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户融资制度:研究现状、历史变迁与供求(3)
2017-11-29 01:09
导读:1. 改革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农村金融业的控制,以便于实施向城市倾斜的金融战略。周立以为[18],由于经济改革和转轨要求中心政府必须有强大的动员和
1. 改革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农村金融业的控制,以便于实施向城市倾斜的金融战略。周立以为[18],由于经济改革和转轨要求中心政府必须有强大的动员和支配资源的能力,在农村支持城市、农业让位于产业的发展理念下,在农村建立了强大的、自上而下的、由政府主导的农村金融网络,结果使得长期金融发展让位给短期经济增长,农村金融取得的是量的扩张而非质的奔腾,农村金融机构仅仅扮演了为城市工商部分积累资金的角色。林毅夫也表达了同样的观点[19],他以为:中国长期推行重产业优先发展战略,假如利用市场机制配置资本,则资本价格会非常高昂,而重产业的特性决定了其投资周期和风险都很大,因此,在市场机制下配置资本会使重产业优先发展战略落空。此时由政府掌控金融资源成为必然的选择,在这种情况下,金融市场实际上是不存在的。农村经济与金融的发展处于“自生自灭”状态,农户融资的需求没受到关注。
2. 采取了机构观的改革范式。从历次的改革来看,追求金融机构的多样化是农村金融体制变迁的主线[15],农村金融的每一次变动,基本上是围绕着金融机构的调整来展开的,所谓改革,无非是根据现有的金融机构赋予其相应的功能,并为其建立各种法律法规,这就必然导致固然改革的举措不少,但固有的题目总得不到有效解决[20]。
3. 改革陷进了处理历史遗留题目,为涉农金融机构寻找出路的怪圈;陷进了贸易化改造与为“三农”服务的矛盾之中。为了扭转农村信用社与农业银行脱钩后面临的显性亏损,1996年以后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改革措施,这些措施出台的实质并不是为了构建一个新型的为农民服务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而是力图缓解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在农村信用社和农业银行之间寻找一个利益平衡点。而通过推动农业银行进行贸易化改造则与“三农”固有的特性冲突,使为“三农”服务的目标落空;放纵农村信用社盲目进行贸易化的改造又进一步使唯一与农***结的金融纽带松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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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非正规金融风险大,不得与“官办”的正式金融机构争资源是2004年以前农村金融改革的潜规则之一。历次改革以正式金融为主(主要是农信社),极少为非正式金融出台相应政策,即使提及非正式金融,采取的也是打压的政策,典型的如农村合作基金会。近年来虽几次发文鼓励多种所有制的农村金融组织发展也仅仅是只喊口号,迟迟不给具体政策;对已经存在的民间金融组织,尚未正名。
(三)中国农户融资制度变迁的路径与路径依靠
中国的农村金融改革既是在原有金融体系基础上的改革,同时又是在政府主导下的改革,这就决定了改革特有的路径及路径依靠:改革不能触犯既得利益团体的利益,而必须在各利益团体的利益分配中权衡利弊。在农村缺乏金融服务的背景下,改革由增设机构并由政府控制进手,形成了供给主导型的农村金融体系。为了保证国有银行和国有企业的利益不受到腐蚀,政府通过牺牲农村和农民的利益来维持城市金融的稳定,农村资金在政府的制度安排下大量流向城市。然而这样一来又违反了整个经济市场化的大趋势,企业在“国家亏损由国家买单”的庇护下,不讲求经济效益,资金的利用效率极其低下,而与此同时,农民贷款难的呼声也越来越高。在这种情况下,政府不得已在改革中逐步引进了市场机制,启动并加速了金融市场化改革,通过窗口指导的形式要求农村信用社守住农村阵地,为农户提供小额信用贷款,但农村信用社迫于风险压力以及尚未消化的亏损包袱,在仿效城市贸易银行的经营中“走向了贸易化倾向的改革之路,与农户经济不可能对接,农户融资又一次被忽视”[6],农村信用社离农户越来越远,针对农户的金融服务基本上成为空缺。
三、对中国农户融资制度供给过剩与短缺并存的原因解释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发布) 在城市利益导向的融资制度安排下,我国农户融资制度的供给与需求逐渐呈现出非均衡状态,非正式融资制度的市场份额大大超过了农村信用社等正式融资制度的市场份额,正式融资制度明显表现出供给不足的状态,这与农村金融发达的国家形成强烈的反差;同时,已有的正式融资制度还存在着使用本钱过高或根本无法使用的情况,部分制度形同虚设,形成了正式制度供给不足与“过剩”同时存在的矛盾。主要原因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