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同盟合作创新的风险及其防范(1)(2)
2014-09-22 01:05
导读:3.建立公道的利益分配机制。在战略同盟进行合作创新的过程中,创新成果的利益分配是一个关键而又矛盾多的题目。很多战略同盟也常因利益分配题目而
3.建立公道的利益分配机制。在战略同盟进行合作创新的过程中,创新成果的利益分配是一个关键而又矛盾多的题目。很多战略同盟也常因利益分配题目而破裂。战略同盟实在是一种“竞争合作”关系,其成员企业之间的利益分配是一种合作博弈关系。所以,在实行战略同盟的利益分配时,应该遵循以下几个原则:(1)互惠互利原则。每个成员企业的根本利益必须得到保障,这样才不会影响成员企业投进同盟合作的积极性。(2)整体利益最大化原则。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公道确定利益分配的结构,促使同盟成员企业能够实现最佳的合作和发展。(3)风险利益匹配原则。对同盟中承担风险较多的企业分配较多的利益。(4)个体公道原则。每个同盟成员企业的利益不低于不参与战略同盟情况下的利润。
4.公道地进行知识和技术的分享与控制。战略同盟进行合作创新的目的,就是利用各自的知识和技术资源来解决创新过程中的困难,降低创新本钱,进步创新成功率。因此,在同盟内部需要进行必要的知识和技术的交流。但是这种交流并不是无穷制的连自身的核心知识和技术都毫无保存的分享,而是在知识和技术共享的过程中,要加强对企业自身的核心知识和技术的保护,防止外泄。对于一些在合作创新的需要共享的必要知识和技术,可以在法律合同或同盟协议中加进相关的保护性条款,禁止同盟将其外泄。
三、结论
战略同盟在合作创新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存在着风险,为了进步战略同盟企业合作创新的成功的可能性和效果,必须采取挑选合适的同盟伙伴、建立战略同盟的信任机制和建立公道的利益分配机制等措施对风险加以防范。
参考文献:
[1]李荷华:企业战略同盟题目研究[J].现代治理科学,2005(6)
(科教范文网 fw.nseac.com编辑发布) [2]王蔷:战略同盟内部的相互信任及其建立机制[J].南开治理评论,2000(3)