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改组中的商誉评估(4)
2017-12-09 01:06
导读:形成商誉的因素较多,经过回纳,商誉的构成要素可以分为不可辨认和可以辨认两大类。不可辨认的商誉构成要素主要有:(1 )杰出的治理职员;(2)的
形成商誉的因素较多,经过回纳,商誉的构成要素可以分为不可辨认和可以辨认两大类。不可辨认的商誉构成要素主要有:(1 )杰出的治理职员;(2)的治理制度;(3)融洽的公共关系;(4 )优秀的资信级别;(5)良好的形象。 可以辨认的商誉构成要素主要有:(1)优越的地理位置;(2)独特的生产技术;(3 )专营专卖特权。可以辨认的构成要素有对应的可辨认的无形资产,优越的地理位置常包含在土地使用权价值内,独特的生产技术常包括在专利权或非专利技术中。这些因素在评估商誉时作了考虑,在评估可辨认无形资产时也是依据这些因素,出现评估的重叠性题目。 对于无须资产评估重叠性题目,在改组中进行商誉评估时,却无须扣除。其理由是:(1 )构成商誉的某个因素形成了一项可辨认的无形资产,但它却不是商誉形成的唯一因素,商誉是改组企业构成各因素的共同结果,这里需区分一个单项资产价值和整体资产协同价值,评估商誉价值是对整体资产协同价值的确认,因此,固然有因素重叠题目,但却不存在价值的重复确认。(2)商誉是依据逾额收益确定价值, 而可辨认单项无形资产一般是按其发生的本钱确定其价值。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规范商誉时以为,在企业合并时确认的商誉的未来利益,可能和建立商誉过程中所发生的本钱没有关系,商誉的存在,未必一定有为建立它而发生的各种本钱。因此,确定商誉评估价值不能扣除构成因素的价值。(3)在评估商誉时扣除重叠因素,存在操纵的困难性。 构成商誉有个别因素对商誉价值的影响不能用任何方法和公式单独的计量,即或商誉价值中包括有构成因素的影响,也无法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