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货币市场基金的发展及其政策问题(3)
2017-11-03 04:02
导读:(二)尚没有形成符合要求的货币市场的应有组织结构 这主要体现为:第一,目前货币市场的资金清算主要通过中国人民银行的联行系统进行,但效率较
(二)尚没有形成符合要求的货币市场的应有组织结构 这主要体现为:第一,目前货币市场的资金清算主要通过中国人民银行的联行系统进行,但效率较低,不能满足发展货币市场的要求。第二,没有形成一批具备经纪功能的经纪商,导致市场上的信息传递受到。第三,尽管市场参与者已有与非金融机构,但其中的资信差别较大。货币市场对清算系统和中介组织以及入市者的要求是相当高的,因为只有真正高效的清算结算系统,才能降低货币市场的交易费用;也正因高效率的中介经纪服务组织,才使信息传递速度和交易效率较高;进入货币市场的交易商的资信应是较高的,因为只有将市场违约的风险贴水降到最低水平,才使货币市场形成的利率真正反映出全范围的资金供求关系,也才起到基准利率市场的作用。
(三)同发达市场相比不具备的条件 首先,我国目前没有银行储蓄存款保险制度,在这一点上,即将推出的货币市场基金与银行储蓄是没有区别的,因而货币市场基金也就没有相比于银行储蓄的风险溢价。其次,尽管即将推出的货币市场基金相比于银行储蓄可以同发达市场一样不用向中央银行交纳存款准备金,但我国中央银行对缴存的存款准备金是支付利息的,商业银行对储户的活期储蓄也支付利息,而发达市场上对这两块存款都是不支付利息的,这决定了在我国持有货币市场基金不可能像发达市场那样,既具有活期储蓄的方便性,又有活期储蓄不可比拟的收益,显然,即将推出的货币市场基金的吸引力相比发达市场就大打折扣。最后,由于没有市政债券,也就没有鼓励购买市政债券而在所得税上有中央和地方政府间的减免安排,但对银行储蓄存款利息则是征利息所得税的,而且是在中央与地方间按6∶4比例分配的共享税,那么,即将推出的货币市场基金相比储蓄,在税收上是优还是劣?至少有一点是明显的,难以分得出免税与非免税货币市场基金。
(四)几个需要急待明确的问题 1. 投资者能否据其货币市场基金帐户签发支票,从而使该基金具备某种程度上的货币支付功能。这一点是西方货币市场基金产生与发展的最依赖的条件,也是使货币市场基金具备现金管理功能、流动性高、安全度高而备受各类投资者偏好的最重要一点,更因为这一点,使货币市场基金成为不同投资转换间的“安全港”,而明确这一点,在我国需要不同政府部门间的协调。 2.有关政府行政部门之间有没有进行过协调,对货币市场基金的收益在税收上作何种安排,同银行储蓄的税收安排是否一样。 3. 在处理货币市场基金与银行储蓄关系上应确定何种政策原则,这涉及到政府对商业银行等存款类金融机构与作为新兴金融机构的基金管理公司间关系的认识与界定,两类机构间应是一种什么样的竞争原则。因为不同于美国的是,我们的金融机构都是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的,而且非银行金融机构都是从原来大一统体制下的商业银行分化出来的。这一点决定着新出现的货币市场基金能否成为投资者除银行存款之外的另一种“良好替代品”,如果不能成为银行储蓄的替代,货币市场基金将没有生存的基础。而这一点并不取决于证券基金市场的监管部门。 4. 能否确定统一的货币市场基金定价原则。在美国市场上,对货币市场基金,政府监管部门确立了“待摊费用法”与“美分环绕法”两种特定的定价原则,但这一点,我们是很难直接搬过来的,因为中国目前缺乏形成这两种定价原则的条件。 5. 能否确定商业票据的直接买断与卖断交易。这一点直接取决于能否给货币市场基金带来应有的收益,否则,单纯依赖于目前的债券回购市场与拆借,无异于已有的债券基金。
(五)建 议 1. 应当加快发展中国货币市场的步伐。这主要包括:1)尽快丰富货币市场工具,尤其是应许资产质量较高、信誉良好的集团公司通过财务公司定期批量发行3个月、6个月的商业本票,增加银行承兑票据的发行量,借此加大票市场的发展;应允许商业银行对大公司发行一部分大额可转让存单,其利率由市场决定,并切实使其可以转让交易起来;财政部应连续发行短期国库券,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市政债券。2)加强货币市场的组织机制建设,加大银行间债券市场与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连接的程度,尽快形成一个真正统一的全国性债券市场,建立和完善货币市场中介经纪商与做市商制度,允许证券公司代理发行和买卖大公司的商业票据和参与二级市场交易,以促进商业票据市场的发展。3)清算制度,加强货币市场的清算结算系统建设。4)扩大进入货币市场的交易主体。5)鼓励、保护货币市场的创新行为。 2. 在审批发行货币市场基金过程中,考虑以下几点: 1)应由政府制定有关货币市场基金的管理法规。法规应当明确货币市场基金的设立原则,各方当事人间的关系,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领域,管理原则,分配制度,核算原则,监管体制,风险控制原则,以及违规处罚措施等。 2)应选取少量基金管理公司发起设立货币市场基金,并与其它证券投资基金一样,纳入其业务经营管理之中,但必须与其它证券投资基金分开管理,相互之间不能有关联交易。 3)货币市场基金必须实行开放式的组织管理。为此,基金管理人应当与托管银行密切合作,充分利用商业银行的,作为投资者进出货币市场基金的窗口;并且,基金帐户与投资者的银行资金帐户有要很顺畅的沟通,保证投资者的权益据其需要在两个帐户间随时快速流动。 4)货币市场基金发行不能像证券投资基金那样通过证券交易所的网络发行,因为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组合对象是货币市场工具,而不是在交易所交易的资本市场工具。应当主要通过商业银行或证券公司的窗口办理售买和回购基金凭证。 5)严格禁止货币市场基金投资股票、中长期债券、房地产以及实业领域。其投资范围必须严格限制在货币市场上流通的货币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