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融资题目及对策(3)
2017-11-13 05:55
导读:(三)政府和社会方面 1.完善相关法规建设,加大政府支持力度。我国的中小企业从整体而言,都具有规模小、资本和技术构成较低、竞争力弱等劣势,融
(三)政府和社会方面
1.完善相关法规建设,加大政府支持力度。我国的中小企业从整体而言,都具有规模小、资本和技术构成较低、竞争力弱等劣势,融资极为困难。规范化治理必须以
规章制度作保证。政府推动中小企业发展确当务之急是将其着眼点放在法规、制度建设上,通过制度保障、政策协调和资本市场创新等措施,为克服中小企业融资瓶颈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条件。2003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小企业促进法)更为解决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题目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该法对于融资题目仅仅规定了20个条文,且都是概括性的规定。并且尚未出台有关的实施措施和办法。另外,对于民间融资,该法也只有几个抽象性的条文,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题目。为了从法律上对中小企业给予融资支持,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的中小企业融资法律体系。
2.完善资本市场,拓宽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积极发展资本市场,尽快建立符合中小企业融资特点的创业板市场,为风险投资创造出一个有利于其发展的外部环境。风险投资是一项高风险的战略投资,必须有与之配套的有利于风险投资发展的政策法规、经济体制、金融秩序等外部环境。要建立有关风险投资的法律、法规,使风险投资运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保障广大投资者的正当权益,进步投资的效益性和安全性,以调动风险投资企业的积极性。大力发展债券融资,在国外,企业债券市场是资本市场的主要组成部分。在我国,股票市场的融资额则大大地高于债券市场,由于企业债券利息是作为财务用度在税前扣除的,有利于中小企业降低融资本钱。所以,应尽快放宽限制,降低发行门槛,打破歧视,给予中小企业融资支持。在现阶段,可以先答应一些有赢利能力、发展远景好的中小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进行债权性融资。
(科教作文网http://zw.ΝsΕAc.com发布) 3.建立健全信用担保体系,大力发展互助性担保制度。互助性担保机构承担的风险终极由会员分担,担保审批人与担保申请人相互之间较为了解,减少了信息不对称。互助性担保将银行或政府担保组织的外部监视转化为互助性担保组织内部的相互监视,进步了监视的有效性。处于劣势的中小企业通过互助性担保联合起来,在和银行谈判时可以争取到较为优惠的贷款条件。良好的信用环境和信用关系,是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重要保证。组建适应各类产业的各种股份制贷款担保公司,包括以政府为主体的信用担保体系、贸易性担保体系和中小企业互助型担保体系等,实行市场化运作,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4.鼓励中小企业开展正当的民间融资。民间融资是个人与个人之间、个人与企业之间的融资,包括借贷、集资和捐赠,形式不一。首先无组织的民间借贷往往是发生在亲戚、熟人之间,发生借贷前,资金提供者就对借款人的情况非常熟悉。发生借贷后,资金提供者也可以通过非常亲密的渠道,及时了解借款人的真实信息。这种信息的对称性是正规金融特别是全国性贸易银行不可能拥有的。民间融资一直是个人投资创业的主要融资方式,也是中小企业最基本的原始资本和创业资本来源。在国外,中小企业发达的意大利和法国,家族成员间的融资也是中小企业最主要的融资方式。民间融资也是我国中小企业重要的资金渠道之一。总体上看,在民间金融中市场主体间的信息比较对称。这是甄别中小企业风险水平,资金进行市场化差别定价的基础,也是资金提供者进行风险收益治理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