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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金融危机后的韩国金融改革

2017-12-12 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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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使韩国经济遭受沉重打击和巨大损失。韩元大幅贬值50%,股市暴跌70%以上,利率上涨,外汇储备锐减至40亿美元,多家大企业和银行倒闭。1997年12月,韩国接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583亿美元的援助后,开始了IMF建议的一揽子改革,其中主要有:金融机构重组、处置不良贷款、调整金融环境等。这些改革对韩国经济复苏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韩国1998年GDP增长为-5.8%,而1999年达到l0.7%,2000年1季度达到12.8%,预计2000年将达到8.6%。失业率下降到3.6%,利率和通货膨胀保持稳定。2000年7月,韩国的外汇储备增长到930亿美元,列全球第五位。韩国官方研究机构认为,若改革顺利,经济将可能再次起飞,2001~2006年经济增长率将达到5.6~6%。但是,不可否认,韩国仍面临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深化财团重组、金融深化改革等经济瓶颈问题。  韩国金融改革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加强金融监管的制度性改革  (一)建立金融监管委员会  1998年4月1日,韩国建立了直接隶属总理的金融监管委员会,旨在加强对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的统一监管。中央银行不再执行监管职责。金融监管委员会由律师、大学及政府财经官员9个委员组成,每个委员都不得参与与自己有利益关系的决策。为强化金融监管改革的执行效力,1991月1日,韩国成立了新的金融监管局,即金融监管委员会的执行机构。金融监管委员会只负责制定政策。  (二)制定并修改一系列金融改革法案  首先,修改韩国中央银行法,赋予中央银行独立制定货币信贷政策的权力。韩国中央银行制定了通货膨胀的目标和货币信贷政策。通过对银行、证券、保险以及其他金融机构进行统一监管并设置监管机构的法案;存款人保护法;有关关闭金融机构、损失分配、持股减资的立法等。  (三)加强存款保险制度改革  韩国建立了存款保险公司。存款保险分为三类:永久保险、临时保险(至2000年)和不保险。新的存款保险制度适用于所有存款,但盈利性投资和信托帐户的存款除外。为防止金融机构存款人的道德风险,现已降低保险存款额标准。  (四)贷款分类标准制度和准备金制度改革  1998年7月,韩国开始实行根据国际标准划分的贷款五级分类法。 (科教作文网 zw.nseac.com整理)
表1 贷款分类标准比较
逾期时间 旧标准 新标准
1~3个月 正常 关注
3~6个月 关注 次级或可疑
6个月以上 次级或可疑 次级或可疑  对关注贷款的准备金由1%到2%。此外,对商业票据、抵押票据和属于信托帐户的债券也开始实行准备金制度。  (五)建立"立即纠正行动"制度"立即纠正行动"指对于资本低于规定水平的金融机构,在其资产未耗尽之前关闭,从而保护存款人和债权人的利益。降低政府处理的成本,并取得国际信任。1998年,韩国所有金融机构都建立或加强了"立即纠正行动"制度。目前,"立即纠正行动"制度最重要的指标:银行是国际清算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评券公司是经营净资本额率,保险公司是赔付保证金率。为保证资本充足率的准确程度,韩国金融机构在资产分类、准备金和会计都采用国际标准,并大力加强实施"骆驼评级法"。 二、金融机构重组的改革  危机后,韩国政府和国际货币基金一致认为金融业改革最为重要,否则无法保证金融和宏观经济的稳定。1998年6月,韩国开始金融机构的结构调整,政府主要采取了清退、合并和向海外出售转让三项措施。  到2000年4月,有428家金融机构(占所有金融机构20.9%)被关闭。其中:5家银行关闭,另5家银行被合并。非银行金融机构中,21家商人银行、6家证券公司、4家保险公司、67家共同基金和309家信用社被关闭。韩国财政经济部和金融监管委员会共同制定了对无法生存的金融机构重组的原则:1.资本充足率标准是鉴别金融机构是否可存在的基础;2.如果金融机构未能达到资本充足率,就必须提交经营正常化计划;3.由有关专家委员会评价经营正常化计划。若计划批准,开始实行;若是有条件批准,金融监管委员会将处置该金融机构的不良贷款或以其他措施给予资金支持,以防止收购机构的资产质量恶化。对无法生存的金融机构则采取收购、合并(有问题银行的合并、好银行与坏银行的合并)。 表2 韩国金融机构统计表 1997年底 2000年4月 关闭 银行 证券公司 保险公司 证券投资信托公司 租赁公司 互助储蓄融资公司 商人银行 信用联合社 合计33 36 50 31 25 231 30 1666 210223 30 45 24 22 164 9 1357 167410 6 5 7 3 67 21 309 428   三、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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