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融资与契约协调(3)
2017-11-02 02:30
导读:接下来,我们的题目是,人力资本所有者能否与物质资本所有者签订一个标准化的融资契约?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威廉姆森(1985)最早在交易用度理论的
接下来,我们的题目是,人力资本所有者能否与物质资本所有者签订一个标准化的融资契约?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威廉姆森(1985)最早在交易用度理论的研究中提出了资产专用性的概念。所谓资产专用性,是指“将一项资产调配用于其他用途的程度,或由他人使用而不损失生产价值的程度”,具有这种性质的资产就称为专用性资产。资产专用性概念的提出,“突破了新古典经济学中生产要素被视为同质而可以无用度地相互替换的假设,为经济学的研究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鲍尔(1989)在此基础上指出,契约具有多样性,不同标的物的交易契约有着不同的属性,是异质的,这意味着不存在一种最优的技术可以把所有契约全部集中起来,交由中心签约人处理。他以为,契约之所以是多样性的,是由于不同类标的物交易所需知识是有差异的,这样不同交易的知识结构对应的有效率的契约选择集是非常有限的,各有其具有比较上风的标的物交易选择集,这就决定了融资契约多样性的存在。
需要留意的是,融资契约比起其他契约要复杂得多,契约的不完全程度要高得多。这主要体现在人力资本与物质资本的产权特性上。从人力资本的产权特性来看,人力资本与其载体是不可分离的。这种不可分离性导致了人力资本不能象物质资本那样可以用来买卖、担保、抵押和用于责任赔偿,而且人力资本是无形的,其价值究竟有多大并不象物质资本有多少那样轻易衡量。正是由于人力资本与其载体自然“合而为一”导致了物质资本所有者难以对人力资本的价值达成共叫,或者说人力资本的价值难以被外界所了解,从而降低了融资成功的可能性。此外,人力资本的这种产权特性,导致的结果是融资契约的不完全程度更高。契约的不完全性是导致事后权利争夺的根本原因,创业企业发展的高度不确定性使契约当事人对未来发展的预见性更差,从而契约安排就会留下更大的“缺口”。这不仅会导致契约各方在事后的利益争夺更为激烈和复杂,同时还会使事后契约的调整频率更高。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发布) 契约协调
在一个分工社会里,当生产要素为不同的个人所有时,就存在一个契约协调题目。所谓契约协调就是实现生产要素组合的方式。它所要回答的题目是,当某个要素所有者作为“中心签约人”时,应该选择什么样的契约来吸引其他要素所有者参与合作?或者说,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手段来协调彼此的交易冲突?
一般来说,协调生产要素组合的基本方式主要有价格协调、权威协调、行政协调和合作协调。其中价格协调和权威协调是建立在市场经济基础上的协调机制,行政协调是建立在计划经济基础上的协调机制;而合作协调则是建立在信任文化基础上的协调机制,与其他协调机制相比,合作协调表现为一种隐性的契约协调。
长期以来,古典和新古典经济学家们以为,市场是惟一的资源配置的协调机制,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要素所有者,依据既定的技术和偏好,受观察到的或预期到的价格和本钱引导来决定自己的行为。在这里,各要素所有者所拥有的资本、劳动、土地都可以通过市场竞争,利用边际方法确定其要素价格,每一个要素所有者都能根据自己投进的要素得到相应的固定报酬。实际上假如从个体的角度,这种固定的契约报酬就是交易双方根据自己的预期和信息进行讨价还价的结果,因此,本文把它称之为价格协调。
然而,创业企业生存于不确定的环境之中,创业企业的总收进可以肯定不是一个常数,而是一个不确定的变量。因此,创业企业的要素所有者不可能都因自身的投进而获得一个固定的报酬。也就是说,要素所有者不可能都依据边际方法确定其要素价格。创业企业的总收进也可能是负的,这就意味着要素所有者要以其投进来承担损失了,所以,分享剩余也就意味着分担风险。在非负消费约束条件下,人力资本与其所有者不可分离的产权特征(周其仁,1996),决定着创业企业中物质资本为人力资本提供风险担保。因此,物质资本提供者分享剩余,承担风险。然而,有权获得剩余并不即是他就一定能获得剩余。剩余索取权的实现还要依靠相应的控制权,由于控制权的存在意味着一方行为对另一方损益的影响。格罗斯曼与哈特以为未来不可预期的或有事件会由于行为和环境的不确定性而无法由契约完全界定。交易的不可契约化可能带来事后机会主义以及相应的再谈判过程和利益分配题目,这将影响交易主体事先的专用性投资。为了最大化不完全契约关系下的交易效率,产权安排,或者更确切地说是控制权分配是极为重要的。因此,作为中心签约人的人力资本所有者,假如仅仅考虑把剩余索取权让渡给风险偏好的物质资本所有者,显然是不够的,他还必须把一部分控制权让渡给这些投资者。在本文中,我们把人力资本所有者让渡部分控制权给物质资本所有者的行为称之为权威协调。同时,把具有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的融资契约称之为股权契约,而把具有固定收益索取权但在常态下不具备控制权的融资契约称之为债务契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