实际上财务报告中的大多数内容如利润总额的大部分是不轻易被操纵的,因此采取一系列的手段将治理财务报告行为带来的负面影响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就显得尤为重要。在机会本钱答应的条件下,努力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加强信息交流,在一定范围内限制治理财务报告行为的负面影响;加强产权制度建设,完善报酬契约设计,可使有关利益主体的目标取向长期化,使其治理财务报告行为具有长期性的特征,更多地关注企业的长远发展,发挥治理财务报告行为的正面效应。 资料: 1.朱元午,企业团体财务理论探讨,大连,
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9 2.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学,上海三联书店,1996 3.王世定,行为研究,会计研究 4.浙江省学会重点课题成果,民营企业成长周期融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