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的财务治理(2)
2017-11-06 04:17
导读:(一)认真搞好预算的编制与执行,加强预算治理,硬化预算约束。 应改变长期以来实行增量预算的老办法,实行零基预算,细化预算科目。夸大预算的权威
(一)认真搞好预算的编制与执行,加强预算治理,硬化预算约束。
应改变长期以来实行增量预算的老办法,实行零基预算,细化预算科目。夸大预算的权威性、严厉性,进步预算的透明度。在院长领导下成立预算编制委员会,认真办学本钱与学生数目之间的关系,组织有关部分对学院的重大收支进行猜测、研究、协调,以有利于对办学本钱进行事前控制,在此基础上组织预算的具体编制,让每个系、部、处、室都了解学院的整体规划和各自应完成的任务,各职能部分应牢牢围绕预算指标,对预算范围内业务事项自主确定执行,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将预算执行责任与责任主体的收进直接挂钩,建立科学完善的业绩考评制度。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二)实行财务集中控制。
1、树立全新的财务治理理念。财务集中控制是建立在财务软件、计算机设计和信息技术达到较高水平基础上的。所以,高职院校必须建立完善的财务软件和上下沟通便利的网络,否则,要实现财务的集中控制,是不大可能的。
2、完善学院内部治理结构。高效的运作机制与学院良好的治理结构是密切相关的,虽说现在大多数高职院校实行的是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但是,如何发挥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组织的作用,显然做得不够,很多高职院校少开或不开职工代表大会,工会的工作基本上是搞些文体活动、分发些福利等等。因此,高职院校的内部控制一定要处理好职工代表大会、党委会、工会三者之间的关系。使广大教职工有更多的机会参与到学院的治理中往。例如:学院对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视、相互制约应当明确。避免“暗箱”操纵,使隐蔽的权力公然化,集中的权力分散化。
3、采用适当的财务集权控制手段。特别是近几年合并的高职院校,由于校区分散,合并前是多个独立的法人,都有一套财务核算体系,合并后,如是财权不适当集中,各校区都有资金的开支权,显然对学院的资金调度十分不利。尤其是重大的筹资和投资决策权,必须控制在学院手中。在保持学院二级单位及各校区必要的资金使用权和必要的财务收支自主权不变的条件下,取消各校区的银行账户、职员。学院可委派主要财务负责人对各校区实行预算治理。由于,互联网财务治理模式的中心环节应是学院的财务预算治理。
4、财务集权应从源头抓起。财务集权包括:会计核算集中化、财务控制集中化和财务决策集中化。财务治理主要是决策和监管,而财务决策必须依靠会计信息,会计信息又来源于各类业务的核算数据。因此,学院的会计核算应考虑报表、凭证、交易三集中,交易的集中才算达到最高境界。通过很多在业务上发生的交易,使信息直接进进学院本部财务,以达到实现财务控制的目标。
5、强
化学院内部审计。学院内部审计应起到卫士、谋士和医生的作用。内部审计必须有一定的针对性和防范性。假如没有强有力的财务监视和内部审计,以上的种种措施都会流于形式。因此,学院财务集权能否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内部审计的力度。
(三)依法多渠道筹集资金。
固然国家对的投进逐年增加,但仍满足不了快速的教育事业。《教育法》第53条规定:“国家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张罗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第47条指出:“要逐步建立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辅之以征收用于教育的税费,收取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校办产业收进,捐资集资和设立教育基金等多种渠道教育经费的体制”。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1、积极争取财政拨款,稳定经费来源。学院财务部分要及时把握国
家教育主管部分的重大决策,协助院领导和各部分认真规划,加强预算的性、可信赖性,为学院有关部分通过项目申报等方式来争取财政拨款作好服务工作。
2、规范和加大对学生收费治理的力度。学生学杂费是高职院校自筹经费中的主体部分,是除财政拨款以外的另一个最主要的资金来源。一方面,高职院校要面向社会需求,及时调整专业设置、为学生创造良好的
就业远景,吸引更多的生源报考高职;另一方面,要规范和加大对学生收费治理的力度,确保学生学杂费的足额收取。针对当前学生欠费数目日益增大、追缴困难的情况,财务部分可利用银校合作契机,进行电脑联网收费,建立学生收费动态治理系统,对学生缴费情况进行实时控制,及时向各系、部、处、室及有关职能部分提供学生欠费情况,取得他们的支持,配合催款。尤其要发挥班主任或
辅导员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